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陜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印發《陜西省新型儲能發展實施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
其中表示,到2025年,力爭并網新型儲能總規模達到2GW以上。引導新型儲能重點布局再陜北、關中渭河以北新能源富集區域。
通知指出,重點建設容量不低于5萬千瓦、儲能時長2小時以上的獨立儲能電站;推動大容量、中長時間尺度的獨立儲能試點示范。
明確獨立儲能市場地位。獨立儲能電站可選擇全容量或部分容量獨立參與各類電力交易。
獨立儲能參與電力中長期交易,充電時視同大工業用戶、執行分時電價政策,放電時作為發電主體,其上網電價按電力市場交易價格及規則執行。獨立儲能電站向電網送電的,其相應充電電量不承擔輸配電價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鼓勵獨立儲能參與電力輔助服務,發揮調峰頂峰作用,全年調峰完全調用充放電次數原則上不低于260次。
鼓勵新能源企業通過容量租賃方式購買共享儲能服務,租賃容量視同其配建容量。鼓勵獨立儲能企業在滿足自身收益率情況下降低租賃費。鼓勵新能源企業和獨立儲能企業簽訂5-10年以上長期租賃協議。
“十四五”期間規劃在榆林、延安、渭南、銅川、寶雞、咸陽的8個750千伏供電區布局2.6GW新型儲能。
文件原文如下:
來源: 陜西省太陽能行業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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