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新疆博州發布2021-2022年新能源項目競爭性配置招標公告。其中博州風電項目10萬千瓦,光伏發電項目15萬千瓦,配備儲能25MW/50MWh。
新疆博州建設規模為風電項目10萬千瓦,光伏發電項目15萬千瓦。
風電、光伏項目于2022年12月31日前全容量建成并網,儲能裝置同步建成并網。配置儲能設施按不低于10%的裝機比例配置儲能規模,且額定功率下的儲能時長不低于2小時配置,允許購買儲能能力或合建儲能設施。
原文如下:
博州2021-2022年保障性并網新能源項目競爭性配置招標公告
為貫徹落實碳達峰、碳中和任務,持續推動博州風電、光伏發電高質量發展。按照《國家能源局關于2021年風電、光伏發電開發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能發新能〔2021〕25號)《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火電和風電、光伏等公共資源開發建設項目公開招標選定業主暫行辦法》(自治區人民政府第201號令)《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新疆監管辦關于2021年風電、光伏發電年度開發建設方案有關事項的通知》(新發改能源〔2021〕419號)等法律法規文件要求,現將博州2021年保障性并網新能源項目競爭性配置公開優選業主工作公告如下:
一、項目情況
項目名稱:博州2021-2022年保障性并網新能源項目。
建設地點:博樂市、阿拉山口市、精河縣、溫泉縣。
建設規模:風電項目10萬千瓦,光伏發電項目15萬千瓦。
建設時限:風電、光伏項目于2022年12月31日前全容量建成并網,儲能裝置同步建成并網。
標段劃分:
風電2個標段(共10萬千瓦)
第一標段:5萬千瓦保障性并網風電項目。建設地點:博樂市、阿拉山口市、精河縣、溫泉縣。
第二標段:5萬千瓦保障性并網風電項目。建設地點:博樂市、阿拉山口市、精河縣、溫泉縣。
光伏3個標段(共15萬千瓦)
第三標段:5萬千瓦保障性并網光伏發電項目。建設地點:博樂市、阿拉山口市、精河縣、溫泉縣。
第四標段:5萬千瓦保障性并網光伏發電項目。建設地點:博樂市、阿拉山口市、精河縣、溫泉縣。
第五標段:5萬千瓦保障性并網光伏發電項目。建設地點:博樂市、阿拉山口市、精河縣、溫泉縣。
配置儲能設施按不低于10%的裝機比例配置儲能規模,且額定功率下的儲能時長不低于2小時配置,允許購買儲能能力或合建儲能設施。
二、資格要求
1.參與競爭配置企業應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具有一般納稅人資格、有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書(若三證合一只需提供營業執照),鼓勵經營范圍涉及電力能源投資、開發、建設、管理,新能源發電設備制造等相關產業企業積極參與。
2.投資業主總資產應能滿足相關規模新能源項目建設要求,且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應提交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應提交“信用中國”網站、中國政府采購網、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無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的查詢結果截圖。
3.本次競爭配置接受聯合體投標,投標企業可通過獨立或聯合體形式參與項目競爭配置,聯合體成員數量不得超過三家,每個聯合體成員均應有實際出資義務,且需明確聯合體牽頭單位。
4.近三年內在經營過程中發生過嚴重違約,或重大及以上安全生產事故,未經政府有關部門同意,擅自將已核準(備案)、未建成新能源項目轉讓其他企業或項目投資主體發生變化以及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黑名單,且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等狀態的企業(包括聯合體參與企業)不得參加投標。
5.招標文件要求的其它條件。
注:以上要求不作為最終投標審查資質,具體以招標文件要求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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