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鐵路領域混改不斷取得新突破。前有年初京滬高鐵掛牌上市,后有5月19日國鐵集團“牽手”海南銀行,與此同時,包括中鐵特貨、金鷹重工等企業的上市工作也在積極推進中。
中國企業聯合會研究部研究員劉興國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入股海南銀行,這是國有資本參與混改的一種實踐探索,當然,此舉對國鐵來說,將不僅僅是一次混改操作,同時也是強化業務協同,完善資本布局的一次探索。
具體來看,5月19日,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下屬中國鐵路投資有限公司與海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簽署《戰略合作框架協議》。此次協議簽署后,雙方將在鐵路資本運作、客貨運電子支付服務、保險和供應鏈金融服務、租賃業務合作、理財及現金管理服務、直接融資服務、“走出去”金融服務等方面展開合作。
鐵路投資公司相關負責人告訴《證券日報》記者,近年來,國鐵集團積極推動國鐵資本與社會資本融合發展。此次鐵路投資公司擬入股海南銀行并建立全方位戰略合作關系,是為了將鐵路投資公司的行業優勢、資源優勢與海南銀行的金融優勢相結合,遵循市場化、專業化原則,建立產業集團與金融集團全方位深度合作的伙伴關系。
在劉興國看來,混改不僅僅包括國有企業引入部分非公資本,也可以通過國有資本參股民營企業的方式來實現混改。這樣“雙向”混改的目的,就是要形成國有企業中有民間資本、民營企業中有國有資本的相互參與的局面,以促成國有資本與民間資本的共同發展。未來,“雙向”混改或是一個重要的方向。
值得關注的是,近日發布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新時代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意見》(下稱《意見》),進一步明確對混改企業的監管模式。
劉興國表示,對于混改企業監管模式的表述,雖然此前也曾出現在國資委發布的相關文件中,國家發改委方面也曾提出過要探索混改后企業的國資監管新模式,但整體上看,這是其首次在中央層面予以明確。
在粵開證券首席經濟學家、研究院院長李奇霖看來,此次《意見》指明了改革的大方向,預計后面會出臺對應的實施文件。從對混改企業的監管模式來看,可以說是非常靈活的,包括探索建立和獨資、全資國企不一樣的治理機制和管理制度,對國有資本不再絕對控股的混改企業探索實施更加靈活高效的監管制度等。
“結合目前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方案已披露的消息來看,在后續的國資國企改革部署中,應該會對這一新監管模式提出更具體的設想。”劉興國認為,如果混改企業監管新模式能夠盡快出臺,國有企業混改對民間資本的吸引力將進一步增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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