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市上現摘現賣的新鮮黃瓜3元一斤,等到晚上只能賣到1元,而原產地運銷商采購只需0.5元,這在日常生活中是稀松平常的現象。但作為能源市場的一種特殊商品,電力長期以來實行“計劃定價”,無法像黃瓜這樣隨行就市。
2015年新一輪電改啟動以來,作為電力市場建設和電改核心環節的電力現貨市場應運而生,其最大的現實意義在于,通過形成分區分時段的市場價格,使不同類型的發電機組在不同時空生產的電力通過價格差異體現各自價值,實現電力資源的優化配置,進而助推我國能源轉型,其重要性相當于電改的“心臟”。
從某種意義上說,現貨市場的建設成效決定了電改的成敗。
在此背景下,能源電力主管部門制定了明確的改革時間表。2016年12月發布的《電力發展“十三五”規劃(2016-2020年)》(以下簡稱《規劃》)明確提出了“2018年底前,啟動現貨交易試點;2020年全面啟動現貨市場”的目標;2017年,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進一步選擇南方(以廣東起步)、蒙西、浙江、山西、山東、福建、四川、甘肅8個地區作為首批電力現貨試點,以求“以點帶面”,切實推進電改。
但記者了解到,截至目前,上述8個試點確定三年多來全部處于“試運行”狀態,全國范圍內沒有一個電力現貨市場正式啟動,試點范圍也未進一步鋪開,導致電改裹足不前。
深度不足、范圍有限
電力現貨難言“全面啟動”
2020年11月,山東電力現貨市場結算試運行結束。至此,全國8個現貨試點地區均已完成啟動以來的首次全月結算試運行工作。盡管相比2019年試點啟動初期3-7天的結算試運行,本輪全月結算試運行取得較大進展,但業內普遍認為,目前各現貨試點的建設、運行情況距離《規劃》要求的“正式啟動”還有較大距離。
記者注意到,《規劃》提到的“2020年全面啟動現貨市場”并未明確全面啟動的程度和范圍,更無數量和時間考核標準,到底如何才算全面啟動?目前所有試點的全月結算走到了哪一步?
有業內專家向記者解釋,試運行的基本特征是結算不連續,而正式運行是連續、不間斷的。“不管是單月還是一個季度,甚至更長周期,只要出現結算停止,就是打破了連續性,不能稱之為正式運行。”
中嘉能集團首席交易官張驥也告訴記者,全面啟動電力現貨市場的最低要求,應是至少有一個試點省份實現正式啟動,也就是不僅有結算試運行,還要跑完結算“全程”,即截至目前未出現結算停止。“但就目前的試點進展看,離這個最低要求都有較大差距。”
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副研究員馮永晟認為,電力現貨市場先在部分經濟發達地區全面鋪開,再向中西部省份協調推進,比較符合“全面啟動”的含義。“當然,推廣不意味著每個省都要建設電力現貨市場。”
“如果有了正式運行,政府主管部門肯定會發布正式文件通報,但到目前為止還沒有看到。”上述專家直言,“目前的事實是,8個試點都處于初步探索階段,大部分非電力現貨市場試點地區對此持觀望態度,電力現貨市場的大范圍推廣暫時無從談起。”
“雙軌制”難題未解
現貨市場難獲實質突破
對現貨市場而言,電價應由市場供需形勢決定。但是,我國長期采用“計劃”的方式確定電價,而目前電力行業正處于由計劃機制向市場機制過渡的階段,導致計劃電價和市場電價并存,即非市場化的優先發電、用電計劃與市場化交易在現貨市場中“雙軌并行”。這種 “雙軌制”使得現貨價格與計劃電價出現偏差,繼而在電力交易結算過程中產生了不平衡資金。
例如,假設電力現貨市場試運行中累計用電300億千瓦時,市場化電價平均0.2元/千瓦時,市場化用戶需向電網企業繳納電費60億元。但當電網與發電企業結算電費時,假設其中200億千瓦時為市場化機組提供,按市場價格0.2元/千瓦時結算為40億元;剩余100億千瓦時由外來電、新能源等非市場化機組提供,按平均0.3元/千瓦時“保價”結算,共計30億元。兩部分相加,電網企業需向發電側結算共計70億元,但用戶繳納實際電費60億元,差額10億元,這個差額就是電力現貨市場中出現的“不平衡資金”。
2020年5月,山東第三次調電運行及結算試運行中,短短四天內即產生了近億元“不平衡資金”。之后,廣東、山西、甘肅也不同程度陸續出現了相似情況。據電力市場專家介紹,成熟電力市場中的不平衡資金一般只包括無主的剩余資金和找不到確切受益人的應收賬款,在交易額中占比通常很低。但我國各個電力現貨試點產生的不平衡資金是“巨額”的,已成為阻礙電力現貨市場乃至整個電改推進的“攔路虎”。
一位曾參與多省現貨市場規則設計的專家直言:“經過幾年實踐,現行優先發用電制度與電力現貨市場建設不協調的問題愈加突出。優先發用電制度好似一堵墻,如不突破,現貨市場難有實質進展,只能繼續在夾縫中求生。”
該專家表示,除了雙軌制,部分試點在制定或調整現貨市場規則時,還疊加了諸多非市場甚至非電力行業的多重約束,嚴重阻礙了現貨市場建設。“例如,相關政府部門明令要求,任何一個用戶用電價格都不能漲,售電公司、電網企業均不能虧損等。市場規則只能去適應這些邊界條件,價格自然也無法反映真實的供需情況。如果某些非市場、非電力因素的邊界條件不突破,那還不如不搞市場。”
