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8月19日,國網四川映秀灣電廠順利完成國家能源局《防止電力生產事故二十五項反措》第二十五章“防止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的修編初稿,標志著該項工作第一階段修編任務結束。
為防范電力生產重特大事故發生、指導電力企業開展安全生產工作,國家能源局于2014年4月印發了《防止電力生產事故二十五項重點要求》(又稱《防止電力生產事故二十五項反措》)通用性行業標準。此標準是國家電力安全管理從事故“結果型管理”轉向“預控型管理”的法寶之一。今年5月,國家能源局決定開展該標準的修訂工作,并向國家電網有限公司、南方電網、華能集團等數十家單位發出了征求修訂意見的函。
映秀灣電廠接到通知后,高度重視,組織廠屬各單位各專業征集修訂意見。針對第二十五章“防止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的相關內容,電廠專業人員仔細查閱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程、規范,并結合水電廠生產實際,提出了有針對性、可操作性的修訂意見。最終,該修訂意見在多家單位中脫穎而出,成功入選,映秀灣電廠成為國網四川省電力公司唯一一家參與該標準修編工作的單位。
初稿編寫階段,映秀灣電廠專業人員和華北電科院兩名專家組成的修編組,針對第二十五章“防止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相關內容,查閱海量資料,收集了近年全國發生的各類電力企業環保相關事故案例,并充分考慮生活垃圾焚燒電廠、生物質電廠、電化學儲能電站等的通用性,認真分析相關事故規律,同時仔細研讀、掌握涉及的法規文件和技術標準,確保修編后的標準具有針對性、指導性和可操作性。
下一步,國家能源局修編組將把各專業初審、匯總后形成的《防止電力生產事故二十五項反措(修訂征求意見稿)》下發至各電力企業征求意見,結合各電力企業反饋的修改意見,再次進行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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