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籌發展和安全,是十九屆五中全會做出的重大戰略部署,蘊含著對電力安全的更高要求。安全是發展的前提。日前召開的2021年全國電力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強調,要切實增強政治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進一步壓實各環節安全生產責任,有效防范化解電力安全風險,扎實推進電力安全生產各項工作。會議站在維護國家安全的高度,為推動實現更為安全的電力發展明確方向。 電力安全是保障能源安全供應之需,是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改革發展大局之要。 國家能源局發布的一組數據顯示:“十三五”以來,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全國沒有發生大面積停電事件,沒有發生水電站大壩垮壩以及對社會造成重大影響事件,電力安全生產形勢保持總體穩定。與2016年相比,2020年人身傷亡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分別下降38%和75%。 我們樂見,數字變化的背后,是電力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可喜進步。五年間,從全行業明確以《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為行動綱領,以《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于推進電力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為工作主線,到探索形成“安全是技術,安全是管理,安全是文化,安全是責任”的基本理念,打造出壓實企業主體責任、行業與地方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一個適應新時代發展的電力安全治理體系加速構建,成為電力能源高質量發展的堅實基礎。 立足“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的歷史交匯期,步入“十四五”規劃實施戰略轉換之年,我們也要清醒地看到,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國,實現高質量發展,對電力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我們要看到,受經濟加速恢復、能源加速轉型等影響,我國電力安全生產隱患仍然存在。從外部看,電力負荷的恢復性增長給電力平衡帶來挑戰,令系統風險大幅上升。從內部看,能源轉型升級步伐進一步加快,新能源大量接入電網、大規模建設施工,給系統安全、人身安全帶來挑戰。 筑牢電力安全防線,要以理念、機制為保障。堅持以“四個安全”基本理念為指導,系統謀劃電力安全生產工作。堅持落實風險管控機制,構建電力規劃安全評價體系,著力在電源安全、水電站大壩安全、網絡安全、人身安全方面,防范化解重大電力安全風險。 筑牢電力安全防線,要以壓實責任為基礎。電力企業要嚴格履行主體責任,行業監管部門要完善監管體系,地方政府電力主管部門要加強屬地管理,把安全生產責任牢牢扛在肩上,絲毫不能動搖,一刻不能放松。 筑牢電力安全防線,要以治理能力提升為突破。實行電力企業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健全電力安全生產政策法規體系和標準規范體系,進一步完善國家指導協調、地方政府屬地指揮、企業具體負責、社會各界廣泛參與的電力應急管理體制。 安全責任重于泰山。在新征程的前進道路上,全行業既要善于運用發展成果夯實電力安全生產的基礎,又要善于塑造利于電力發展的安全環境,為在新起點上推動能源高質量安全發展、開啟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作出新的、更大貢獻!(王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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