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核發揮國有資本投資公司改革試點統領作用,以產業布局結構調整、科技創新體制機制優化、總部組織與管控體系重塑三大任務為牽引,協調推進各領域改革。2020年,克服疫情考驗和外部環境不確定性影響,實現凈利潤181.5億元,同比增長16.5%,主要經營指標連續8年實現兩位數增長;2021年上半年,實現凈利潤112.6億元,同比增長15.5%,為圓滿完成年度目標奠定了扎實基礎。
調整優化布局結構,打造高質量產業體系
落實國家戰略要求,聚焦主責主業,在原有核電、核燃料、新能源、產業金融四大業務板塊加若干新業務的基礎上,加快打造核能、核燃料、新能源、非動力核技術、數字化、科技型環保與產業金融的“6+1”產業布局。一是做強做優做大主責主業。核電在運裝機超過2800萬千瓦,保持國內第一,全球第三;強化核燃料資源保障,天然鈾產量位居全球第三;非核清潔能源規模與效益協同發展,風電裝機全國第六,太陽能裝機全國第三;非動力核技術應用駛入快車道,電子加速器業務、輻照加工業務國內市場占有率第一。二是積極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按照“業態強相關、市場有前景、發展有后勁、經營可持續、能夠做到數一數二”的原則,依托電子束處理廢水、等離子處理危廢等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整合環保產業、環境科技、節能公司等三家公司,打造科技型環保產業平臺,更好服務國家環保戰略。依托集團在核電儀控領域的技術資源和核心能力,整合廣利核、上海科技等數字化產業資源,成立數字化產業平臺,瞄準高端工控市場,培育新的發展極。2020年,集團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營業收入1089億元,占比達到98%。三是完善短中長期平衡的投資體系。根據戰略規劃明確投資原則,即整體按照核能產業、央企擔當、科技創新、高盈利清潔能源的投資優先順序作出安排;境外按照掌握先進技術和產品、鎖定戰略資源、帶動優勢產能和技術走出去、發展高盈利清潔能源的投資優先順序作出安排。2021年上半年,主業投資占投資總額97.5%以上,保證有限資源發揮最大價值。四是構建高質量發展指標體系。圍繞“更為安全、更高質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續、更加公平”五個維度,設置40個具體監控和衡量指標,定期開展指標分析,動態監測發展狀態,引導各產業高質量發展。
健全科研體制機制,提升高質量發展核心競爭力
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不斷完善科技創新體系、優化體制機制、強化資源保障,提升科技創新效能。一是把握科研的正確方向。堅持“四個面向”,即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經濟主戰場、面向國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同時緊密圍繞國家戰略、集團“十四五”中長期發展需要,培育集團可持續發展的先進生產力。聚焦“卡脖子”問題,部署64項自主化專項,其中19項具備應用條件,14項已經落地應用,穩步推進核電領域關鍵核心設備全面自主可控。二是打造“一心兩圓”科技創新體系。“一心”是指通過調整集團下屬研究院、設計院、蘇州院定位和分工,優化資源配置,加快培育集團科研核心能力。“兩圓”是指積極融入國家整體創新戰略,立足區位優勢,重點打造兩大區域創新中心,深化與高校、科研單位和產業鏈伙伴合作,構建緊密型、松散型“兩個朋友圈”,打造原創技術策源地。三是實行戰略科研項目“項目制、團隊式”運作。對戰略科研項目,由集團公司與科研單位、項目負責人共同簽署項目任務書,明確各方職責和激勵考核方案。項目負責人通過公開競聘產生,對項目研發質量、進度和最終成果負責。充分授予項目負責人組建團隊、調配資源、考核激勵等各項權利。四是加大科研投入力度。優化科研經費出資方式,針對戰略科研項目,由集團總部一次性配足項目經費。建立科研投入考核機制,引導各子企業加大科研經費投入。“十三五”期間,集團累計科研投入約170億元,占營業收入的3.4%,足額保障科研經費。
重塑組織與管控體系,打造投資公司“強總部”
緊緊圍繞以核能為特色的國有資本投資公司定位,在2019年和2021年先后推行兩輪總部組織改革,著力打造 “強總部”。一是“千方百計確保核安全”。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行集團公司與核電股份公司的總部統籌運作,在集團層面設立核能業務管理部門,夯實總部核安全責任。二是突出核心管理職能。總部按照“出政策、定規矩、立標準”定位,突出戰略管理、資源配置、統籌協同、內控監督、核電安全、黨的領導等六大核心職能,將信息化服務等集約化共享服務調整至專業化公司,不干預子企業的具體經營管理事項。三是明晰權責邊界和管控模式。全面推行母子公司治理體制,總部嚴格行使《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賦予的股東權利。主要通過治理方式來履職行權,原則上總部不直接向子企業職能部門下達指令,不通過前置審批、條線管理干涉子企業授權范圍內決策事項。以干部選聘為例,改革前,子企業人資、黨群、安全質量等多個部門的負責人由總部部門指定或前置把關,改革后,總部主要通過制定任職資格標準、差額推薦人選的方式落實管控意圖,不再干預具體選聘工作。四是落實子企業董事會各項職權。落實“總部機關化”專項整改要求,廢除子企業董事會議題備案等制度,總部審批備案事項取消65項,下放35項,減少40%,本輪改革將進一步壓減30%以上。建立授權動態調整機制,基于量化評估結果,動態調整對子企業授權力度,實現“干的越好授權越大”。率先開展落實子企業董事會職權試點工作,探索積累可復制可推廣經驗。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