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 鵬
“中國將提高國家自主貢獻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爭于2030年前達到峰值,努力爭取2060年左右實現碳中和”,這是習近平主席在第七十五屆聯合國大會一般性辯論上的最新宣言,是我國順應并引領全球氣候治理進程的重要決策,為我國綠色發展指明了路徑,為全球應對氣候變化樹立了標桿。能源央企是我國能源行業的主力軍,也必然要成為碳減排的排頭兵,“我們說到做到”,從中國承諾到中國行動,需要能源央企用責任和實干踐行使命和擔當。立足新發展階段,把握時代機遇,凝心聚力推進能源產業和經濟社會的綠色低碳轉型,為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3060”戰略目標提供最堅實的保障。
“3060”目標本質上是經濟和社會發展方式的根本轉變
“3060”目標的提出并不僅僅是應對氣候變化,本質上是全球治理規則的深刻轉變,也是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方式的根本性轉變,是時代的潮流。未來誰能夠引領潮流,誰就能夠在新時代獲得更廣闊的發展空間。
當前,實現疫情后經濟綠色復蘇已成為世界廣泛共識,應對氣候變化將成為大國關注、合作與博弈的焦點。在碳中和的舞臺,誰能脫穎而出,誰就將在全球治理中占據重要地位。為此,歐盟提出將在2050年成為首個“碳中和”區域,在其推出的總規模逾1.8萬億歐元的經濟復蘇計劃中,將有至少30%的資金用于支持應對氣候變化項目及經濟社會綠色轉型。拜登2020年底時通過社交媒體宣稱,美國將會重返《巴黎協定》,并計劃投入2萬億美元用于氣候行動,考慮提出2030年前實現電力行業凈零排放、2050年前實現全經濟范圍碳中和的中長期目標。日本、韓國也紛紛宣布2050年前實現碳中和的愿景。應對氣候變化需要世界各國通力合作,面對當前復雜的國際形勢,我國主動提出加強國家自主貢獻以及“3060”碳減排目標,彰顯了負責任的大國擔當,中國作為應對全球氣候變化的重要參與者、貢獻者、引領者,氣候治理將成為我國外交的顯著優勢,氣候合作將進一步加強我國與世界各國的緊密聯系,為我國謀求更多和平發展的合作機會,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
然而,與多數發達國家實現碳中和是一個技術、經濟發展的自然過程不同,“3060”碳減排目標是我國應對全球氣候變化的自我加壓和主動作為。一方面,這是我國在經濟發展水平相對較低的情況下向盡早實現二氧化碳排放達峰做出的努力,因為2030年碳達峰時我國的經濟發展水平預計仍將低于多數發達國家碳達峰時的水平;另一方面,作為全球最大的發展中國家和碳排放大國,我國從碳達峰到碳中和的時間要比發達國家縮短幾十年,因此,實現“3060”碳排放目標需要我們有堅強的戰略決心并付出更加艱苦卓絕的努力。
可以預見,“十四五”乃至未來更長歷史階段,碳約束將促使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方式發生根本性變革。首先是經濟增長方式,我國將以綠色低碳發展為主線,實現高質量發展。其次是能源系統,清潔低碳轉型將進一步加速,非化石能源將逐步取代化石能源,以風電、光伏為代表的清潔能源將迎來跨越式增長。再次,以化石能源支撐的工業體系將逐漸被以非化石能源支撐的工業體系所取代,氫能煉鋼、碳捕集等技術將在未來得到廣泛應用。交通領域電動汽車、氫燃料電池汽車對燃油車的替代,建筑領域的清潔供暖、綠色節能及智慧供能將進一步推動社會構建綠色低碳的生產生活方式。
與此同時,“3060”碳排放目標也為清潔能源的發展拓展了廣闊空間。預計到2030年,我國風電、光伏裝機達到12億千瓦以上,這將為清潔能源帶來10萬億元以上的投資空間。伍德·麥肯茲(Wood Mackenzie)報告顯示,2060年碳中和目標的實現,我國須在本世紀中葉將太陽能、風能和儲能能力在2020年的基礎上提高11倍,達到5040GW,投資規模超5萬億美元(約33.5萬億元)。在此背景下,國家電投率先提出2023年碳達峰目標,國家能源集團正研究制定2025年碳達峰行動方案,國家電網、南方電網、華能、大唐、華電和三峽集團等均圍繞碳排放達峰開展相關研究,并且都提出了“十四五”時期清潔能源發展的宏偉目標。各大能源央企圍繞“碳目標”掀起了一場進擊與革命的風潮,以期能抓住碳中和市場機遇,在未來廣闊的發展空間中占領先機。
