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肅能源監管辦會同甘肅省能源局組織召開金昌地區電力安全法規標準宣貫會議,對電力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工作機制、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法定職責和《電力安全隱患治理監督管理規定》《重大電力安全隱患判定標準(試行)》適用等進行了集中宣貫。金昌地區市縣能源主管部門和火電、新能源企業等近40家單位參加會議。
一是嚴格落實電力安全法規標準。圍繞《安全生產法》總體要求,系統梳理宣講電力安全生產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及規范性文件、技術標準等法規標準體系,結合事故風險防范、電力建設施工安全、防洪度汛等近期重點工作,對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工作機制和《電力安全隱患治理監督管理規定》《重大電力安全隱患判定標準(試行)》等進行了重點宣貫,要求企業切實強化風險意識,加強隱患排查,把電力安全生產各項規定落到實處。
二是切實壓實第一責任人法定職責。對企業如何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尤其是主要負責人如何履行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職責等重點內容,聚焦《安全生產法》規定的主要負責人七項主要職責,對主要負責人的范圍界定、資格要求、法定職責和常見違法行為及法律責任等問題進行了深入講解,進一步提升了參會企業負責人的法治意識、安全紅線意識和責任意識,引導帶動企業強化電力安全生產的思想意識、資金保障和制度保障,不斷提升本質安全水平。
三是以案釋法提升安全生產能力水平。針對安全生產基礎管理薄弱、現場安全風險管控粗放、安全生產費用管理不規范、安全風險分級管控措施未落實、隱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等典型性問題,結合具體案例進行了生動詳實的分析講解,引導與會企業從規則意識、規范操作、知識技能、行為習慣、教訓汲取等方面全方位提升安全生產意識和風險防范應對能力,切實提升安全生產能力和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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