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駐馬店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駐馬店新型儲能發展規劃》(征求意見稿)。文件明確發展目標:到2025年,駐馬店市新型儲能規模達到100萬千瓦以上、力爭達到150萬千瓦。
鼓勵優先建設集中式儲能電站,提高利用效率。單個集中式儲能電站裝機容量規模以不低于10萬千瓦為宜,時長不低于2小時。
嚴格儲能容量配置情況考核。新能源項目投產后,配建或租賃的儲能設施未達到項目承諾水平的,按照未完成儲能容量對應新能源容量規??鄢洳⒕W容量。配套的儲能項目晚于新能源項目建成投產的,由儲能項目企業承擔其滯后期間新能源場站發電損失。
對于新能源項目配建非獨立儲能和用戶側的非獨立儲能規模在1000千瓦時以上的儲能項目,除省財政在下一年度給予一次性獎勵外(2023年、2024年、2025年獎勵標準分別為140元/千瓦時、120元/千瓦時、100元/千瓦時),受益財政給予適當獎勵。
原文如下:
關于公開征求《駐馬店新型儲能發展規劃》(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為加快推進我市新型儲能發展,促進我市能源結構升級轉型,結合我市實際,我委起草了《駐馬店新型儲能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根據《駐馬店市人民政府工作規則》(駐政〔2020〕16號)規定,為確?!兑巹潯返拿裰餍浴⒖茖W性,現特向社會廣大群眾征求意見和建議,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反饋時間:2024年1月8日-1月14日
二、反饋方式:修改意見和建議請以電子郵件反饋至市發改委能源發展科郵箱(zmdfgwnyk@163.com)。
三、聯系方式:駐馬店市發改委能源發展科張理航0396-2601162
特此公告。
附件:駐馬店新型儲能發展規劃(征求意見稿)
2024年1月8日
駐馬店新型儲能發展規劃
新型儲能主要包括機械儲能、電化學儲能、蓄熱/蓄冷儲能、氫儲能等。新型儲能是加快構建新型電力系統的重要技術手段和基礎裝備,是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重要支撐,是催生能源新業態、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領域。新型儲能在電網側削峰填谷、增強可再生能源消納能力、調頻輔助服務、延緩輸配電投資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為引導新型儲能技術和產業健康發展,按照駐馬店“十四五”能源、電力、可再生能源等專項規劃要求,重點明確新型儲能發展規模與布局規劃,提出發展目標和主要任務。
一、發展基礎
(一)新能源項目合理配置新型儲能設施。
2021年起河南省開始推動新型儲能規模化發展。年度風光開發方案中的新能源項目,要嚴格按照開發方案中承諾的儲能配比配置儲能設施,儲能設施投運時間應不晚于新能源項目投運時間;如未投運,電網不得調度和收購其電力電量。同一調度區域內,優先消納儲能配比高、時長長的新能源項目電力電量。2022年,河南省發改委印發《關于開展2022年度省級獨立儲能電站示范項目(第一批)遴選工作的通知》,經專家評審,駐馬店市有1個項目進入試點名單,為平煤神馬集團駐馬店市高新區獨立共享儲能項目一期(100MW/200MWh);2023年,河南省發改委印發《關于開展第二批省級獨立儲能電站示范項目遴選工作的通知》,經專家評審,駐馬店市有2個項目進入試點名單,分別為華能驛城區抽水壓縮空氣復合儲能項目一期(100MW/400MWh)、三峽鵬輝汝南獨立共享儲能項目一期(100MW/200MWh)。