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可再生能源法》,全面落實“碳達峰、碳中和”戰略目標,促進清潔能源消納,按照國家能源局有關工作部署要求,近日,南方能源監管局印發綜合監管實施方案,強化清潔能源消納監管。 南方能源監管局成立清潔能源消納情況綜合監管領導小組,以及跨省區、廣東、廣西、海南四個專項工作組。綜合監管內容共涵蓋57項任務,分別涉及地方政府主管部門8項、電網企業18項、電力調度機構11項、電力交易機構9項、發電企業11項。綜合監管實施方案要求相關單位圍繞清潔能源消納新形勢新要求新情況加強研究,從清潔能源規劃建設、優化調度、交易消納等方面開展自查整改。 下一步,南方能源監管局將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按照綜合監管實施方案工作安排,及時督促、現場督查、全力監管,進一步促進清潔能源消納,推動清潔能源行業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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