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電力發展“十三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正式發布。記者就《規劃》中涉及風電領域相關問題專訪了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風能專業委員會秘書長、鑒衡認證中心主任秦海巖。
風電產業將會繼續保持合理、穩定的發展規模
記者:《規劃》較之以往側重點發生了哪些變化?亮點有哪些?
秦海巖:《規劃》重視新能源消納,力求解決棄風、棄光問題,主要體現在三方面。一是將逐步引導風電開發重心向中東部和南方等消納能力較強的地區轉移,這些地區也將是“十三五”風電發展的重要增量市場,這也是《規劃》中提到的重點和亮點。因此,要保障我國風電產業在 “十三五”期間繼續實現可持續發展,保證合理的年均增長規模,必須優化產業布局、加大中東部地區開發力度。二是將依托電力外送通道,有序推進 “三北”地區可再生能源跨省區消納。三是將高度重視電力系統調節能力建設,不斷增強系統靈活性、適應性,力求破解風電等新能源消納難題。
記者:《規劃》對風電“十三五”期間新增投產規模和到2020年總裝機規模都給出了明確目標,你對于這個目標如何看待?
秦海巖:《規劃》中提出,到2020年底,風電累計并網裝機容量確保達到2.1億千瓦以上,這是最低目標,不設上限。新能源裝機目標是一個保底目標,也是一個保障性發展的基本目標,風電等可再生能源的發展規模是沒有封頂限制的,而非有些人所理解的“在新規劃下可再生能源發展速度變慢”,新能源產業仍會保持合理穩定的規模發展。
《規劃》中之所以把總量目標設為2.1億千瓦以上是有著現實依據的:一方面,這是我國兌現應對氣候變化的國際承諾的需要。我國承諾,到2020年實現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5%左右,到2030年達到20%左右。隨著《巴黎協定》的正式生效,這些需要兌現的承諾將上升為我國各級政府必須完成的法定義務和約束性指標。因此,按照目前不同可再生能源電力的平均利用小時數計算,屆時風電的并網裝機規模至少要達到2.1億千瓦?! ?br/>
另一方面,這也是支撐我國風電產業可持續發展的需要。作為戰略型新興產業,近年來我國風電產業不僅在裝機規模方面位居世界首位,還形成了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較為完備的產業體系,裝備制造能力和自主創新能力顯著增強,具有中國自主知識產權的領先技術產品遠銷到全球30個國家和地區,風電成為我國少數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高新技術產業之一。要保持我國風電產業的良好發展勢頭,就必須保持穩定的發展速度和規模。基于此,《規劃》安排“十三五”期間風電年均新增規模穩定在2000萬千瓦以上,符合行業發展的客觀規律,也是確保風電產業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合理規模。
優化海上風電產業布局
記者:《規劃》提出海上風電裝機目標還是500萬千瓦左右,你如何看待完成上述目標的可能性?海上風電在未來發展上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秦海巖:“十三五”時期,全國海上風電累計投產并網想要達到500萬千瓦的目標,除了繼續大力發展江蘇、浙江、廣東等省份的海上風電之外,還要繼續優化產業布局,進一步探索開發上海、天津、海南等省份的資源。同時,還要不斷推動設備制造、建設施工、運行維護等方面的技術創新以及標準體系的完善。
目前海上風電規?;瘧脳l件初具,但還有海上機組技術與可靠性、海上風電場設計、海上風電工程等多個方面需要進一步完善。主要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一是政策環境有待進一步改善。目前,由于牽涉到多個部門,海域征遷等方面的協調難度還很大,環評和核準周期被大大拉長。此外,與海上風電諸多環節相關的國家或行業標準也不完善,甚至是空白狀態,需要進一步完善。二是設備研發能力滯后,技術創新動力不足。目前,國內的海上風電機組和安裝船等設備主要還是依賴進口,國產化程度較低。三是成本依然居高不下。目前,我國近海風電項目的投資仍是陸上風電的2倍,而且就當前的電價水平來看,海上風電項目的盈利空間有限,對投資者缺乏吸引力。四是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國內的海上風電開發、設備制造、施工、運維等企業基本都是從陸上風電起家,缺少對海洋特性的深刻認識以及海上項目施工建設的經驗,對海上風電項目的開發、施工以及運維等依然沿用陸上風電的管理辦法,難以真正適應海上風 電發展的需要。
另外,與陸上風電項目相比,在海上風電項目中,設備面對的是高濕度、高鹽分干濕交替、浸漬等強腐蝕環境,而運維又受到氣候條件的強烈影響,這就要求必須提高技術以及整個風電場運行的可靠性。因此,有必要加強對海洋特性、海上風電設備制造以及風電場施工建設等方面的基礎性技術研究。
助推中國標準“走出去”
記者:《規劃》中還提及到了加強國際合作,你認為風電如何能夠在未來五年更好地“走出去”?
秦海巖:風電想要更好地“走出去”,可以立足以下三個落腳點:一是依托國家“一帶一路”戰略以及國際多邊、雙邊合作機制等,穩步有序開拓國際市場;二是加強風電等新能源產能的國際合作,鼓勵新能源企業與國外企業開展合作;三是鼓勵國內相關機構積極參與國際風電標準的制定,充分借助國際電工委員會可再生能源設備認證互認體系(IECRE)等國際標準組織的平臺作用,推動認證結果的國際采信,破除國際貿易技術壁壘,增強在全球技術競爭領域的話語權。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