2023年,河南省發改委印發《河南省分布式光伏接入電網技術指導意見》,明確提出分布式光伏應當落實《電力系統安全穩定導則》、《電力系統網源協調技術規范》等相關國家和行業標準要求,承擔起成為合格電源的責任和義務,參與電力系統運行調節,并按照“光伏+儲能”等方式進行開發,確保具備一次調頻等相關調節能力。分布式電源承載力評估等級為黃色、紅色的區域,通過加大電能替代力度、優化用電負荷曲線、合理布局儲能設施、匯集升壓接入等方式可提升接入能力。通過配置儲能提升承載力的,一般黃色區域不低于裝機容量15%、2小時,紅色區域不低于裝機容量20%、2小時。
(二)新型儲能裝備制造產業快速發展。
隨著新能源汽車的加快普及和新能源汽車制造業的迅速發展,動力電池開始實現本地化生產和大規模應用。駐馬店依托鵬輝電源、惠強新材等企業,開展鋰電、鈉電新能源產業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重點突破鋰電池、鈉電池能量密度、循環壽命、安全性能、生產成本、快充性能、濕法制膜等技術瓶頸,加快跟進全固態鋰電池、鋰空氣電池、鋰硫電池等新技術產業化、商業化應用;依托駿化發展等企業聯合省內外高校,加快攻克綠色制氫、氫能儲運、車載儲氫等應用技術,積極布局氫燃料電池產業。
(三)新型儲能發展配套政策持續完善。
探索建立新型儲能政策體系,健全市場化運營機制。2023年,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新型儲能發展的實施意見》,明確提出完善獨立儲能項目價格政策、支持獨立儲能項目參與電力輔助服務市場,建立獨立儲能容量共享租賃制度,落實用戶側儲能峰谷電價政策,優化調度運行機制等市場化運營機制,同時鼓勵加快新型儲能產業發展和技術創新,提出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建立健全儲能金融體系等新型儲能政策保障制度。上述新型儲能發展配套政策,為新型儲能商業應用和市場化運營創造了有利條件。
二、面臨形勢
(一)發展機遇。
構建新型電力系統為新型儲能發展提供重大機遇。新型電力系統要求源網荷儲各環節協調互動,具有綠色低碳、安全可控、靈活高效、智能互動等特征。碳達峰碳中和戰略部署下,新能源發展按下“加速鍵”,預計至2025年駐馬店全市風電、光伏發電裝機將分別不低于100萬千瓦、260萬千瓦,風電、光伏發電等新能源出力穩定性差,新能源消納壓力和電網安全運行風險加大。新型儲能具有多重功能,具有快速響應特性,可作為靈活性資源削峰填谷,平抑新能源并網波動性,擴大新能源消納空間,對提升電力系統調節能力、頂峰能力、應急備用能力、運行效率、安全穩定水平具有重要支撐作用。
能源科技革命為新型儲能技術進步創造了有利條件。受新能源發電、電動汽車及新興產業的大力推動,多類型儲能技術于近年來取得長足進步,新型儲能技術和產業發展已成為能源技術創新的關鍵領域之一。以鋰離子電池為代表的電化學儲能技術發展迅猛,鈉離子電池、液流電池等技術逐步具備規?;l展條件,固態電池、氫能儲氫等創新儲能技術百花齊放,技術進步預計將帶動系統成本持續下降。
新型儲能產業將為經濟發展注入積極動力。新型儲能產業是戰略性新興產業的重要組成部分,目前駐馬店已具備新型儲能部分材料、電池的生產條件及下游新能源儲能應用市場。立足駐馬店區位優勢,充分發揮產業、市場基礎作用,加快布局集材料、電池組、器件、系統集成、創新應用于一體的新型儲能全產業鏈,有利于形成“雙循環”新發展格局下的產業發展新動能,催生能源生產消費新模式新業態,為經濟發展注入積極動力。
(二)面臨挑戰。
安全風險管控體系需升級。作為高能量密度元件,儲能并網帶來的消防、運維安全風險不容忽視,新的元件給系統還帶來了新增考慮要素和安全維度,安全風險防控范圍擴大。
