日前北京市發改委、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聯合下發《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進一步支持光伏發電系統推廣應用的通知》。
《通知》要求,為滿足北京市2022年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費總量中的比重達到10%以上的目標,市區兩級政府集中辦公區試點實施光伏發電改造,市區兩級政府投資項目優先開展光伏建筑一體化應用,按照規劃要求,在北京城市副中心行政辦公區二期、城市綠心、人民大學東校區等地同步建設光伏發電項目。
鼓勵居民在自有產權住宅、新建居住建筑、新建廠房、冬奧賽區、三城一區等高端功能建筑、商業樓、寫字樓、大型商業綜合體、農村配套服務設施、各類交通樞紐、機場、火車站、停車場、新建大中小學校、醫院、政府辦公大樓等各類領域安裝分布式光伏,實施六大陽光工程。
在補貼額度上,適用一般工商業電價、大工業電價或農業生產電價的項目補貼標準為每千瓦時0.3元(含稅)。個人利用自有產權住宅建設的戶用光伏發電項目補貼標準為每千瓦時0.3元(含稅)。學校、社會福利場所以及全部實現光伏建筑一體化應用(光伏組件作為建筑構件)的項目等補貼標準為每千瓦時0.4元(含稅)。
具體文件見下: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進一步支持光伏發電系統推廣應用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落實《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可持續性承諾工作任務分解清單(北京部分)》,實現到2022年本市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費總量中的比重達到10%以上的目標,進一步加快本市光伏發電系統推廣應用,持續優化能源結構,引領能源轉型,推動綠色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法》《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管理辦法》,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按照可再生能源優先的原則,加強政策支持,加快光伏發電系統與建筑、基礎設施等城市要素融合發展,新建區域、新建建筑優先應用光伏發電,通過光伏發電應用推動城市轉型,帶動相關產業優化升級。提高全社會應用光伏發電等可再生能源的意識,為高標準兌現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可持續性承諾、推動城市綠色發展提供重要支撐。
二、重點領域
在全面支持光伏發電發展基礎上,按照高水平設計、高標準建設、高質量應用的原則,重點在民生、工商業、鄉村、基礎設施、公共機構等領域發展光伏應用,實施六大陽光工程。
(一)陽光惠民工程
倡導綠色生活方式,推動可再生能源走入家庭,鼓勵居民在自有產權住宅屋頂安裝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鼓勵新建居住建筑設置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安裝規模不少于全部屋面水平投影面積的40%。
(二)陽光園區工程
重點在冬奧賽區、三城一區、北京大興國際機場臨空經濟區、新首鋼高端產業綜合服務區等高端功能區新建建筑中推廣光伏發電應用。支持張家灣設計小鎮、宋莊藝術小鎮等特色小鎮光伏發電系統應用。鼓勵新建廠房同步設計安裝光伏發電系統,鼓勵現有廠房、物流倉儲屋頂實施光伏發電改造。
(三)陽光商業工程
鼓勵商業設施、寫字樓、賓館飯店和便民服務設施配套建設光伏發電系統,重點在大型商業綜合體推廣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加強新建建筑光伏發電應用方案設計,推動薄膜電池等先進光伏發電技術應用。
(四)陽光鄉村工程
大力支持在農村地區發展光伏發電應用,在各類村莊配套服務設施推廣光伏發電應用,在具備條件的設施農業、規劃保留的養殖基地有序推進農光互補項目建設,降低農業生產用能成本。
(五)陽光基礎設施工程
逐步普及光伏發電系統在交通樞紐、機場、火車站、軌道交通檢修廠、停車場、公交場站、高速公路服務區及護坡的應用,鼓勵既有設施改造。積極利用地上再生水廠、新建自來水廠等設施空間,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研究推動利用關停礦區、荒灘荒坡等未利用地建設光伏電站。
(六)陽光公共機構工程
鼓勵新建大中小學、醫院和政府辦公樓優先應用光伏發電。市區兩級政府集中辦公區試點實施光伏發電改造。市區兩級政府投資項目優先開展光伏建筑一體化應用,按照規劃要求,在北京城市副中心行政辦公區二期、城市綠心、人民大學東校區等地同步建設光伏發電項目。
三、政策支持
(一)推廣綜合應用
市區兩級政府固定資產投資支持的新建或改擴建項目優先推廣使用光伏發電系統,提高可再生能源應用比重。
(二)加強資金補貼
對于本市行政區域范圍內已完成備案,并于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采用“自發自用為主,余量上網”模式并網發電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市級財政按項目實際發電量給予補貼,每個項目的補貼期限為5年,補貼對象為法人單位或個人。其中:
1.常規類項目保持補貼標準不變。
適用一般工商業電價、大工業電價或農業生產電價的項目補貼標準為每千瓦時0.3元(含稅)。個人利用自有產權住宅建設的戶用光伏發電項目補貼標準為每千瓦時0.3元(含稅)。
2.提高部分領域補貼標準。
學校、社會福利場所等執行居民電價的非居民用戶項目補貼標準為每千瓦時0.4元(含稅)。
3.支持高端應用。
全部實現光伏建筑一體化應用(光伏組件作為建筑構件)的項目,補貼標準為每千瓦時0.4元(含稅)。
補貼資金申報細則詳見附件。
(三)鼓勵區級支持
鼓勵各區在市級政策基礎上加大區級政策支持力度。各區發展改革部門應加強本地資源統籌,制定本區域光伏發電實施方案,并會同區相關部門積極推進光伏發電發展。
(四)支持多元化投資
鼓勵市場主體采用自主投資或合同能源管理方式等多種形式建設運營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并按政策享受發電量補貼。
(五)規范管理程序