“碳中和”目標提出
電力現貨市場必要性凸顯
近期,“二氧化碳排放力爭于2030年前達到峰值,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到2030年風電、太陽能發電總裝機將達到12億千瓦以上”等目標的提出,接連引發業內針對可再生能源未來發展空間的探討。中電聯發布的最新數據顯示,截至2020年11月底,我國并網風電、太陽能發電共計4.56億千瓦。這意味著,未來10年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將增長約兩倍,由此將帶來更大的消納和電力系統運行壓力。
對此,馮永晟指出:“無現貨不市場,體現在可再生能源消納方面,就是目前依靠行政指令保障消納的模式長期來看難以為繼,只有電力現貨市場能夠妥善解決這一問題。過去我們主要從經濟、效率的角度看待現貨市場,現在一系列低碳發展目標提出后,電力現貨市場的意義更為重大。”
馮永晟進一步解釋:“在電力現貨市場中,電力價格信號將有效促進發、用電資源主動參與調節,給具備靈活調節能力的市場主體以超額收益,減少運行壓力,從而促進新能源消納。未來,當可再生能源發電占比提高到一定程度,其將不再是需要政策傾斜、扶持的電源,系統將需要可再生能源之間互相保障,甚至需要為系統提供調節、保障的服務。屆時,可再生能源帶來的出力、價格的波動,只能通過現貨市場的價格信號進行有效引導。”
張驥表示,電力現貨市場改革不暢,一定程度上也制約了其他產業的發展。“綜合能源服務、儲能等產業的破局,都依賴電力現貨市場來完整還原電力商品屬性、給出有效價格信號,從而引導市場主體的生產、消費行為。業內戲言,新能源消納、儲能商業化發展、綜合能源‘大施拳腳’都在等電力現貨逐步完善,那電力現貨市場建設在等什么呢?”
評論丨是時候踢出“臨門一腳”了
文丨中國能源報評論員
8大試點無一按期完成!電力現貨市場在“十三五”期間交出的這張答卷顯然無法令人滿意。相比于快速推進的輸配電價改革、有序落地的交易機構,久久難入正軌的現貨市場,已經成為新一輪電改的明顯短板。
在電改的圈子里,“無現貨不市場”是公認的金句,足見現貨市場建設的極端重要性。作為電改“還原電力商品屬性、真實反映電力成本”的關鍵一環,現貨市場能否立得起、用得好,一直被認為是電改成敗的標志。現貨市場改革的一舉一動,遂成為電力行業關注的焦點。從第一個試點開啟,到第一次試運行,再到第一次曝出改革遇阻,電力現貨市場的任何風吹草動,都能在行業刮起一陣輿論風暴。
客觀來講,現貨市場8大試點如今均已進入試運行階段,且試運行的時間較去年大幅增長,取得了較好的試點效果。這也是2002年電力行業正式開啟市場化改革以來,改革走得最遠的一次。這一“從無到有”的成績是各方多年來共同努力的結果,可圈可點。
然而,未能完成電力“十三五”規劃提出的“全面啟動”的既定目標,也暴露出現貨市場改革存在重大問題,尤其是8大試點無一跑完全流程,更是給整個電力市場化改革潑了一盆涼水、蒙了一層陰影。
攔停現貨改革的因素有很多,“價格雙軌制”無疑是其中最突出的一個。這也比較容易理解,因為現貨市場改革的目的就是實現價格的市場化,“價格雙軌制”卻讓市場化的價格和人為劃定的價格并存。這種觸及改革根本出發點的矛盾,在沒有雷霆般的決心和行動前是無法調和的。
回顧我國多個行業的市場化改革歷程,“價格雙軌制”曾多次出現。例如,同樣是在能源領域,煤炭行業長期采用“價格雙軌制”——一部分煤炭由國家主管部門劃定價格,其余煤炭隨行就市,以市場化的方式定價。最終,這一既損害了市場公平競爭,也不利于行業高效發展的陳舊制度退出了歷史舞臺。當下的電力行業正處于同樣的改革困境,能否減輕、化解價格雙軌制的沖擊,將在很大程度上決定電力市場化改革的成效。
不破不立。改革就是要直面舊規則中不能與時俱進之處,并找到問題的源頭加以解決。如果發現問題根源了,卻不敢、不能迎難而上,反倒避重就輕、畏手畏腳,傷害的只會是市場參與者的切身利益和改革推動者的公信力,錯失的則將是能源轉型稍縱即逝的“窗口期”。
現貨是電力市場的“點睛之筆”。沒有“現貨”,所謂的“電力市場”也只是一具空殼,現貨市場改革必須盡快破局。誠然,電力體制改革絕非易事,既有計劃模式下不注重效率、不公開透明的痼疾,也有各方利益之間的平衡與角力。但橫向比較已經完成市場化改革的兄弟行業,不難發現,每個行業的市場化之路都不平坦、不輕松,遇到的困難阻力只多不少。所以,我們應該對現貨市場和電改的未來充滿信心。
不找借口找出路。如今,電力現貨市場試點遇到了巨大阻力,恰恰也說明改革觸碰到了關鍵矛盾,到了踢出“臨門一腳”的時候。改革設計者和市場參與者更應堅定改革決心,牢牢抓住改革機遇期,臨難不避,堅決打贏這場左右新一輪電改成敗全局的攻堅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