電力規劃設計、調度運營模式需調整甚至重塑。從規劃設計看,儲能分散化接入增加了負荷預測難度,局域分散平衡單元的增多將減少跨區電力流需求,舊有的規劃要素和方式需要重新調整。從調度運營看,傳統電力系統的技術運行規范根據能量單向流動特征設計,儲能的雙向調節能力使得能量雙向流動成為可能,從而改變運維、檢修、繼保配置模式。此外,用戶側儲能“不可調度”特點還將大大增加系統調度運行復雜度。
新模式、新業態、新市場創新亟需取得突破。傳統電力商業模式以滿足用戶剛性需求的電能銷售為主,以儲能技術為驅動的業務革新將支撐單一電能銷售者轉變為能源產銷一體者廣泛大規模出現。隨著信息流與能源流的深度耦合,虛擬電廠、“云儲能”等新模式新業態層出不窮,技術創新亟需取得突破。當前新型儲能技術經濟性仍有進步空間,新型儲能參與各類電力市場機制需進一步完善,項目建設和運營成本有待市場化疏導,新模式新業態不夠豐富,穩定、可持續的投資收益機制尚未完善。
三、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圍繞碳達峰碳中和目標要求,加快構建新型電力系統,著力推動新型儲能與新能源融合發展,著力健全市場化運營機制,著力推動儲能科技進步,著力完善政策制度,促進新型儲能規?;⒏哔|量發展,提升電力系統安全保障能力。
(二)基本原則。
堅持統籌規劃、協同發展。強化規劃引領作用,加強與能源、電力相關規劃銜接。統籌新型儲能產業上下游發展,差異化布局發展全產業鏈。針對各類應用場景,因地制宜多元化發展,優化新型儲能建設布局,推動源網荷各側協同發展。
堅持創新引領、示范先行。鼓勵商業模式和體制機制創新,加快新型儲能示范項目建設,先行先試形成典型經驗全面推廣。推動技術創新應用、產業升級、成本下降,有效支撐新型儲能產業市場化可持續發展。
堅持市場主導、有序發展。明確新型儲能獨立市場地位,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引導。引導儲能發展與電網建設、新能源裝機增長以及負荷特性變化趨勢先協調,避免儲能無序發展。建立健全市場管理體系,探索新型儲能市場新模式。
堅持立足安全、規范管理。加強新型儲能安全風險防范,明確新型儲能產業鏈各環節安全責任主體,嚴格落實國家新型儲能項目管理規范和技術標準,嚴格核心部件產品安全質量要求,逐步完善新型儲能技術、管理、監測、評估體系,加大行業監管力度,保障新型儲能項目建設運行的全過程安全。
(三)發展目標。
到2025年,駐馬店市新型儲能規模達到100萬千瓦以上,力爭達到150萬千瓦。實現新型儲能由示范應用進入商業化應用并向規模化發展轉變。新型儲能技術創新能力顯著提高,產業體系培育壯大,適應新型儲能發展的市場機制初步建立健全,市場環境和商業模式基本成熟。
四、規劃布局要求
需求導向,合理布局。積極引導新能源電站以市場化方式配置合理規模的新型儲能。根據電力需求、負荷特性、電源結構、電網網架等電力系統特征,科學確定各區域建設規模,引導項目合理布局。
集中建設,高效利用。鼓勵優先建設集中式儲能電站,提高利用效率。單個集中式儲能電站裝機容量規模以不低于10萬千瓦為宜,時長不低于2小時。發揮新型儲能布局靈活的特點,就近就地高效利用。
因地制宜,科學選址。項目應在國土空間規劃指導下,落實生態保護、耕地保護,綜合考慮城鄉發展、消防安全、交通運輸、水文地質等要求,優先在消防、應急、電網接入等條件方便、經濟,且遠離居民生活區的地區選址。
五、主要任務
(一)加強新能源和新型儲能融合發展。
鼓勵存量以及增量新能源項目合理配置新型儲能設施。鼓勵已并網的存量新能源項目按照不低于裝機功率的15%、時長不少于2小時的要求配置新型儲能設施,項目企業后續開發新能源項目時,其存量項目配置的儲能容量可與新建項目配套的儲能容量疊加參與競爭排名。風光開發方案中的增量新能源項目,要嚴格按照開發方案中承諾的儲能配比配置儲能設施。
