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管理委員會印發《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推動新型儲能示范應用引領產業創新發展實施方案》。
文件提出:
到2025年,實現新型儲能有效支撐新片區新型電力系統和綜合智慧能源系統發展需求。新片區新型儲能技術水平持續升,大型骨干企業規模實力不斷壯大,“一灣一核多點”產業發展格局形成,政策環境基本健全,管理體系、市場機制和商業 模式基本成熟。力爭應用規模達到5萬千瓦時,產業規模達到500億元。
到2030年,實現新型儲能與新片區電力系統各環節及智慧 能源系統深度融合發展。力爭應用規模達到30萬千瓦時,產業規模達到千億級。
積極推廣“可再生能源+儲能”,實現儲能與可再生能源發電的深度融合,探索試點海上風電與長時儲能(氫能)等 場景示范應用。按本市相關要求,落實新建陸上風電項目配儲要求。探索結合灘涂光伏項目,根據實際需求配置新型儲能設施。電源側儲能應按照獨立儲能電站形式建設,可采用自建、 共建、租賃等方式。
支持戰略引領和前瞻布局的新型儲能產業項目建設。按照項目新增投資的 10%比例給予支持,支持金額不超過1億元。對于產業生態鏈帶動發揮重大作用的項目不超過10億元。
支持新型儲能產業關鍵核心技術和顛覆性技術有效突破,按照項目新增投資的10%-30%比例給予支持,一般項目支持金額不超過1000萬元,重點項目支持金額不超過3000萬元,特別重大突破性和顛覆性技術項目支持金額不超過5000萬元。
支持新型儲能產業重大技術裝備和核心部件實現首臺(套、批)突破。對被評為國際首臺裝備的項目,最高按合同金額的20% 比例進行支持,支持金額不超過3000萬元;對被評為國內首臺裝備的項目,最高按合同金額的 10%比例進行支持,支持金額不超過2000萬元。
支持用戶側儲能多元化發展,對具有技術先進性和產業帶動性,并提供典型應用場景優質解決方案的新建用戶側儲能項目(項目應于2024 年-2026年投產,裝機容量不低于1兆瓦時,全容量放電時長不低于2小時,年充放電次數不低于450次),由項目建設運營企業申報,經新片區管委會組織評審后,按照項目裝機容量規模給予200元/千瓦時的獎勵支持,獎勵分3年進行發放,單個項目獎勵最高不超過500萬元,鼓勵新型儲能項目參與電力市場。
本方案自2024年3月10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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