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節期間電力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
國能綜通安全〔2020〕14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能源局,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經信委(工信委、工信廳),北京市城管委,各派出機構,全國電力安委會企業成員單位:
2021年元旦春節臨近,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節期間有關工作的通知》(中辦發電〔2020〕35號)和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應急管理部《關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節期間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安委辦明電〔2020〕31號),做好節日期間電力安全生產工作,確保全國人民度過一個歡樂祥和的節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電力安全生產工作。2021年是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規劃開局之年,做好元旦春節期間電力安全生產工作,保障電力安全可靠供應至關重要。各有關單位要切實增強“四個意識”,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嚴格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要求,把生命第一、人民至上的理念落到實處,進一步強化組織領導,細化工作措施,層層壓實責任,全力做好節日期間電力安全生產工作,確保全國人民度過一個歡樂祥和的節日。
二、著力保障群眾節日用電需求。各電力企業要提前研判節日期間電力電量負荷,優化運行方式,科學合理調度,加強一次能源儲備和電力供應動態監測,滿足群眾節日用電需求。各地電力主管部門要深入了解實際困難,積極協調保障,確保能源供應充足、有序。各派出機構要加強監管,強化與轄區能源主管部門、有關能源企業的工作對接,跟蹤了解電力供應缺口情況、有序用電、錯峰用電情況,安全生產情況以及惡劣天氣應對情況,積極采取措施,確保人民群眾溫暖過冬、平安過節。
三、堅持底線思維抓好安全生產。各單位要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把安全生產擺到重要位置,層層壓實責任,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發電企業要重點加強重大危險源管理,深入開展隱患排查,加強操作人員教育培訓,制定落實整治管控和搶險救援措施。電網企業要加強電網運行調控,提前預測負荷,留足備用容量,做好電力電量平衡,及時做好消缺處理,確保重要發電廠、變電站(開關站)、輸電線路運行安全。電力工程建設企業要科學合理安排工期,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控,尤其要加強對高支模、深基坑、起重機械、腳手架等危大工程及危險作業的現場管控和旁站監護,杜絕冒險作業、野蠻作業和違章作業。派出機構要會同地方電力管理部門加強執法監管,結合電力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和歲末年尾電力安全生產明察暗訪加強現場檢查,確保企業主體責任落實到位。
四、積極防范應對各類突發事件。今年以來,我國極端天氣多發頻發,自然災害較往年更重。12月28日,中央氣象臺發布了寒潮橙色預警,未來一段時間還將有冷空氣影響我國,今冬平均氣溫較常年同期偏低。各派出機構及地方電力管理部門要密切關注天氣動態,加強與轄區氣象、應急、電力主管部門等溝通對接,做好監測預警,及時督促指導電力企業做好自然災害防范應對工作。各電力企業要做好事故事件預想,完善應急預案,加強應急演練,做實應急準備,確保穩妥有序應對各類災害。
五、統籌做好疫情防控保電工作。近期,國內多地報告新增本土散發病例或聚集性疫情,疫情防控形勢復雜嚴峻。各有關單位要密切關注當地疫情發展變化,及時了解防疫用電需求,強化保電措施,跟進做好定點醫院、發熱門診、醫療器械生產企業等重要用戶的電力供應保障工作。同時,要強化自身防疫防護措施,對調度、控制、應急等重點崗位人員加強管理,確保自身安全。
六、認真負責做好應急值守工作。各單位要嚴格落實崗位責任制,落實好特殊崗位24小時專人值班和領導干部在崗帶班制度,確保節日期間各項工作正常運轉。各有關單位要加強網絡輿情監測,密切關注不良輿論信息,主動通過主流媒體、門戶網站、公共信息平臺等渠道加強正面宣傳引導,積極回應社會關切,營造良好輿論氛圍。遇有突發情況時,要第一時間請示報告并及時采取應對處置措施,確保第一時間響應、快速高效穩妥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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