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加快天然氣產供銷體系建設工作部署,靠前做細做實2021年冬季天然氣調峰保供資源儲備工作,根據《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加強2021年度地方儲氣能力建設及運營有關工作的通知》中“城燃5%、地方3天”儲氣能力建設要求,我辦積極對接湖南省發改委、能源局和各城鎮燃氣企業,重點對湖南省2021年采暖季前投產的各儲氣項目建設運營情況進行了調研。 根據2018年3月湖南省政府與國家發改委簽訂《民生用氣保障責任書》,明確到2020年湖南省需建設“地方政府三天”和“城燃企業5%”儲氣設施。目前,根據全省用氣量和建設條件等實際情況,湖南省采取租賃和自建兩種方式開展儲氣能力建設,確保基本完成民生用氣保障責任。 通過調研發現,我省儲氣能力建設情況尚存在以下問題。一是目前城燃企業儲氣能力與“城燃企業5%”目標仍有缺口,需要盡快補齊。二是城燃企業租賃儲氣能力均位于省外,且租賃儲氣能力占城燃企業總儲氣能力八成以上,對城燃企業總儲氣能力持續性、穩定性存在較大影響。三是位于湖南省內各地燃氣公司分輸站內的儲氣能力,項目主體多且其管理職能分屬多個地方管理部門,缺乏有效的管理和監管手段,在建立數據信息報送、規范管理等方面存在一定困難。 下一步,我辦將積極依法履責,加強我省重點儲氣設施項目建設監管,確保儲氣設施項目加快推進、按時投產,督促城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盡快完成5%儲氣能力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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