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應對全球性氣候相關風險及推動能源轉型過程中,公共政策發揮著關鍵作用。各國政府應調動私營部門,在可持續的能源轉型中發揮更大作用。
日前,聯合國開發計劃署發布報告《創新政府治理幫助私營部門參與正義能源轉型》,作為其能源治理框架的配套文件。報告指出,當前氣候變化加速,全球在2050年實現凈零目標已成為當務之急。面對這一重大任務,各國政府應調動私營部門,在可持續的能源轉型中發揮更大作用。
報告指出,應對氣候變化已經不僅是環境問題,而是治理問題。有效、包容、負責的治理體系對于加強私營部門參與,加速正義能源轉型有著重要意義。公共政策作為能源治理的基石,對于減少溫室氣體排放以及確保能源轉型惠及全人類有著關鍵作用。
報告指出,一個設計優良的政策框架,不僅能激勵私營部門參與,還能透明且負責地服務于脫碳目標。通過打造創新型以及投資友好型環境,可以起到推動經濟發展、加速科技進步、創造體面就業的效果。報告強調,各國政府要采取主動干預措施,包括建立全國性目標和戰略規劃,做好管理政策體系的落實和監督,提供金融支持和政策激勵,以及開展有關方案以吸引投資并促進技術進步。報告還強調,要重視合作措施,尤其要加強前瞻性資金安排,用以支持創業企業和創新園區。
報告指出,政府對于可再生能源開發的關注和投入,以及能夠為私營部門起到正確激勵、規范、補貼作用的政策,對于驅動該領域發展具有關鍵作用。報告指出,根據中國的“十四五”規劃,中國要在2025年大幅提高可再生能源在全國電力消費中所占比重。在政策指導下,2022年,太陽能和水力發電量快速增加。另外,在有關政策鼓勵下,中國私營企業在風力發電項目上投資增速較快。報告還指出,同樣受益于政策利好迎來可持續能源較快發展的國家還有印度和撒哈拉以南非洲國家。
報告分析指出,各國制定有關政策勢必會受到各方面因素影響,歸結起來大致包括資金、技術、資源、現有基礎設施、宏觀經濟條件幾大類。根據上述因素的不同,各國的政策選項可大致分為兩類,分別是直接公共政策型以及公私伙伴關系型,前者側重通過制定有效的公共部門政策,規范、激勵、營造一個有利于私營部門投資和創新的環境,后者則側重在政府部門和私營部門之間建立伙伴關系,共同推進能源轉型。
報告指出,在應對全球性氣候相關風險以及推動能源轉型的過程中,公共政策發揮著關鍵作用。但與此同時,并沒有一體適用的解決方案,各國政策制定者必須根據本國的實際情況選擇、改進并貫徹有關政策。各國政策制定者只有堅持透明、保持警惕,才能選對政策,用好政策,最終實現可預期的、有韌性的、適應性的能源轉型。 (經濟日報記者 佘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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