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電力網訊 為進一步加強核電工程建設質量管理,確保核電安全,國家能源局、國家核安全局研究起草了《關于加強核電工程建設質量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關于加強核電工程建設質量管理的通知
(征求意見稿)
為進一步加強核電工程建設質量管理,切實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要求,明確和落實核電工程建設各相關單位主體責任,保障工程質量,確保核安全,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核電工程建設質量的重要性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核電安全。核安全是核電的生命線,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核電行業最重要的政治責任。質量是保證核電安全的物質基礎,建設期的質量就是運行期的核安全。各單位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從確保核安全的高度,充分認識核電工程建設質量的極端重要性,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安全第一、質量第一”方針,以對國家、對事業高度負責的態度,更加嚴格認真做好核電工程建設質量管理工作,確保核安全。
二、切實落實核電工程質量責任制度
核電廠控股企業集團(簡稱核電集團)、核電廠營運單位(簡稱建設單位)、核電工程總承包單位(簡稱總包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等按照各自職責對所承擔的核電工程質量負有終身責任,要嚴格遵守《核安全法》《核電廠質量保證安全規定》《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核安全和工程建設領域法律法規有關要求,認真履職盡責,落實主體責任,確保核電工程質量。
(一)核電集團對核電工程質量負有領導責任。要建立核電建設全面質量管理制度,明確界定總部職能部門和下屬單位的質量責任,按照責權利一致原則,規范建設單位和總包單位的關系。加強對質量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監督考核,從績效考核、機構設置、選人用人、資源配置等方面,全面落實質量管理各項要求。建立和實施質量責任追究制度,組織各參建單位參照《建筑工程五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追究暫行辦法》(建質〔2014〕124號)簽訂質量終身責任承諾書。加強對各核電項目質量管理的監督檢查,建立核電工程質量總監派駐制度。
(二)建設單位對核電工程質量負總責。建設單位是工程建設管理的主體和質量的總責任方。要嚴格按照國家基本建設程序組織開展工程建設,保證合理的工期。強化建設單位監督職能,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并有效運行,嚴格執行質量保證大綱,合理設置質量管理機構,配備足夠的質量管理人員。嚴格審查和控制主要承包商的準入條件,確保其資質和能力滿足工程建設要求。對各參建單位的質量責任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督促落實施工人員的直接責任和各級質量控制人員的監督責任,形成職責清晰、上下聯動、齊抓共管的管理格局。對質量管理不到位的單位,要及時采取約談,責令更換項目負責人乃至終止合同等糾正措施。
(三)總包單位對核電工程質量負責。總包單位對其承擔的工程設計、設備采購、施工管理、調試等工作負直接責任,要實施全過程質量管理,加強施工單位、設備和服務供應商等質量保證體系有效性進行監督檢查,優化設計、采購、施工接口管理,統籌現場土建和安裝施工邏輯,提升質量管理水平,確保質量保證體系有效運行。建立工程資源評估機制,定期評價關鍵資源配置情況并向建設單位報告。
(四)設計單位對核電工程的設計質量負責。要嚴格按照法規標準開展工程設計,強化設計接口管理,統籌專業協同設計,加強設計審查,提高設計質量。規范設計變更管理,從源頭上減少設計變更,嚴格審查因制造、施工偏差導致的設計變更,杜絕從設計上隨意降低安全質量標準。
(五)施工單位對核電工程的施工質量負責。要合理配置施工資源,保障項目資源需求及人員資質要求。完善施工質量管理體系,明確各級組織、人員的質量責任。不斷提高核安全意識和專業技能水平,打造高素質專業化核電工程施工隊伍,并采取措施保證施工隊伍穩定。
(六)監理單位對核電工程施工質量承擔監理責任。要嚴格按照相關標準開展獨立第三方監理工作,不得與項目建設單位、總包單位、施工單位有隸屬或人員派遣關系。要建立健全并嚴格執行監理工作質量管理體系,保證現場監理人員、設備投入,采取旁站、巡視和平行檢驗等形式,確保施工關鍵部位、關鍵環節、關鍵工序監理到位。
三、加強核電工程建設過程質量管理
針對當前影響核電工程建設質量的突出問題,各參建單位要加強質量控制和過程管理,強化關鍵環節和因素管理。
(一)充分做好工程開工前準備工作。核電集團和建設單位要建立項目建設成熟度評價標準和評估機制,保證項目建設各項準備工作充分到位。在項目主體工程施工前,確保施工圖滿足工程進展需求,避免“三邊工程”。建設單位、總包單位、施工單位要對工程建設各階段存在的質量風險進行全面評估,實行質量風險動態分級管理。
(二)規范核電建設市場行為。規范核電工程招投標管理,將安全與質量標準作為招標文件強制性要求和條件,公開、公平、公正開展招標評標工作,防止不合理低價中標。對首次進入核島工程建設領域的施工單位,要強化企業業績復核、人員資質審核、核安全文化評估等工作,確保滿足要求。原則上,核電基地首期工程和技術創新示范項目,核島工程的主要承包商不得選用沒有相關工程業績的單位。建設單位和總包單位要嚴格控制施工單位的分包活動,制定不允許分包物項和服務清單。分包工作不轉移施工單位的質量責任。施工單位要切實加強對分包單位的監督管理,做好分包單位人員技術指導和技術交底,杜絕“以包代管”。