鼓勵電網側和用戶側建設新型儲能設施。鼓勵在調峰調頻困難或電壓支撐能力不足的正陽、新蔡等大電網關鍵節點建設新型儲能設施,提高電網安全穩定運行水平。支持工業、通信、金融、互聯網等對供電可靠性要求高的電力用戶因地制宜配置新型儲能設施,提升電力自平衡能力;鼓勵黨政機關、數據中心等重要電力用戶建設一批移動式或固定式新型儲能設施,提升應急供電保障能力。鼓勵發展戶外儲能設施。
重點發展大型獨立儲能電站。發揮大型儲能電站調節能力強、易于調度、方便管理等優勢,重點建設容量不低于10萬千瓦時的獨立儲能電站。存量新能源項目增配的儲能設施,原則上按照大型獨立儲能電站標準進行建設。新能源項目已配建的新型儲能設施,按照自愿原則,在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備獨立計量、控制等技術條件,達到相關標準規范和電力市場運營機構等有關方面要求,并接入調度自動化系統可被電網監控和調度的基礎上,鼓勵其轉為獨立儲能設施。
支持新能源項目租賃獨立儲能容量。鼓勵年度風光開發方案中的新能源企業采用租賃或共建共享方式配建儲能設施。支持存量新能源項目優先通過租賃大型獨立儲能電站容量實現儲備調節功能。對以后申請納入年度風光開發方案的新能源項目,租賃獨立儲能項目容量并簽訂10年以上長期租賃協議的,同等條件下優先納入。長時(超過2小時)儲能項目容量租賃給新能源項目時,可按照比例折算到2小時系統功率。儲能項目建成投產6個月后,匹配的新能源項目仍未建成的,相應的儲能容量可重新選擇新能源企業進行租賃。
專欄2 新型儲能示范項目
集中共享新型儲能示范項目:加快推進第一批、第二批省級獨立儲能電站示范項目建成投產。適時在遂平縣、上蔡縣、新蔡縣等地區開展獨立儲能電站示范項目申報工作,支持建設國能上蔡生物發電有限公司100MW/200MWh儲能電站項目。
多能互補一體化項目配套儲能項目:在具備條件的地區建設一批風光儲項目配套儲能項目。鼓勵開展“風光火儲”、“風光水儲”等一體化示范。
常規電源配置儲能項目:探索開展一批火儲、水儲聯合調頻示范項目。
大型新型儲能調峰電站項目:在具備條件的內陸地區或內陸火電機組既有廠址,探索試點建設大型新型儲能調峰電站。
(二)勵新型儲能多元化發展。
開展多元技術路線試點示范。持續推進技術成熟、低成本鋰離子電池技術商業化應用。重點開展鈉離子電池、固態鋰離子電池等高能量密度儲能技術試點示范應用。加快可再生能源富余電力制(儲)氫技術研究和示范應用。以需求為導向,推動多種儲能技術聯合應用,探索多技術路線復合型儲能試點示范。
促進分布式儲能靈活多樣應用。針對工業、通信、金融等用電量大且對供電可靠性、電能質量要求高的電力用戶,根據優化商業模式和系統運行模式需求配置新型儲能,提高綜合用能效率效益。圍繞大數據中心、5G基站、工業園區、公路服務區等終端用戶,以及具備條件的農村用戶,依托分布式新能源、微電網、增量配電網等配置新型儲能,探索電動汽車在分布式供能系統中的應用,提高用能質量,降低用能成本。積極推動不間斷電源、充換電設施等用戶側分散式儲能設施建設,探索電動汽車、智能用電設施與電網雙向互動模式,鼓勵虛擬電廠等聚合技術應用示范,提升用能靈活性。圍繞政府、醫院、數據中心等重要電力用戶需求,在安全可靠前提下,建設一批移動式或固定式新型儲能作為應急備用電源。結合新型基礎設施建設,積極推動新型儲能與智慧城市、鄉村振興、智慧交通等領域的跨界融合。
推進源網荷儲一體化協同發展。通過優化整合電源側、電網側、用戶側資源,合理配置各類儲能,在確保電網安全穩定運行的前提下,鼓勵以源網荷儲一體化方式開展內部聯合調度,提高源網荷儲靈活互動水平,最大化調動或發揮負荷側調節響應能力。在工業負荷大、新能源條件好的地區,鼓勵開展源網荷儲一體化綠色供電園區建設。
專欄3 新型儲能技術示范
全釩液流電池、鐵鉻液流電池、鋅溴液流電池等技術示范。
鈉離子電池、固態鋰離子電池技術示范。
鋰離子電池高安全規?;痉稇?。
超導儲能、超級電容儲能技術示范。
飛輪儲能技術示范。
風光儲氫一體化、核能制氫等技術示范。
復合型儲能技術示范。
(三)加快新型儲能產業發展和技術創新。