光伏發電項目管理按照《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執行,由項目所在區發展改革部門實行備案管理,嚴格依據時限要求辦理備案,不得自行增加前置條件。區發展改革部門對本區域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建設運行情況進行監管。
四、組織落實
增強統籌調控能力,協調推進光伏發電項目落實,規范光伏發電備案、并網、運維管理,鼓勵全社會積極應用光伏發電。
(一)加強統籌協調
市發展改革委統籌光伏發電發展,完善政策體系,加強規劃,推動重大工程、重點區域光伏發電應用,市財政局負責落實補貼資金,配合市發展改革委做好補貼資金的使用及管理,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等部門依據現有職能加強光伏發電相關工作管理。
(二)強化專業服務
各工程咨詢機構、設計機構要提高對光伏發電重要性的認識,在工程前期咨詢、規劃設計階段將光伏發電應用作為重要內容,做好光伏發電應用的設計咨詢服務工作。電網企業做好光伏發電項目并網服務、發電量統計和補貼資金撥付等相關工作。
(三)規范項目管理
光伏發電項目應嚴格按照備案信息依法合規實施建設,項目發電量應獨立計量,項目建設單位應在項目建設前向業主提交運維方案,確保項目高效、安全、穩定運行。法人單位項目需納入北京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線監測系統。
(四)增強綠色意識
加強宣傳培訓和輿論引導,圍繞光伏發電應用技術和典型案例組織設計咨詢機構、重點用戶開展培訓交流。動員全社會力量積極參與,不斷增強廣大人民群眾優先應用可再生能源的理念,形成綠色文明健康的消費方式,營造全社會共同推動綠色發展的良好氛圍。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和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負責解釋。
特此通知。
附件:光伏發電項目管理及補貼資金申報細則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2020年11月18日
附件如下:
《關于進一步支持光伏發電系統推廣應用的通知》解讀
近日,市發展改革委與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聯合印發了《關于進一步支持光伏發電系統推廣應用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本市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繼續給予支持。
一、編制背景
太陽能是本市資源條件最好、應用方式最靈活的可再生能源品種之一,自2015年8月《北京市分布式光伏發電獎勵資金管理辦法》發布以來,本市光伏發電取得快速發展,截至2020年6月底,全市光伏發電裝機容量達到60萬千瓦,約是“十二五”末的4.5倍,為本市治理大氣污染、推動能源轉型提供了有效手段。進一步支持光伏發電等可再生能源發展,是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落實北京城市總體規劃的重要抓手,是本市持續優化能源結構、推動綠色發展,兌現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可持續性承諾的重要舉措。
二、主要內容
《通知》主要包括:總體要求、重點領域、政策支持、組織落實和附件等五部分,主要內容如下:
(一)重點領域
《通知》提出,在全面支持光伏發電發展的基礎上,按照高水平設計、高標準建設、高質量應用的原則,重點在民生、工商業、鄉村、基礎設施、公共機構等領域發展光伏應用,鼓勵實施“陽光惠民、陽光園區、陽光商業、陽光鄉村、陽光基礎設施和陽光公共機構”六大陽光工程。
(二)政策支持
為加快光伏發電系統應用,強化政策和資金支持,《通知》提出對本市區域內已完成備案,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采用“自發自用為主,余量上網”模式并網發電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按實際發電量給予補貼,每個項目補貼5年:
一是鼓勵市區兩級政府固定資產投資支持的新建或改擴建項目優先采用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鼓勵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由市場主體投資建設運營,并按政策享受發電量補貼。
二是適用一般工商業電價、大工業電價或農業生產電價的項目,及個人利用自有產權住宅建設的戶用光伏發電項目,補貼標準為每千瓦時0.3元(含稅)。
三是學校、社會福利場所等執行居民電價的非居民用戶項目,補貼標準提高至每千瓦時0.4元(含稅)。
四是對全部實現光伏建筑一體化應用(光伏組件作為建筑構件)的項目,補貼標準提高至每千瓦時0.4元(含稅)。
五是鼓勵各區出臺政策,支持本地區光伏發電項目建設。
六是光伏發電項目由項目所在區發展改革部門實行備案管理,不得自行增加前置條件。
(三)規范管理
為做好光伏發電項目備案、補貼名單審核、資金申報等全流程的規范化管理,市發展改革委等三部門制定了《光伏發電項目管理及補貼資金申報細則》,共分項目備案、項目建設及并網、項目在線監測、項目補貼名單申報與確認、項目電量計量和補貼資金申報、項目補貼資金撥付、監督和管理等七個部分,作為《通知》附件一并印發,以規范光伏發電項目補貼資金相關管理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市發展改革委等三部門將以《通知》出臺為契機,進一步加大力度推動本市光伏發電等可再生能源應用,著力提升本市可再生能源應用比重,推動首都能源綠色低碳發展。
當前,伴隨戶用光伏的蓬勃發展,以及光電建筑融合等創新模式的孕育,分布式光伏的開發領域和商業模式正呈現多元化發展格局,投資熱度也在逐漸恢復。隨著光伏投資成本降低和能源轉型的加速,分布式光伏的發展正重新駛回“快車道”,并有望在“十四五”期間成為清潔能源新增的重要支撐,未來的發展前景非常廣闊。但在行業持續發展的同時,分布式光伏也同樣面臨著若干問題亟需解決,如電改在配售電側推進的進度緩慢,光儲融合經濟性應用仍需改善等。
在此背景下,為了更好地探討分布式光伏健康發展的路徑,中國光伏行業協會、光伏們將于2020年11月26-27日在江蘇蘇州聯合舉辦第四屆分布式光伏嘉年華研討會,共同探討行業趨勢、發展模式、產業和技術進步態勢等焦點話題,共迎分布式光伏發展的新契機。
最新版會議議程(持續更新中)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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