按照全社會總成本最小的原則設計碳中和路徑
當前,我國經濟處于中高速發展階段,經濟發展對化石能源,尤其是對煤炭的依賴度較高,實現碳中和意味著對我國經濟發展、能源轉型、技術革新等各方面將產生全方位深層次的影響。因此,做好頂層設計,應進一步完善政策體系,鼓勵全社會用最小的成本完成碳中和的目標,從源頭倒逼經濟結構、能源結構、產業結構轉型升級,實現社會資源最優化配置。首先,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標已作為約束性指標,納入“十四五”規劃綱要,并將分解到地方加以落實,強化監督考核。其次,國家層面應盡快出臺碳達峰行動計劃,統籌指導各行各業“十四五”及更長時期生產經營活動。同時,加快推進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建設和運行。通過多措并舉,在滿足降碳的要求下實現全社會成本最小化。
對于能源企業來說,必須科學設計碳中和的路線圖,實現存量化石能源和高耗能資產的重新定位和有序退出。比如,未來的電力系統里一定有煤電,那么能夠分析判斷出哪些煤電資產是必須要留下來的,哪些是需要盡早退出的,就需要有超前的戰略判斷。長期來看,煤電在能源系統中占比逐步下降趨勢不可逆轉,但考慮到大規模儲能的經濟性以及煤電對能源系統穩定的間接“外部性”貢獻,煤電將逐步向“靈活型”主體轉變,經濟發達的負荷集中地區將成為煤電資產的價值高地。
再比如我們可以展望未來的碳中和場景下的能源供應體系,然后向未來學習,瞄準未來場景逆向制定發展戰略和科技創新,就能有更加清晰的目標。以氫能為例,行業分析,預計2050年氫能在我國能源體系中的占比約為10%,電解水制氫占比將由目前的1%左右提升到64%,高效、清潔的可再生能源制氫有望成為未來供氫的主流路線之一,氫能應用的增量主要來自于交通和工業領域,交通領域占氫氣總需求量的41%,其中貨運領域占比高達70%,工業領域占氫氣總需求量的57%,預計鋼鐵行業將成為工業領域氫能消費增長的主要驅動力。
高度重視碳交易和碳資產的管理
碳市場作為全社會實現最低成本減排的工具,是落實我國二氧化碳排放達峰目標與碳中和愿景的重要抓手,將在未來發揮重要作用。
碳資產相當于碳減排產業的現金流,未來將和金融資產同等重要。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是利用市場機制控制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推動綠色低碳發展的重大制度創新。碳排放權交易是碳排放定量制度,確定碳排放總排放水平,讓市場決定碳價,可有效助推全社會實現最低成本減排。當前,《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等政策陸續出臺,全國碳排放權交易正式啟動,電力行業率先進入,鋼鐵、水泥、化工等行業將在“十四五”期間納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在碳市場機制下,碳排放權因為其稀缺性而形成一定的市場價格,成為一種頗具金融價值的商品,將成為企業繼現金資產、實物資產和無形資產后又一新型資產類型——碳資產。碳資產管理對提高企業的管理效率、減少企業運營成本、增加盈利水平具有重要作用,但如果忽視碳資產管理,將對企業經營發展產生嚴重的不良影響。例如,英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曾因碳資產管理不善,疊加碳排放配額價格上漲的影響,導致企業無資金購買生產所需配額,只能靠英國政府提供的1.2億英鎊貸款才勉強完成履約,進而使該公司債臺高筑,最終破產清算。相反,善于利用碳資產的特斯拉,2020年僅向其他傳統的汽車企業賣碳配額的利潤就高達16億美元,遠遠超過了當年7.21億美元的凈利潤。