促進新型儲能產業協同發展。引進培育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和核心競爭力的儲能骨干企業,聚焦建鏈、補鏈、延鏈、強鏈,推動“材料—電池—終端—檢測—回收”全產業鏈協同發展,立足產業基礎差異化發展,通過政企合作建設二級儲能架構,統籌推動新型儲能應用,重點支持鵬輝電源、平煤采日儲能等儲能電池生產企業參與本地新能源項目、電網側、工商業用戶側配儲,打造新能源電池特色產業集群。支持河南省鵬輝電源有限公司2.8MW/6.02MWh儲能項目、駐馬店中集華駿車輛有限公司2.848MW/5.696MWh儲能項目、河南省鵬輝電源有限公司2MW/4.45MWh儲能項目建設。
加強新型儲能關鍵技術研發。開展磷酸鐵鋰電池、鈉離子電池、液流電池等儲能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推動產學研用各環節有機融合,鼓勵電池頭部企業設立研發機構,加快創新成果轉化,提升新型儲能領域創新能力。
專欄4新型儲能產業發展重點方向
重點發展磷酸鐵鋰電池、鈉離子電池、液流電池等儲能關鍵核心技術。在具備條件的地區建設一批儲能電池新材料產業基地,健全先進適用正負極材料、電解質、隔膜、集流體等產業鏈。在具備條件的地區探索發展液流電池產業鏈。鼓勵電池管理系統(BMS)、儲能變流器(PCS)、能量管理系統(EMS)及相關芯片、電子元器件、軟件系統等的研發和制造。鼓勵具備條件地區提前布局儲能電站退役管理、電池回收產業,實現廢舊電池及儲能材料的資源化和循環利用,研究電池一致性管理、安全評估和溯源系統。積極完善咨詢設計、技術研發、檢測認證、運營維護、應急管理、大數據應用等配套服務業。
(四)健全新型儲能市場化運營機制。
完善獨立儲能項目價格政策。在進入電力現貨市場前,獨立儲能項目放電、充電時,原則上分別作為發電和用電市場主體參與中長期交易。2025年年底前迎峰度冬、迎峰度夏期間,獨立儲能項目按照電網調度指令在高峰(含尖峰)時段放電的,由電網企業收購,上網電價按照當月煤電市場化交易均價的1.64倍執行;充電時,可選擇由電網企業代理購電,其各時段充電電量享受分時電價政策。獨立儲能電站向電網送電的,其相應充電電量不承擔輸配電價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進入電力現貨市場后,獨立儲能電站用電電價、上網電價按照現貨市場價格及規則結算。我市規定與上級部門今后出臺的儲能電價政策不一致的,按照上級政策予以調整。
支持獨立儲能項目參與電力輔助服務市場。獨立儲能項目參與電力輔助服務市場交易時,按照河南省火電機組第一檔調峰輔助服務交易價格優先出清,調峰補償價格報價上限暫定為0.3元/千瓦時。已并網的存量新能源項目按照要求配置儲能設施并達到獨立儲能運行條件要求的,參與輔助服務分攤時給予一定減免。
建立獨立儲能容量共享租賃制度。按照河南省發展改革委年度發布的容量租賃參考價(2023年磷酸鐵鋰儲能電站容量租賃參考價不超過200元/千瓦時·年),鼓勵新能源企業和獨立儲能項目企業根據當年租賃參考價簽訂10年以上長期租賃協議。儲能項目容量在河南電力交易中心統一登記備案,容量可根據調峰需求由新能源企業在全省范圍內租賃使用。河南電力交易中心按月度組織租賃交易,交易結果作為新能源企業配置儲能容量的依據。
落實用戶側儲能峰谷電價政策。儲能設施充電執行谷段電價政策,每日23時至次日7時谷段時間充電時,谷段電價按平段電價的41%執行,其中,每年1月、7月、8月、12月谷段電價按平段電價的47%執行。上述政策如有調整,按調整后的政策執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容(需)量電價不參與浮動。
