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立陶宛牽頭的八個歐盟(EU)成員國敦促歐洲委員會(EC)促進可再生能源,并采取措施促進風能,太陽能發電和存儲項目的本地制造。
除立陶宛外,支持該倡議的國家有奧地利,愛沙尼亞,希臘,拉脫維亞,盧森堡,波蘭和西班牙。在致歐盟委員Thierry Breton和Kadri Simson的一封信中,他們要求歐共體確保將風能和太陽能生產及存儲技術納入歐盟的戰略價值鏈。
立陶宛能源部長Zygimantas Vaiciunas表示:“我們建議將太陽能和風能技術納入歐洲發展的最重要價值鏈之列,并應通過創建具有競爭力的高附加值綠色能源產業來增加對它們的投資。”
根據八個成員國的數據,在未來30年中,僅歐盟在風能和太陽能方面的投資就將達到2萬億歐元。他們表示,需要更快發展的一個特定領域是海上風電,尤其是浮動結構。需要這項技術才能在2050年之前實現450 GW的海上風電裝機容量。
此外,八個國家還敦促歐共體建立可再生能源產業聯盟,并采取諸如在分配歐盟資金時給予可再生能源優先地位的措施。對可再生能源采取戰略措施不僅將有助于應對氣候變化,包括到2050年實現氣候中和,而且還將促進歐盟經濟。
信中還強調,為實現《歐洲綠色協議》和《工業戰略》的目標,必須采取具體行動,特別著重于先進技術的開發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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