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能源局印發《電力行業公共信用綜合評價標準(試行)》的通知(國能發資質規〔2023〕28號),明確提出“電力行業公共信用綜合評價指標分為三級:一級指標6項,主要包括司法裁決、行業監管、商務誠信、經營狀況、發展創新和守信激勵,二級指標16項,三級指標46項”。原文如下:
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電力行業公共信用綜合評價標準(試行)》的通知
國能發資質規〔2023〕28號
各派出機構: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高質量發展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強化電力行業信用分級分類監管,我局編制了《電力行業公共信用綜合評價標準(試行)》,現予印發實施。試行中,請結合工作實際,及時反饋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以便持續改進完善,切實提升監管效能和服務水平。
附件:電力行業公共信用綜合評價標準
國家能源局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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