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推動城鄉建設綠色發展的意見》(下稱《意見》),提出城鄉建設是推動綠色發展、建設美麗中國的重要載體,指出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人居環境持續改善,住房水平顯著提高,但同時仍存在整體性缺乏、系統性不足、宜居性不高、包容性不夠等問題,大量建設、大量消耗、大量排放的建設方式尚未根本扭轉。為推動城鄉建設綠色發展,《意見》提出多項措施,并明確實施建筑領域碳達峰、碳中和行動。
《意見》提出轉變城鄉建設發展方式,實施建筑領域碳達峰、碳中和行動,建設高品質綠色建筑,規范綠色建筑設計、施工、運行、管理,鼓勵建設綠色農房。推進既有建筑綠色化改造,鼓勵與城鎮老舊小區改造、農村危房改造、抗震加固等同步實施。開展綠色建筑、節約型機關、綠色學校、綠色醫院創建行動。加強財政、金融、規劃、建設等政策支持,推動高質量綠色建筑規模化發展,大力推廣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發展零碳建筑。實施綠色建筑統一標識制度。建立城市建筑用水、用電、用氣、用熱等數據共享機制,提升建筑能耗監測能力。推動區域建筑能效提升,推廣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節水管理服務模式,降低建筑運行能耗、水耗,大力推動可再生能源應用,鼓勵智能光伏與綠色建筑融合創新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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