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證網訊(記者 劉楊)4月13日,廣東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廣東省能源發展“十四五”規劃》提出,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
一是大力發展海上風電。規模化開發海上風電,推動項目集中連片開發利用,打造粵東、粵西千萬千瓦級海上風電基地。“十四五”時期新增海上風電裝機容量約1700萬千瓦。
二是適度發展陸上風電。結合資源條件,適度開發風能資源較為豐富地區的陸上風電項目,因地制宜發展分散式陸上風電。“十四五”時期新增陸上風電裝機容量約300萬千瓦。
三是積極發展光伏發電。大力提升光伏發電規模,堅持集中式與分布式開發并舉,因地制宜建設集中式光伏電站項目,大力支持分布式光伏:積極推進光伏建筑一體化建設,鼓勵發展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推動光伏在交通、通信、數據中心等領域的多場景應用,“十四五”時期新增光伏發電裝機容量約2000萬千瓦。
四是因地制宜發展生物質能。統籌規劃拉圾焚燒發電,農林生物質發電,生物天然氣項目開發,做好發展規劃、建設古奏與資源保障能力及地方財力等方面的銜接;協同推進完善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和農林廢棄物“收、儲、運”體系建設。“十四五”時期新增生物質發電裝機容量約200萬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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