同時,從目前開始除了履行自身的減排義務之外,還應該從長遠著眼,按照資產管理的模式設計管理架構,近期可以重點開展碳交易,但長遠一定是碳金融主導。碳交易試點初期,多數企業并未把碳排放權作為資產管理,只在需要履約時被動買入,導致碳排放履約成本居高不下。隨著企業碳市場經驗的積累以及管理架構的逐步完善,碳資產被作為生產資料來運營,在一定程度上增強了碳交易的主動性和靈活性,降低了履約成本。但長期來看,碳資產應按照資產管理體系設計管理架構和體制機制,以資產管理模式進行運作,成立碳策略、碳交易、碳金融等專業化團隊,統籌協調節能減碳、碳排放管理、碳交易、碳金融協調管理職能,充分發揮碳排放權市場機制作用,盤活碳資產,助力企業高質量發展。
在我國碳市場初期,現貨交易仍是主要交易方式,碳金融衍生品在碳市場中將發揮重要作用。目前,在歐洲成熟的碳市場內,期貨等碳金融產品的交易占比高達90%。碳金融產品有利于發現和穩定市場價格,明確的價格信號將為企業減排決策提供重要參考,同時也為市場帶來資金流動,提高市場的有效性。碳交易試點階段,部分試點地區已經初步形成了碳金融的雛形。上海已推出標準化的碳遠期合約產品,僅需10%的資金就可以鎖定企業生產所需的碳排放權。廣東在配額融資方面有了突破,如肇慶四會市駿馬水泥有限公司通過質押其碳排放配額獲得融資,用于節能環保技術改造。通過上述碳金融操作,企業實現少量資金鎖定碳排放權、盤活免費配額,解決企業融資發展問題。隨著綠色金融和氣候融資的不斷發展,碳市場運轉日趨成熟,碳金融作為碳資產管理的重要部分,將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通過低碳服務延伸能源服務產業鏈
未來鋼鐵、水泥、電解鋁等工業企業的脫碳會比電力企業更加困難,因此,要加強低碳技術的研發和應用,幫助各類高排放產業和居民的生產和生活從源頭減碳,以此作為能源服務產業鏈的延伸,塑造自身在未來能源服務市場的核心競爭力。
碳中和背景下,鋼鐵、水泥、電解鋁等工業企業面臨嚴峻的脫碳壓力,有待于關鍵技術上的突破與創新。對電力行業而言,清潔低碳轉型更加堅定與明確,隨著未來風電、光伏、核電等零碳電力裝機持續增大,儲能技術大規模應用以及火電的逐步退出,電力行業將提前實現碳達峰與近零排放。這對能源企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僅要成為清潔低碳能源供應商,為社會提供綠色能源,更要加強低碳技術和系統集成研發,成為先進能源技術開發商和能源生態系統集成商,為上下游企業提供低碳能源技術和全套低碳能源解決方案,以此作為能源服務產業鏈的延伸,打造現代綠色能源體系,同時塑造能源企業綠色低碳的社會形象和未來能源服務市場的核心競爭力。
因此,能源企業要加大低碳技術的研發和應用力度。一方面,需要加強新能源、儲能、儲熱/冷、氫能等技術的開發,向社會提供更具成本優勢的綠色能源;另一方面,還要加強下游產業鏈的低碳技術研發應用,為工業、交通等領域提供基于綠色能源的低碳技術和全套能源解決方案,幫助其他領域盡早擺脫對化石能源的依賴,加快構建以綠色能源為核心的現代綠色能源體系。
碳達峰目標和碳中和愿景,既是我國對國際社會作出的莊嚴承諾,更是我國經濟社會全面綠色轉型的目標和方向,這為我國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乃至本世紀中葉應對氣候變化、綠色低碳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指明了方向和路徑。能源央企需勇立潮頭、奮楫爭先,勇擔歷史使命,在全力推進企業綠色低碳發展的同時,主動作為,為全社會提供以低碳能源、低碳技術、低碳系統集成為核心的綜合低碳解決方案,助力全社會碳中和最優化資源配置,為實現我國2030年碳達峰、2060年碳中和目標貢獻重要力量。
(作者單位系國家電力投資集團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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