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電力發展“十三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公布。《規劃》對“十二五”電力國際合作拓展工作作出肯定,并對其在“十三五”的發展寄予希望。對此,記者采訪了聯合國環境規劃署蔣南青博士。
公布《規劃》反映中國處于能源轉型關鍵期
記者:你如何評價時隔15年之后,電力主管部門再次對外公布電力發展五年規劃?
蔣南青:過去幾年,中國經濟一直在快速發展,對電力的需求增長也非常快,長期以來的工作重心是如何提供更多電力來滿足高速增長的電力需求。但隨著經濟發展速度減慢,未來電力需求不可能持續高速增長,不能再像過去一樣不停地擴容。時隔15年,中國《規劃》的對外公布反映了當前能源行業處在一個非常重要的時間節點上,進入了一個轉型發展的瓶頸期。 去年聯合國通過的 《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今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并在全球啟動,17項可持續發展目標是世界各國達成的社會契約,此外《巴黎協定》在近日也正式生效,整體上來說,清潔能源、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國際環境框架已經形成。《規劃》是中國為實現2030年可持續發展愿景,履行《巴黎協定》承諾所作的重要努力,也是一個非常重要的進展。
未來電力發展將進一步由消費層面轉型,應更加強調對需求端和消費端的關注,消費側的結構性改革可以更好地與供給端對接起來,給可再生能源打開發展的空間。
近年來,中國在提高能效方面起到了引導作用,并且中國把提高能效視為能夠促進經濟增長的手段,通過能效變革、運用更多技術,在能源系統中建立多能互補的能源網絡,這些都需要基礎設施投資,同時也觸發新技術的投資,如光熱發電技術。《規劃》對提高能效的重視是非常有必要的,可以更好地將可再生能源技術放進來。
記者:《規劃》指出,要繼續落實“一帶一路”倡議,加強國際電力合作,你認為未來五年國際合作的重點和機遇有哪些?需要著重關注哪些?
蔣南青:未來可能不需要建設很大型的電站,可以在一個小范圍區域布局能源,城市作為最大的區域性能源需求體,建筑密集,余熱供冷制暖需求較為集中,發展區域能源潛力比較大,同時也需要將能源規劃放入城市規劃之中。
在過去,城市發展規劃與能源規劃的關聯性并沒有十分強烈,但其實,未來發展需要構建一個融合融通的系統。能源與城市的建筑、交通、供暖、制冷都是相互聯系的,通過融通的、立體的規劃方案,可以實現多重效益的目標。這樣一來,不僅能夠實現能源發展的目標,也可以從根本上解決氣候環境問題,實現可持續發展。這也是聯合國一直在倡導區域能源、能源互聯的概念的原因。一方面可以幫助城市基礎設施建設,促進經濟發展,產生新的就業崗位,如設備租賃等第三方服務公司;另一方面,通過區域能源的清潔化供應,也可以更好地解決城市空氣污染的問題,履行國家在氣候變化中承擔的責任。
值得注意的是,具體在執行的時候,當技術、資金、人力都到位的時候,如何讓各個部門、各個角色、各個利益相關方形 成一個成功的模式,是非常關鍵的問題。
規劃部門要積極了解各方利益訴求,了解各個區域能源、經濟形態的特點。國際層面上,我們也在積極收集整理國際上成功的案例,去年聯合國環境署出版的《城市區域能源》,就列舉了全球40個城市區域能源融資運營的成功案例。
此外,我們強調,要從可持續發展的角度來平衡工作,而不是特別去強調某種能源,要讓各種能源都有利用可能。我們和中國國家能源局、國家發展改革委的合作是順利的,能夠真正從全局上為各個利益主體考慮、規劃工作。
要讓多種能源協調發展
記者:你認為清潔能源規模化與化石能源清潔化如何做到協調發展?
蔣南青:在中國,以煤炭為能源主導的形勢很長一段時間將不會改變。我們要通過能源互聯,讓多種能源協調發展。要發揮地區的優勢能源資源、特點,因地制宜規劃能源結構,如西藏具有良好的光照條件和土地資源,可以通過自身優勢,利用光熱發電技術供電供暖,也有利于保護當地脆弱的生態系統。
此外,在一些偏遠地區和單體建筑上,在技術可行下,利用光熱、太陽能作為輔助熱能,而不是完全替代化石能源。
記者:聯合國環境署對我國未來繼續落實“一帶一路”倡議,加強國際電力合作,可以給予的支持有哪些?
蔣南青:我們做的更多事情是對好的理念、概念的倡導工作。無論是國際層面上還是國家層面規劃的目標,在具體實施的時候都需要每一個利益方的合作參與,聯合國環境署通過宣導、介紹能源發展趨勢、當前技術發展情況等工作,明確每個利益方在規劃藍圖中扮演的角色。正如《規劃》目標已很明確,但還是很宏觀。我們可以提供一些國際上成功模式的案例、技術資源整合,為中國實現目標提供思路。
對于國際機構來說,也希望能夠在中國有更大的影響力。各個國際機構也會分享各自的信息資源。中國在各個方面的體量非常大,各個國際機構也非常關注中國,不斷探索如何與中國形成伙伴關系,可以為中國在“走出去”的過程中提供豐富的理念、技術、資源整合模式的支撐,為雙邊國家信息對接給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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