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日前發布的《廣東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提出,到2025年,省內電源總裝機規模達到1.8億千瓦左右,西電東送最大送電能力(送端)達到4500萬千瓦。一次能源消費中,煤炭占比下降到31%,天然氣、可再生能源以及核能占比分別達到14%、22%和7%。
整體能源方面,規劃的主旨是:構建高質量綠色低碳能源保障體系。堅持以能源安全新戰略為統攬,深入推進能源供給、消費、技術、體制革命和對外合作,努力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智能創新的現代化能源體系,實現能源高質量發展。
為實現這一目標,規劃從五個方面著手。
大力發展清潔低碳能源
優化能源供給結構,實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動,構建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大力發展海上風電、太陽能發電等可再生能源,推動省管海域風電項目建成投產裝機容量超800萬千瓦,打造粵東千萬千瓦級基地,加快8兆瓦及以上大容量機組規模化應用,促進海上風電實現平價上網;拓展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大力推廣太陽能建筑一體化,支持集中式光伏與農業、漁業的綜合利用。安全高效發展核電,提高鈾資源保障水平,有序建設抽水蓄能電站,合理發展氣電,合理接收省外清潔能源,推動煤電清潔高效利用和靈活性改造,推進基于低碳能源的智能化、分布式能源體系建設。到2025年,省內電源總裝機規模達到1.8億千瓦左右,西電東送最大送電能力(送端)達到4500萬千瓦。一次能源消費中,煤炭占比下降到31%,天然氣、可再生能源以及核能占比分別達到14%、22%和7%。
完善能源基礎設施網絡
加強電網建設,持續優化主網結構,穩步推進全省目標網架建設,構建以粵港澳大灣區500千伏外環網為支撐、珠三角內部東西區之間柔性直流互聯的主網架格局,盡快建成粵西第二輸電通道,解決粵西窩電問題。全面加強城鄉配電網絡建設,提高配電網供電可靠性和網架靈活性,建成“結構清晰、局部堅韌、快速恢復”的堅強局部電網保障體系。積極推進閩粵聯網建設,健全西電東送長效機制,提升省間電網互聯互通水平。新建10個新一代智能變電站示范工程。按照“全省一張網”理念,加快天然氣管網建設,完成天然氣主干管網“縣縣通工程”;提高天然氣供應及儲備能力,建設廣東大鵬LNG接收站擴建工程、珠海金灣LNG接收站擴建工程、潮州華瀛LNG接收站,以及惠州、揭陽、茂名等地LNG接收站項目和廣州、陽江、潮州等地天然氣調峰儲氣庫。提升原油國家儲備和商業儲備能力以及成品油儲備能力。推進成品油主干管網完善工程,加快形成連接主要煉化基地、覆蓋珠三角地區、連通粵東粵西粵北地區、輻射周邊省份的成品油管道網絡,優化調整成品油庫布局。
推動能源清潔高效利用
堅持和完善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制度,推行用能預算管理。堅持能源節約與高效利用并舉,推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加快高效節能技術產品推廣應用,深入實施節能重點工程,推進能源綜合梯級利用,推動工業、交通、建筑、公共機構、數字基礎設施等重點用能領域能效提升。大力培育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推動用能方式變革。倡導綠色生活方式和消費文化,抑制不合理能源消費。加強能源需求側管理,通過市場化手段推動實施需求側響應,引導用戶自主參與調峰、錯峰,提高能源系統經濟性和運行效率。因地制宜、穩步有序推進電能替代,推進港口岸電建設,到2025年,力爭全省建成充電站約4500座、公共充電樁約25萬個;鼓勵發展LNG單一燃料動力船,完成約1500艘適改的內河船舶LNG清潔動力改造,配套建設船舶LNG加注站,減少船舶污染排放。拓展氫源渠道,推進丙烷脫氫、谷電及清潔能源制氫,擴大氫能利用規模。
加快能源科技革命
圍繞能源科技短板弱項,提升關鍵技術自主創新能力,加快建設能源實驗室等創新平臺,加快推廣應用一批相對成熟的技術裝備,超前部署一批戰略性前沿技術,以技術創新驅動能源革命。建設中國南方核科學與技術創新中心,形成深圳總部和陽江、惠州兩個重要核科研設施集群區的空間格局。加強新興技術先行引導和市場培育,探索開展近海深水區海上風電柔直送出、漂浮式海上風電、海洋波浪能、氫能、儲能等創新示范。大力發展先進核能、海上風電等優勢產業,加快培育氫能、儲能、智慧能源等新興產業,提升新能源產業集群整體發展水平,打造沿海新能源產業帶和省內差異布局的產業集聚區。
推進能源現代化治理
深入推進能源體制改革,持續推進能源法治建設,強化能源行業和市場監管,提高能源治理效能。深化電力體制改革,完善“中長期+現貨”的電力市場建設,構建公開透明、平等開放、充分競爭的電力市場體系。按照國家部署推進西電東送市場化進程,“十四五”期間存量資源逐年按一定比例進入市場,增量資源直接進入市場。深化油氣體制改革,加快推動油氣基礎設施向第三方市場主體公平開放,推動形成上游資源多主體多渠道供應、中間統一管網高效集輸、下游銷售市場充分競爭的油氣市場體系,激發市場活力,提高油氣資源配置效率和供應保障能力,設立廣東天然氣交易中心。積極推進價格機制改革,放開競爭性環節價格,建立主要由市場決定能源價格的機制。健全能源標準、統計和計量體系。優化能源營商環境,進一步提升企業獲得電力水平。
規劃同時明確,要堅持以保障能源供應安全為首要任務,著力提升能源安全底線保障能力,加強能源儲備調節體系建設,完善能源風險應急管控體系。
以加大油氣等資源勘探開發和大力發展核電、海上風電等非化石能源為重點,增強省內能源供應保障能力。加強煤炭、石油、天然氣等能源儲備能力建設,提高電力調峰和應急能力,優化產供儲銷體系,建成層次清晰、組織有力、保障有效的能源安全儲備體系。加強重點城市和用戶電力供應保障,加快建成“堅強統一電網聯絡支撐、本地保障電源分區平衡、應急自備電源承擔兜底、應急移動電源作為補充”的四級保障體系。強化油氣管道、重要輸電通道等重要能源基礎設施安全防護,提升能源網絡安全管控水平。健全能源應急協調聯動機制,完善能源應急預案,增強應急狀態下的能源系統風險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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