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小平在宜昌考察
上回說到,鄧小平的幾次談話,直接促進了三峽工程論證的各項工作。然而,就在三峽工程籌備工作推進之時,有關工程上馬時機、水庫泥沙淤積、國力能否承擔等問題,引發了社會各界廣泛關注。1984年5月全國政協六屆二次會議時,不少委員對三峽工程表示關心,提出看法和建議。
1984年10月以后,全國政協經濟建設組召開座談會,討論三峽工程上馬條件等相關問題。
1985年4月全國政協六屆三次會議期間,一些委員就三峽工程問題共提出17件議案,建議“慎重審議”,“不要倉促上馬”。
1986年3月,鄧小平會見客人,在談到三峽工程時鄭重地說:“中國政府所做的一切事情都是為了人民,對興建三峽工程這樣關系千秋萬代的大事,一定會周密考慮。有了一個好處最大、壞處最小的方案時,才會決定開工,是決不會草率行事的。”1986年4月,李鵬、姚依林在六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在回答記者關于三峽工程情況的提問時,也作了回答:三峽工程是一項包括發電、防洪、航運等綜合效益的巨大工程,這項工程不僅關系到我國當代的“四化”建設,而且是關系到子孫后代的大事。對這項工程,中國政府采取既積極又慎重的態度。現在還沒有對這項工程作出是否開工的決定。
1986年4月,為了實現對三峽工程決策的民主化與科學化,使決策經得起歷史的考驗,國務院領導率有關部門的同志赴三峽地區進行實地考察。其間,在宜昌聽取了籌備組正副組長對成立三峽省的不同意見。在返回北京的火車上,決定對三峽工程重新論證,同時確定了具體的決策程序:先責成水電部重新論證、編制可行性報告,然后由國務院組織審查委員會審查,再報國務院、中央政治局審議,最后提交全國人大討論;中間還設一個協調小組,隨時給全國人大、政協通氣。
國務院領導回到北京后,向鄧小平作了匯報。鄧小平聽后表示,如果技術經濟可行的話,修三峽有政治問題,不修三峽也有政治問題,不修的政治問題更大。1986年5月,黨中央、國務院以12號文下達《關于將三峽省籌備組改建為國務院三峽地區經濟開發辦公室的通知》,指出:“由于對三峽工程論證和準備還需要一定時間,而三峽省籌備組要發展成為一個實體又不具備條件,以致目前這一地區形成湖北、四川兩省不便管,三峽省籌備組無力管的現象。這種情況如久拖不決,極不利于這一地區的開發和建設,也不利于為三峽工程作好準備。為此,中央和國務院決定將三峽省籌備組改建為國務院三峽地區經濟開發辦公室,負責指導和幫助這一地區的經濟開發和移民試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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