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路鄭報道:2020年12月28日,全國首個進入試運行的區域調頻市場——南方區域調頻輔助服務市場(以下簡稱“南方區域調頻市場”)正式啟動試運行,標志著南方區域統一電力市場建設邁出重要一步。試運行期間,調頻輔助服務市場從原來的廣東省和廣西部分水電廠,擴展至廣東、廣西、海南三省(區)。
據了解,在電力輔助服務市場化改革開始前,包括調頻在內的各項輔助服務的使用和付費遵循發電機組所在區域的“兩個細則”,按照事前定價、事后按調用量補償的方式實施。輔助服務市場建設試圖打破這種局面,采用市場競爭方式確定輔助服務的提供方以及對應的服務價格。
為落實國家能源局關于《完善電力輔助服務補償(市場)機制工作方案》(2017年發布)的工作部署,建立有效的輔助服務市場機制,更大范圍優化配置調頻資源,南方能源監管局2017年11月組織制定了《南方區域統一調頻輔助服務市場建設方案》,并指導編制了《南方區域調頻輔助服務市場交易規則(征求意見稿)》和建設了配套技術支持系統,具備開展試運行條件。
根據上述兩份文件,南方區域調頻市場試運行期間,采用日前集中競價和預安排、日內統一出清的模式組織調頻輔助服務交易。日前環節,調頻服務提供方在日前進行發電單元調頻里程報價并根據預測的調頻需求進行預安排,為日內可能中標的機組預留出調頻容量,減小日前、實時環節調度計劃的偏差。日內環節,將日前報價信息封存到運行日,運行日以 1 小時為周期,根據系統實時調頻需求組織正式出清。
此外,為做好區域調頻市場試運行工作,南方能源監管局審定了《南方區域調頻輔助服務市場試運行方案》,明確試運行工作目標、基本原則和總體安排,細化了試運行期間交易組織和執行、價格結算、應急處置、運營機構協同等內容。按照試運行方案安排,區域調頻市場第一階段覆蓋廣東、廣西、海南三省區,將按照區域調頻市場規則統一申報和出清,實現對控制區內頻率的統一控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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