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國家電網公布2021年第四批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項目清單,公告顯示此次納入2021年第四批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清單的項目共計4682個,核準/備案容量5033.16MW。其中:集中式風電項目數量4個,核準/備案容量195.5MW;集中式和分布式太陽能發電項目數量分別為19個、4663個,核準/備案容量分別為527.08MW、2971.74MW;集中式生物質發電項目數量為14個,核準/備案容量分別為317.5MW。
公告原文如下:
關于公布2021年第四批可再生能源發電
補貼項目清單的公告
根據《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于促進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財建〔2020〕4號)、《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建〔2020〕5號)、《財政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項目清單審核有關工作的通知》(財辦建〔2020〕6號)和《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項目清單審核有關工作的通知》(財辦建〔2020〕70號)等有關規定,國家電網有限公司積極配合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和國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為符合中央財政補助條件的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提供補貼清單申報服務。2021年2月28日,我公司已將完成公示的2021年第四批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補貼項目清單上報國家主管部門,第四批項目清單及后續項目審核進展情況,請登錄新能源云平臺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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