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應對近期頻發的短時強降水、雷雨大風、龍卷風、冰雹等極端天氣影響,嚴密防范自然災害引發生產安全事故,江蘇能源監管辦于近日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極端天氣條件下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做好當前電力安全生產提出工作要求。 一是進一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要高度重視當前安全生產工作,根據《通知》和《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切實做好2021年電力行業防汛抗旱工作的通知》(國能綜通安全〔2021〕24號)要求,切實做好極端天氣條件下的風險管控和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嚴防各類事故發生。二是認真落實各項防御措施。電網企業要合理安排電網運行方式,加強對輸電線路、重要變電站隱患排查治理,及時采取加固防護措施;發電企業要加強對發電機組的巡查維護,及時消除各類事故隱患;風電場要加強風機監測和防護,防止倒塔事故發生;電力施工企業要加強戶外、地下等危險場所作業安全管理,對現場易倒伏物進行加固。三是加強應急管理。各電力企業要對應急隊伍、物資、裝備進行梳理,確保災后能夠及時開展搶修和恢復供電工作。要特別重視電力搶修安全,防止發生次生災害和搶修人員傷亡事故。要加強應急值守,嚴格執行領導帶班和關鍵崗位24小時值班制度,確保信息聯絡渠道暢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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