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在南方電網公司2021年法治工作會議上了解到,公司已基本建成“集權有道、分權有序、授權有章、用權有度”的具有南網特色的授權體系。授權體系是公司加強治理體系建設,提升公司治理能力的重要內容。近年來,公司在創新探索黨組前置研究方式和以制度章程規范授權方面成效顯著,有力推動公司現代企業制度建設邁出實質性步伐。
創新探索黨組前置研究方式
將黨的領導融入公司治理的各個環節
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提出到2035年基本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遠景目標。黨領導下的國有企業治理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背景下,如何在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同時,有效發揮各治理環節的作用,是國有企業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必然面臨的問題。
公司在這個問題的回答上交出了一份“高分答卷”。據悉,公司創新探索形成的“制度審議”“綜合審議”“一事一議”三種黨組前置研究方式,被國務院國資委以“南方電網探索黨組前置研究三種方式強黨建抗風險提效能”為題詳細介紹,并作為國企改革先進經驗向國務院領導及地方國資委、各央企書面報送。
2020年,中共中央印發《中國共產黨國有企業基層組織工作條例(試行)》,明確國有企業重大經營管理事項必須經黨組(黨委)研究討論后,再由董事會或者經理層作出決定。
公司在授權體系建設的實踐中,曾存在黨組前置研究討論方式單一,黨組與董事會決策內容存在交叉或邊界不清等問題。“一事一議”作為公司黨組前置研究最早探索出來,也是常用的方式,其濫用問題,導致公司黨組、董事會決策高度重合,影響決策效率。
在厘清公司各治理主體的權責后,公司黨組前置研究的重大經營事項里,針對可通過制度對事項的提出、研判、決策等過程進行規范的決策事項,以公司黨組對制度的審議,履行對該類別事項的前置研究,即“制度審議”;針對嚴格遵循年度計劃的決策事項,黨組以對年度重點工作整體計劃的審議,履行前置研究的職責,即“綜合審議”,針對不能采取上述兩類方式前置研究的決策事項,用“一事一議”。
截至2020年底,公司黨組會議題數量下降18%;董事會議題數量下降20%;經理會議次數增加4次、議題數量增加至59個,“權責法定、權責透明、協調運轉、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機制逐步建立。
以制度章程規范授權 全面提升治理效能
黨組前置研究屬于授權體系建設中法人內部授權的范疇。為了避免執行偏差,公司配套建立對“制度審議”“綜合審議”方式的定期評估機制,并按年度整體評估決策和執行情況;為了把前置研究方式落到實處,公司將建立黨組前置研究分類清單,把好重要生產經營決策事項審查關——制度章程規范建設之于公司授權體系建設的重要性由此可見一斑。
據了解,公司提出建設“以授權基本制度為依據,以授權清單、權力清單、治理規則、部門職責、崗位標準文件等為規范,以相關制度流程及信息系統為載體”的授權體系,制度章程建設,是公司授權體系建設的基礎和前提。
在完善公司治理主體授權方面,公司出臺黨組、董事會、經理層議事清單和議事規則,精簡不合時宜的權責事項89項,增加業務拓展的權責事項29項,調整黨組權責事項至12類75項,明確董事會權責事項15類30項,增加經理層權責事項至8類23項。
在系統開展授權到崗方面,已對69份公司總部制度進行簡明化編制修舊,實現101項業務事項權限授予落實到各級領導、管理崗位;修訂《法定人授權委托管理細則》,防范委托法律風險。
在優化法人層級授權方面,發布《公司總部權責和授權放權清單》,將總部599項權責事項清單壓縮至298項,對分子公司新增授權放權事項90項,在加強總部核心職能的同時激發基層積極性與主動性。
建立長效機制,授權體系才能行穩致遠。公司結合實際制定《公司授權體系管理規定》,從授權履行、調整、監督、評價、違規處置方面規范公司授權管理,23家分子公司均制定了本單位授權體系管理制度,初見成效。如深圳供電局作為全網管制業務單位中首家外部董事占多數的單位,設置4個董事會專門委員會,在較短時間內制定各治理主體權責清單,建立健全新的運行規則。
下一步,公司將繼續落實黨組前置研究方式,著力推進授權到崗,全面優化集團管控模式,做好授權體系建設經驗總結,進一步提升企業治理效能,推進公司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譜寫公司現代企業制度建設新篇章。
南網傳媒全媒體記者 包莉婷 通訊員 池超鵬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