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蘇能源監管辦圍繞“四個革命、一個合作”能源安全新戰略,深化電力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踐行電力業務許可“放管服”改革,充分發揮許可證把關作用,發電許可服務水平再上新臺階。 一是積極推進設計壽命期滿煤電機組延續工作。根據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和發電企業對設計壽命期滿30萬千瓦級煤電機組延續運行的需求,江蘇能源監管辦赴相關發電企業開展現場調研,召開燃煤發電機組延續運行工作座談會,廣泛聽取地方發改、環保部門、省電力行業協會及相關發電企業意見建議。會同省能源局聯合印發《關于設計壽命期滿燃煤發電機組延續運行有關事項的通知》,為江蘇燃煤機組延續運行明確了要求和許可條件,推進機組延續運行工作有序開展。二是暢通發電許可綠色通道。2020年繼續堅持發電申請快速審批,審批流程進一步簡化,時間進一步壓縮,發電類申請平均辦結時間約3.5個工作日,比規定辦結時限低11.5個工作日,特別是12月份風電機組集中投產,許可申請高峰期平均辦結時間不到3個工作日。全年新增許可機組1717臺,容量合計788萬千瓦,其中:風電448.8萬千瓦,核電111.8萬千瓦,燃氣發電145.9萬千瓦,光伏25.8萬千瓦,垃圾和生物質發電35.3萬千瓦,煤電18.5萬千瓦,新增發電結構顯著清潔化。三是依法淘汰煤電落后產能,結合江蘇省淘汰落后產能計劃,及發電機組實際運行壽命,嚴格排查機組實際情況,及時作出注銷決定。2020年先后三批次注銷淘汰落后機組,涉及機組共54臺,總容量1300兆瓦。 2021年,江蘇能源監管辦將繼續深入落實“放管服”改革、“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等要求,全面實行告知承諾制,深入開展電力業務許可信用監管,為廣大發電企業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的許可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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