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能源局1月5日對外公布,青海國家清潔能源示范省省部共建協調推進工作機制正式建立。
青海省地處青藏高原東北部,水電資源豐富,太陽能資源得天獨厚,風資源居全國前列,可用于光伏、風電建設的荒漠化土地資源豐富,是中國重要的能源接續基地。
2018年,中國官方批復青海創建國家清潔能源示范省。目前,青海省可再生能源裝機占比、發電量占比、消納占比居中國前列,能源發展成果豐碩。
據介紹,為實現中國“二氧化碳排放力爭于2030年前達到峰值,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戰略目標,推進青海國家清潔能源示范省建設,創新清潔能源發展機制和模式,提高清潔能源供應能力,經青海省人民政府和國家能源局充分溝通、協商,決定建立青海國家清潔能源示范省省部共建協調推進工作機制,共同協調推進青海國家清潔能源示范省建設。
工作機制決定成立省部共建協調推進工作組,以青海省政府有關廳局、國家能源局相關司局作為成員單位,協調示范省建設過程中需國家有關部門解決的重大政策問題。成立省部共建專家咨詢委員會,根據示范省建設情況及年度重點工作計劃落實情況,對示范省建設的重大政策制定和發展規劃編制等提供咨詢建議。開展示范省建設情況評估,國家能源局適時委托第三方機構評估各項任務和目標落實效果,分析建設中存在的問題,為示范省建設工作提供支持和參考。
“十四五”期間,青海省將依托省部共建有利機制,積極爭取國家層面支持指導,全力推進清潔能源示范省建設,助力國家如期實現應對氣候變化中長期目標,推動青海能源清潔綠色轉型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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