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9日,某供電公司在110千伏某變電站35千伏母線PT手車轉檢修的倒閘操作過程中,發生1起物體打擊事故,造成1名變電運維人員死亡。
一、作業任務情況
11月9日,某供電公司變電運維中心曹某某維班根據某某變35千伏Ⅱ段母線及母線PT、避雷器等一次設備例行檢修工作計劃,安排監護人蘇某(女)、操作人陳某(男)到110千伏某某變現場執行35千伏Ⅱ段母線等設備轉檢修的操作任務(母線PT及避雷器同時轉檢修),計劃操作時間為11月9日6時至11月9日8時。
二、事故經過
11月9日上午5時50分,操作人員到達110千伏某某變,在完成相關準備工作后,于6時30分左右開始執行調度關于35千伏Ⅱ段母線轉冷備用的指令,7時24分向地調匯報35千伏Ⅱ段母線相關設備均已操作到冷備用狀態。
7時25分,蘇某、陳某繼續操作某某變35千伏某某線362開關及線路PT由冷備用轉檢修、某某變35千伏備用四線364開關及線路PT由冷備用轉檢修的指令,7時44分執行完畢。
7時45分,蘇某、陳某開始操作某某變35千伏Ⅱ段母線由冷備用轉檢修(母線PT及避雷器同時轉檢修)的指令。7時50分左右,在陳某俯身將35千伏Ⅱ段母線PT、避雷器36M4手車刀閘由試驗位置拉出至柜外導軌的過程中,手車在柜外導軌斜坡位置突發傾倒,將陳某壓倒在地。現場的作業人員隨即將陳某送至醫院搶救,經搶救無效死亡。
三、有關設備情況
某某變35千伏Ⅱ段母線PT柜于2013年2月5日投運,型號為KYN61-40.5,生產廠家為江蘇某電氣有限公司,生產時間為2012年10月。PT手車型號為3PT-40.5/630,生產廠家為
江蘇某電氣有限公司,生產時間為2012年9月。有關設備外觀和結構見附件。
四、事故暴露的問題
經初步調查分析,這起事故暴露出:一是設備存在安全隱患。手車及導軌設計不合理,三相PT安裝于PT手車前面板,手車重心偏高、偏前,配套的柜外導軌有坡度,手車拉出過程中存在傾倒風險。供電公司未及時治理相關隱患,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存在漏洞。二是風險管控落實不到位。巖供電公司變電運維中心曹某某維班在“重大、復雜倒閘操作危險點分析及預控措施卡”中明確了手車存在傾倒風險,但未針對性制定和采取預控措施。
供電公司風險管控的管理責任不落實,未及時發現風險管控措施存在的問題,導致現場安全風險失控。三是作業人員安排不合理。操作人剛過見習期,取得操作資格不久,對設備特性不熟悉,操作經驗相對缺乏。供電公司曹某某維班安排其負責倒閘操作,對人員安排存在的風險認識不足。四是現場運行規程指導作用不足。供電公司現場運行規程編審管理存在漏洞,110千伏某某變現場運行規程關于開關柜操作的程序中,未針對此類結構手車存在的傾倒風險細化制定操作要求。五是運維專業教育培訓針對性不強。供電公司未就此類設備開展針對性的安全操作培訓,作業人員對操作過程中的安全風險認識不到位,安全防范意識不強、技能不足。
五、相關要求
當前,正值保供電關鍵期和檢修施工高峰期,保障安全生產的責任和意義重大。省電力要深刻反思、立即整頓,全面排查安全生產管理存在的薄弱環節,同時要按照“四不放過”原則,認真組織事故調查分析,抓好問題隱患的排查治理。各單位要舉一反三、認真吸取教訓,立即開展對照排查,加強作業風險防范,采取堅決有力措施,杜絕類似事故再次發生。一是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要開展專題安全日活動,組織各級單位、工區、班組學習事故快報,督促各級管理人員、作業人員樹牢安全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切實做到將安全始終挺在各項工作的前面,壓緊壓實安全責任,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堅決杜絕事故發生。二是強化源頭治理防控。要全面排查同類型高壓開關柜存在的安全隱患,梳理相關技術標準,完善相關規程制度,強化防手車傾覆措施整改,制定和采取事故防范措施,從源頭上防控好設備操作人身風險。三是加強作業安全風險管控。要嚴格落實“四個管住”要求,全面梳理設備操作過程中的安全薄弱環節,進一步完善現場操作規程,強化倒閘操作、變電檢修等作業風險分析和管控措施落實,切實做到風險可控。四是加強人員安全技能培訓。要著力開展運維人員尤其是新上崗人員安全技術技能教育,抓好“傳、幫、帶”,強化安全意識培養,提升實操技能。針對運維范圍內不同類型和有特殊操作要求的設備,要明確運維管理要求,開展專項安全培訓交底,切實保障現場作業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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