優化調度運行機制。提高獨立儲能項目調度頻次,獨立儲能項目每年調用完全充放電次數原則上不低于350次;為保障電力可靠供應和電網安全穩定,在電力供應緊張等特殊時段發揮作用的,視情況對獨立儲能電站給予適當補償。同一調度區域內,優先調度儲能配比高的新能源項目,容量比例相同的情況下優先調度儲能時長長的新能源項目。
(五)健全新型儲能行業管理體系。
分級分類管理。根據電力系統發展、新能源項目建設發展情況提出集中式新型儲能布局規劃建議,并定期滾動調整。適時組織開展集中式新型儲能示范項目建設,優先支持符合布局規劃、電力系統亟需、前期工作充分、技術示范性強的項目納入示范。納入年度建設方案的風電、光伏發電等項目的配建新型儲能項目視同列入新型儲能規劃。
強化安全管理。明確產業上下游各環節安全責任主體,加強全過程責任落實和安全管控,嚴格落實項目準入、設計咨詢、施工調試、質量控制、并網調度、運行維護、應急消防處置等各環節安全管理要求。項目業主要嚴格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健全風險分級管理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體系。嚴格設備和核心部件把關,根據相關技術要求,優選安全、可靠、環保的產品。加強新型儲能項目運行狀態監測,實現對新型儲能項目安全運行情況的全方位監督和評估。
健全標準體系。落實國家、行業新型儲能有關標準體系。加強儲能標準體系與現行能源電力系統相關標準的有效銜接。完善新型儲能并網性能、輔助服務性能等相關技術要求,加快開展規模化儲能集群調控、分布式儲能聚合調控等相關技術標準研究。電網企業要牽頭加快制定出臺儲能電站接入電網系統的安全設計、并網技術、運行控制等技術標準,以及測試驗收、安全隱患排查、電池系統定期檢驗、應急管理等規范規則。健全新型儲能檢測和認證體系,積極培育新型儲能產業檢測認證機構。
做好并網運行調度管理。電網企業要根據新型儲能項目布局規劃,統籌開展電網規劃和建設,建立和優化適應新型儲能項目建設周期的接網工程項目建設管理流程,明確并網接入、調試驗收流程與工作時限,為新型儲能項目提供電網接入服務。電網企業應堅持按市場化原則,積極優化儲能調度運行機制,提升新型儲能利用率,加快制定完善各類型儲能設施調度運行規程和調用標準,明確調度關系歸屬、功能定位、運行方式等。
六、環境影響分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對規劃實施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切實減少新型儲能發展對生態環境的影響。
(一)環境影響分析。
新型儲能項目建設施工期間,主要有噪聲、揚塵、廢水、固體廢物、植被破壞、水土流失等環境影響;新型儲能項目運行期間,主要有電磁輻射(工頻電場、磁場)、噪聲、固體廢物、廢液、危險廢物等環境影響。
(二)環境保護措施。
規劃實施過程中嚴格執行儲能電站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加強覆蓋新型儲能項目布局、建設、運營和退役等全生命周期的環境保護,儲能企業要嚴格執行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規定,加強項目建設和生產運行過程中的環境監測和事故防范。堅守生態保護紅線和永久基本農田,在規劃選址、并網線路等方面嚴格落實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強化施工期環境保護及大氣、水、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措施,加強儲能項目建設過程中的水土保持和環境保護修復。采取措施降低儲能設施運行噪音和電網電磁輻射等區域性環境影響。按規定設置疏散通道、消防滅火設施和綜合消防技術措施,制定火災、爆炸等應急預案。嚴格落實危險廢物處置要求,對廢棄電池及電子元件按相關規定處置,強化儲能電池氣體、電解液等意外泄露和變壓器事故排油的預防、監測和緊急處理措施。
