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電力網訊 近日,大唐琿春發電廠收到《吉林琿春電廠二期擴建工程取水許可申請準予水行政許可決定書》(松遼許可【2020】23號)文件,經水利部松遼水利委員會審核,該廠編制的《大唐琿春發電廠水資源論證報告》獲得通過并取得水行政許可審批。
原《吉林省水利廳關于琿春發電廠二期擴建工程水資源論證報告的批復》要求,該廠二期工程水源從老龍口水庫接引,因二期工程投產時老龍口水庫并未建設完成,因此一直沿用原水源地,圖們江地表水和西崴子地下水。2010年,老龍口水庫建設完成后,企業經營困難,已無力建設老龍口取水管線,只能采取逐年申請延續取水的方式從原水源地取水。隨著國家河(湖)長制的深入實施,取用水管理要求進一步提高,省水利廳明確告知不再批準臨時取水許可,廠即將面臨無水可用的緊迫局面。
為了實現企業可持續發展,該廠迅速成立取用水攻堅工作領導小組,指派專人具體負責解決取用水問題,多次到省、州、市水利部門進行溝通協調,確定了原水源地重新論證并經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的解決方案。該廠通過招標確定有資質的專業公司開展水資源論證工作,詳細編制了《大唐琿春發電廠水資源論證報告》,經水利部松遼水利委員會審核通過,明確了琿春廠圖們江地表水為常規水源,西崴子地下水為應急水源。
該廠水行政許可獲得審批,標志著琿春廠取用水問題得到徹底解決,為企業可持續、高質量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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