(三)強化質量保證工作獨立性和權威性。建設單位的質量保證機構應單獨設置,部門負責人應直接向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匯報工作。總包單位、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的項目部質保部門負責人除向項目經理匯報工作外,還應向本單位總部獨立報告,確保質量保證工作的獨立性和權威性。各參建單位質保部門要強化質保監查,保證質量保證體系有效運轉。建立工程質量評價機制,動態評價施工質量狀態、結果和趨勢。
(四)建立質量抽檢復查制度。建設單位、總包單位、監理單位應建立程序,制定計劃,明確質量抽檢復查覆蓋區域、比例等要求,對關鍵設備、零部件、大宗材料以及特殊工藝過程,開展隨機抽檢復查。抽檢復查必須獨立開展或委托第三方檢驗機構進行。
(五)加強特殊工藝過程質量監督。建設單位、總包單位、監理單位要加強特殊工藝(如焊接、無損檢驗等)過程管理,完善特殊工藝過程質量管理制度,對人員、設備、材料質量進行控制。明確特殊工藝過程質量監督檢查比例等管理要求并嚴格實施,不得隨意減少或取消質量控制點。加強隱蔽工程(如回填、鋼筋工程、混凝土澆筑等)管理,強化現場見證,隱蔽工程施工前要保證所有相關物項驗收合格,質量文件真實有效,并經各方審核簽字確認。
(六)強化關鍵崗位人員監督管理。各參建單位應加強對關鍵崗位人員(包括核安全相關的質量控制人員、試化驗檢驗檢測人員、核級焊工/焊接操作工、核級無損檢驗人員等)配置、資格、考勤、培訓及授權的管理。要做好人力動員,嚴格按照相關工作資格管理規定進行執業管理,并對其工作質量負責。
(七)加強質量記錄管理。嚴厲打擊“造數據、補記錄、假報告”等違規行為,確保質量記錄全面、及時、準確、有效。各參建單位應保證合理的記錄人員及資源投入,切實做到質量記錄文件同實體工作同時完成。要明確記錄編制、審核、批準等簽字人員資質要求并認真執行,嚴禁冒簽和無授權代簽。要制定質量記錄監督檢查細則,結合施工關鍵部位和關鍵節點,對質量記錄開展定期檢查和隨機抽查。
四、加強核安全文化和質量文化建設
建設單位要統籌推動項目現場核安全文化和質量文化建設,堅持安全第一、質量第一,制定并公布本項目安全質量政策聲明。各參建單位負責人要確保在任何情況下作出表率,正確處理進度和質量關系,堅持進度服從質量。
(一)建立培訓管理制度。各參建單位應建立制度,積極探索切實管用的核安全文化和質量文化教育形式,定期對領導層、質量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作業人員開展培訓教育,重點做好上崗、轉崗前培訓,嚴把“入場關”。創新培訓形式,強化行為習慣,增強質量意識,提高施工和作業技能水平。
(二)建立經驗反饋和警示教育制度。各參建單位要建立多渠道經驗反饋機制,積極參與行業組織開展的經驗反饋交流活動。針對本項目和其他項目發生的質量問題案例,定期組織開展經驗反饋和警示教育,深入汲取教訓,舉一反三,對照自查,制定糾正措施,防范問題重復發生。
(三)建立質量獎懲制度。各參建單位要制定質量獎懲制度,鼓勵通過質量創優持續提升工程質量,對管理規范和質量優良的組織和個人給予精神和物質激勵。建設單位要牽頭建立針對弄虛作假、違規操作等問題的舉報渠道,公開舉報電話、郵箱、信箱等,鼓勵全體參建人員發現并及時報告質量問題。制定舉報問題處理程序,對所有問題線索,均要如實登記并認真查證。對經查實問題,應對違規單位和責任人作出嚴肅處理,并對報告人給予獎勵。要加大監督和懲戒力度,對質量造假的組織和個人,堅持以“零容忍”態度嚴肅處理、依法依規問責,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各核電集團應建立核電工程建設供應商黑名單制度,對故意造假或有組織造假的單位及其相關責任人,實行一次造假,終身禁入。
五、發揮現代信息化技術在核電建設管理中的作用
深入研究推廣信息化、智能化、大數據等新技術在核電工程建設管理中的應用,統籌建設共享高效的信息管理平臺和“智慧工地”,提高建設項目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更好保障工程質量。
(一)建立現場人員識別和定位系統。施工單位應落實施工人員實名制管理要求,建立并管理施工人員基本信息、從業信息、誠信信息,并向建設單位和總包單位備案。各參建單位應密切配合,統籌配備必要的硬件設施設備,對進入工程現場的人員,采用人臉、虹膜等生物識別技術進行電子打卡。采用移動定位、電子圍欄等技術對作業人員進行提醒和監督。
(二)提高日常施工管理信息化水平。積極推廣設計圖紙、操作規程、施工方案、質量計劃等電子化、智能化開發,確保現場作業人員高效、便利獲得和掌握設計信息、施工方法和質量要求。建立關鍵設備和重要物資編碼管理體系,探索采用射頻識別、物聯網、無線通信等技術,實現物項質量狀態、存放位置、數量等的動態管理。
(三)建立重要環節和重點部位的監控要求。要建立工程遠程監控系統,對重點部位、隱蔽工程、關鍵工序實施全過程在線監控。探索應用人工智能工業影像識別技術,輔助現場質量檢查人員開展人、機雙重檢驗。建立和落實影像留存制度,工程開工前需制定質量影像檔案管理方案,明確影像留存內容和節點。特別要對大體積混凝土澆筑、核安全設備焊接和無損檢測等重要活動,以及重大質量問題和整改落實情況進行攝錄,影像記錄應具有可追溯性。
核電集團和各有關單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落實方案并組織實施,將各項要求落到實處,確保核電工程質量。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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