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司的工作部署,華東能源監管局充分考慮2019年可再生能源實際消納情況,遵循松緊適度,平穩有序,逐步提升,引導發展的原則,在科學設置全社會用電量、省內可再生能源生產消費量、可再生能源省間交易電量等邊界條件的基礎上,認真開展了2020年度安徽省可再生能源(含非水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測算工作,并及時上報了有關監管意見。
下階段,華東能源監管局將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保障機制的通知》的有關要求,配合牽頭單位做好年度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實施方案的編制工作,并落實對各承擔消納責任的市場主體的消納量完成情況、可再生能源相關交易過程等的監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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