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電力網訊 國家審計署17日發布一季度審計結果公告,指出轉供電領域降費空間仍較大,不合理加收電費現象在一定范圍存在。
公告顯示,今年以來,各地區各部門積極落實減稅降費政策,多措并舉幫助各類市場主體尤其是中小微企業渡過難關。據稅務部門統計,今年一季度全國累計實現減稅降費7428億元,其中,2020年新出臺支持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稅費優惠政策新增減稅降費3182億元。
審計同時發現,工商業領域尚未全面實現“一戶一表”,不合理加收電費現象在一定范圍存在。比如,5個省份的10家轉供電主體不合理加收電費共計2586.13萬元。
公告附件顯示,2018年4月至2020年3月,浙江、山東、山西、內蒙古等4個省份的5家轉供電主體在國家規定銷售電價之外,向相關轉供電終端用戶超收電費742.14萬元。
另外,2018年4月至2020年2月,上海市5家轉供電主體以固定單價按租戶的獨立電表讀數向租戶收取電費,包含與用電量綁定的線路損耗費、服務費、中央空調外機組用電費等其他費用。與向電力公司繳納的電費相比,5家企業收取其他費用共計1843.99萬元。
審計署表示,將跟蹤后續整改情況,進一步督促問題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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