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電力證書(簡稱綠證),是我國對發電企業每兆瓦時非水可再生能源上網電量頒發的具有獨特標識代碼的電子證書,是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量的確認和屬性證明以及消費綠色電力的唯一憑證。2017年,我國依托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信息管理系統,試行為陸上風電、光伏發電企業(不含分布式光伏發電)所生產的可再生能源發電量發放綠色電力證書。
綠證出臺背景
國際上,綠證交易制度通常是可再生能源配額制的配套政策。在英國、澳大利亞等國家和美國的部分州,售電企業需要遵照可再生能源配額制的規定,制定了可再生能源消納比例的目標時間,并規定在銷售電量的同時購買一定比例的綠證,綠證不足部分則需要繳納罰款,此為強制配額交易,除承擔配額義務的主體外,任何企業和社會公眾也可以自愿認購綠證。當前,美國、日本、英國、法國、荷蘭、瑞典、丹麥、芬蘭、瑞士、挪威、意大利、奧地利、比利時、加拿大、澳大利亞等20多個國家均實行了綠證交易。
2017年1月,國家發改委、財政部、能源局三部委聯合發布《關于試行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核發及自愿認購交易制度的通知(發改能源[2017]132號)》,標志著我國綠色電力證書制度正式試行。綠色電力證書自2017年7月1日起正式開展認購工作,認購價格按照不高于證書對應電量的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貼金額由買賣雙方自行協商或者通過競價確定認購價格。風電、光伏發電企業出售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后,相應的電量不再享受國家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的補貼。綠色電力證書經認購后不得再次出售,國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負責對購買綠色電力證書的機構和個人核發憑證。
實施綠證的重要意義
綠證可以促進綠色電力發展。我國已向世界承諾,到2020年我國要實現非化石能源消費占比15%的目標,大力發展風電、太陽能發電等綠色電力。實施綠證可以引導全社會綠色消費,促進清潔能源消納利用,有助于實現可再生能源消費目標。
綠證可有效緩解我國可再生能源補貼缺口問題。隨著我國可再生能源補貼資金缺口逐步加大,預計到2020年補貼缺口將擴大到3000億元以上。實施綠證,可以消減日益擴大的可再生能源補貼缺口,緩解發電企業財務困境。
綠證可以促進行業技術進步。隨著陸上風電、光伏發電等新能源產業持續規模化發展,電力市場改革倒逼新能源上網電價機制調整,綠證將來可以在電力市場環境下給新能源的補貼部分提供一個市場化的風險對沖手段。通過綠證交易,促進可再生能源企業之間的競爭,降低發電成本。
我國綠證發展現狀
根據綠證認購平臺顯示,截止到2020年2月,已有2170名認購者,共認購36439個綠證。
目前風電累計核發量23315779個,占據前三甲的是河北省、山東省、內蒙古自治區,核發量分別是4915310、2712399、2642620,占總核發量的44.05%。
目前光伏累計核發量3845828個,占據前三甲的是青海、新疆和內蒙古自治區,核發量分別是732054、562303、491734,占總核發量的46.44%。
從2017年7月1日至今,風電綠證成交價格最大值330元,最小值128.6元,平均值177.4元;光伏綠證成交價格最大值900元,最小值518.7元,平均值666.4元。
中國綠證發展趨勢
隨著平價時代的到來,綠證迎來了快速的發展時機。2019年1月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積極推進風電、光伏發電無補貼平價上網有關工作的通知》,明確有關省級能源主管部門結合本地區資源、消納、新技術應用等條件組織開展不需要國家補貼的平價上網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明確提出鼓勵通過綠證獲得收益,平價上網項目可通過綠證交易獲得合理收益。2019年5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保障機制的通知》,要求按省級行政區域對電力消費規定應達到的可再生能源電量比重,完成消納量可以自愿認購可再生能源電力綠色電力證書,綠證對應的可再生能源電量等量計為消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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