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國家能源局福建監管辦公室發布《關于印發福建省2023年海上風電施工安全專項監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通知》指出,針對海上風電施工中的安全責任落實不到位、施工現場安全管控不嚴、應急能力建設比較薄弱等突出問題,通過開展海上風電施工安全專項監管,督促海上風電項目相關參建單位切實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堅決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工作安排指出,6月至8月為自查整改階段,海上風電項目各參建單位依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結合本單位實際,對《海上風電施工安全專項監管事項清單》(見附件)的相關內容進行細化,制定專項工作方案緊緊圍繞專項監管內容,深入開展自查自糾和問題整改。8月15日前,海上風電項目建設單位匯總各參建單位自查整改情況,形成項目自查整改情況報告,報送至福建省發改委、國家能源局福建監管辦。
10月底前為現場核查階段,福建省發改委、國家能源局福建監管辦按照“雙隨機、一公開”方式,對全省海上風電項目安全自查整改情況進行現場核查。
11月至12月為總結提升階段,各單位總結本次專項監管工作開展情況,形成專項監管工作總結,于11月15日前報送福建省發改委、國家能源局福建監管辦匯總后上報國家能源局電力安全監管司。
來源:福建省發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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