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四川成都供電公司新修訂的“基本工作+最佳實踐”黨建目標與關鍵成果考核評價體系正式出爐。與2021年的考核評價體系相比,此次新修訂的考核評價體系引入了黨建責任落實“三查”(本單位黨組織月度自查、各單位黨組織雙月互查、企業黨委半年抽查)工作機制,且更加突出分類考評。
為了解決基層黨建工作績效考評重結果輕過程等問題,2021年,成都供電公司圍繞提高黨組織的政治領導力、思想引領力、群眾組織力、社會號召力,創新構建了“基本工作+最佳實踐”黨建目標與關鍵成果考核評價體系,促進黨建工作與生產經營工作深度融合。
3月份,為進一步激發基層黨組織自主實踐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成都供電公司優化完善了黨建目標與關鍵成果考核評價體系。今年,該公司計劃常態化開展黨建責任落實檢查工作,通過“三查”工作機制重點檢查所屬各基層黨組織黨建工作是否規范等,強化過程管控,倒逼所屬各基層黨組織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
此外,該公司將所屬各單位按照黨建專業管理水平劃分為“基礎鞏固型”單位和“創先爭優型”單位,并分縣級供電公司、生產業務機構、營銷業務機構、省管產業單位和其他單位五個類別開展差異化考評。“基礎鞏固型”單位突出基礎工作指標權重,“創先爭優型”單位則突出最佳實踐指標權重。(管向陽 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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