(三)環境保護預期效果。
新型儲能項目通過嚴格執行相應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措施并達到有關標準要求后,環境風險事故出現概率較低,對生態環境的影響在可接受的范圍內。通過新型儲能技術應用,可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消納水平,實現化石能源消費替代,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做出重要貢獻。
七、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實施。
建立健全工作協調機制。做好新型儲能與國土空間、能源、電力等規劃的銜接。加強溝通協調,建立健全覆蓋項目投資建設、并網調度、運行考核、價格形成等方面的配套機制,統籌推進新型儲能產業安全、高質量發展。各有關區、縣要落實屬地責任,科學有序推進項目建設,精心組織實施。各有關企業是規劃實施的主體,要切實抓好項目建設、運營,確保規劃順利實施。
(二)加大政策支持。
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對于新能源項目配建非獨立儲能和用戶側的非獨立儲能規模在1000千瓦時以上的儲能項目,投入使用并通過核查驗收后,除省財政在下一年度給予一次性獎勵外(2023年、2024年、2025年獎勵標準分別為140元/千瓦時、120元/千瓦時、100元/千瓦時),受益財政給予適當獎勵。
建立健全儲能金融體系。強化綠色金融政策保障,建立新型儲能項目融資對接項目庫,加大專項再貸款支持力度,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創新專項信貸產品和服務、提供優惠利率,鼓勵融資利率參照同期專項債項目利率執行。支持電池企業創新開展儲能設備租賃業務或以設備直接入股、合同能源管理等方式參與儲能項目建設,探索多樣化商業模式。
(三)規范監督管理。
建立獨立儲能電站和用戶側儲能納規機制。獨立儲能電站項目規劃建設情況每半年滾動更新發布,用戶側儲能設施規劃建設情況每月滾動更新發布。
強化新型儲能項目技術監督。新型儲能項目并網驗收前要按照要求完成主要設備及系統的型式試驗、整站調試試驗以及消防驗收,并網后要及時完成并網檢測。獨立儲能項目要接入電力調度平臺,開展在線運行監測。
嚴格儲能容量配置情況考核。新能源項目投產后,配建或租賃的儲能設施未達到項目承諾水平的,按照未完成儲能容量對應新能源容量規??鄢洳⒕W容量。配套的儲能項目晚于新能源項目建成投產的,由儲能項目企業承擔其滯后期間新能源場站發電損失。
加快獨立儲能項目建設。電網企業統籌落實相關儲能項目并網事宜。獨立儲能項目配套電網送出工程建設事宜按照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建設有關規定執行,儲能企業自建的配套送出工程建成并穩定運行后,由電網企業適時回購。
(四)加強監督評估。
市發展改革委組織開展規劃評估工作,密切跟蹤規劃實施情況,必要時按程序對規劃進行滾動修編。建立健全涵蓋項目實施、并網接入、市場機制建設、調度運行、安全管理等方面的閉環監管機制,保障新型儲能發展全過程安全規范、公平公正、高效利用。強化新型儲能項目動態監測和評估,要會同相關部門定期清理和廢止長時間未開工的項目,要著力避免和解決新型儲能“建而不用”、“建而不調”等問題。加強安全風險防范和監督檢查,強化消防安全管理,全面提升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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