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廣東、廣西、海南三省(區)水電站和各類規模小、分布散、地處偏遠、基礎薄弱發電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按照《國家能源局安全司關于印發<水電站和小散遠發電企業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工作部署,南方能源監管局會同三省(區)電力管理部門開展轄區水電站和小散遠發電企業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 按照國家能源局要求,南方能源監管局高度重視,編制《南方能源監管局2022年水電站和小散遠發電企業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工作方案》,明確工作計劃、責任分工及完成時限;深化齊抓共管工作機制,與三省(區)電力管理部門加強協同配合、信息共享,并聯合制定轄區發電企業統計清單以及風險隱患清單,由市、縣級電力管理部門組織企業填報匯總,做好摸底排查。三省(區)電力管理部門積極行動,分別制定方案并下發至市、縣級電力管理部門,督促企業按要求落實。 下一步,南方能源監管局將繼續按照國家能源局部署,會同三省(區)電力管理部門做好自查督查階段工作,并組織轄區電力企業互學互查,探索非現場監管手段,著力提升監管效能,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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