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國家電投黨組書記、董事長錢智民主持召開集團公司2021年第一次“大監督”聯席會議。集團公司黨組副書記、總經理、董事江毅,黨組副書記、董事祖斌,紀檢監察組組長、黨組成員陳維義出席會議。
會議傳達了中央反腐敗工作協調小組有關文件精神,聽取“大監督”聯席會議辦公室2020年“大監督”工作和2021年重點工作任務匯報,通報集團公司查處的有關案件,審議了集團公司2021年度監督任務。
會議肯定了集團公司2020年“大監督”工作取得的成效。會議指出,集團公司“大監督”格局是構建黨內監督為主導,各類監督貫通協調現代企業監督治理體系的有益嘗試,兩年多來,“大監督”工作不斷創新、不斷拓展、不斷深化,漸入佳境。“大監督”工作與反腐敗工作協調貫通融合、一脈相承,“根”是職能監督,“本”是協同融合。
會議要求,“大監督”工作要在集團公司構筑新跑道、提升新價值,實現“2035一流戰略”中發揮更大作用。一是要深刻認識兩個大局,深入理解能源電力深刻變革,增強緊迫感,聯系國家、行業、企業實際,加強學習研究,科學謀劃“大監督”工作,為“十四五”開好局做保障。二是要抓住重點,圍繞集團公司中心工作,對重大專項、扶貧成果鞏固、國企改革三年行動、落實碳達峰碳中和以及法人治理、選人用人等工作開展重點監督。三是要以問題為導向,加大對屢查屢犯問題的監督,推動整改完善。把監督挺在前面,抓好事前防范,提升反脆弱能力。四是要系統梳理總結“大監督”工作短板,切實發揮聯席會議辦公室作用,不斷創新完善“大監督”格局。
集團公司紀檢監察組、綜合部、法人治理部、黨建部、人資部、計財部、資本部、國際部、法商部、安環部、審計部、巡視辦、宣傳與群團部等聯席會議成員部門和燃管中心有關負責人參加會議。
攝影:陳晨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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