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發布《北京市市政基礎設施專項規劃(2020年—2035年)》(簡稱《規劃》)草案的公示,公示期限30天,至3月27日。
《規劃》內容包括水系統、能源系統、生活垃圾、智慧基礎設施四個板塊,涵蓋水資源、供水、防洪及河道、雨水與防澇、污水、再生水、能源、供電、供熱、燃氣、生活垃圾、電信、有線電視、綜合管廊14項專業內容。
在防洪標準方面《規劃》提出,中心城區(不含海淀北部地區、豐臺河西地區)防洪標準達到200年一遇。到2035年,常規降雨(設防標準降雨)條件下不發生內澇災害。
1 到2035年常規降雨下不發生內澇災害
《規劃》提出,在防洪及河道治理規劃方面,中心城區(不含海淀北部地區、豐臺河西地區)防洪標準達到200年一遇;海淀北部地區、豐臺河西地區防洪標準達到50年一遇。城市副中心防洪標準達到100年一遇。其他新城防洪標準達到50至100年一遇。鄉鎮中心區防洪標準達到20年一遇,村莊防洪標準達到10年一遇。特別重要設施和其他集中建設區可根據人口、經濟規模、重要性等獨立確定防洪標準。
在防洪體系方面,規劃以“上蓄、中疏、下排”的總體防洪格局為基礎,基于流域自然本底條件,有效蓄滯利用雨洪,采取流域調控、分區防守、洪澇兼治、化災為利的策略,保障城市防洪安全。
《規劃》提出要通過完善河道、蓄洪(澇)區、管道、泵站、源頭控制等工程和非工程體系,按照世界城市標準定位,建立國際一流的排水防澇體系,逐步提升城市排水防澇能力。到2035年,常規降雨(設防標準降雨)條件下不發生內澇災害,保障人民生產、生活和城市正常運行;超常規降雨(超標準降雨)條件下不發生嚴重內澇災害,對人民生命財產不造成重大影響。
2 到2035年城鄉污水處理率達到99%以上
2019年全市總供用水量為41.67億立方米,人均用水量為194立方米。《規劃》提出,強化節水,嚴格控制用水總量。同時加強水源地保護,嚴格保護“兩庫一渠”(密云水庫、懷柔水庫、京密引水渠),涵養地下水,有序實施官廳水庫、永定河流域生態修復,到2035年恢復官廳水庫飲用水源功能。
根據《規劃》,北京還將多措并舉保障連續高日污水量達標處理,到2035年全市城鄉污水處理率達到99%以上。中心城區規劃再生水廠22座,總規模達到504.5萬立方米/日。城市副中心、新城及鄉鎮集中建設區規劃再生水廠169座,總規模達到409.7萬立方米/日。
再生水利用規劃方面,《規劃》提出,規劃由清河、高安屯、高碑店、槐房、小紅門等22座再生水廠共同為中心城區提供再生水水源,保留現狀第六水廠作為加壓泵站使用,改建現狀八一湖泵站,新建香泉泵站、 田村泵站、首鋼泵站,規劃預留21座局部加壓及河湖補水循環泵站用地。
3 規劃形成4個大型、12個小型循環經濟園區
2019年,全市生活垃圾清運量約943.3萬噸,折合約2.58萬噸/日,全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約99.98%。截至2019年底,全市共有現狀生活垃圾處理設施19處,焚燒處理能力約16650噸/日,生化處理約5750噸/日,填埋處理能力約7931噸/日。截至2019年底,全市共有餐廚垃圾處理廠14座,設計處理能力2380噸/日。
《規劃》提出,將以現狀生活垃圾處理設施為基礎,規劃形成大興安定、朝陽高安屯、門頭溝魯家山、昌平阿蘇衛等4個大型循環經濟園區,以及延慶小張家口、順義楊鎮等12個小型循環經濟園區,節約集約利用空間,集中防控污染,同時滿足餐廚、建筑垃圾、污泥等各類固廢主要處理需求。同時,布局小型、單類設施,與循環經濟園區銜接,滿足各類固廢處理需求,實現全域覆蓋。
此外,規劃生活垃圾處理設施21處,規劃焚燒和生化處理能力約3.5萬噸/日。在循環經濟園區內部預留廚余垃圾處理用地,滿足垃圾分類后廚余垃圾處理需求。此外還將規劃設置垃圾轉運站和環衛停車場約190處。
以下為截取環保相關規劃內容:
第六章 雨水排除與防澇規劃
1 現狀情況
截至 2019 年底,全市雨水管道長度為 7868 公里,雨污合流管道長度為 1528 公里,總長度共計為 9396 公里。全市雨水泵站 251 座,主要分布在下凹立交橋區和其它低洼地區,其中 100 座泵站進行了升級改造。截止 2019 年底,全市實現降雨 70%就地消納和利用的城市建成區比例達到 18%。
2 規劃內容
通過完善河道、蓄洪(澇)區、管道、泵站、源頭控制等工程和非工程體系,按照世界城市標準定位,建立國際一流的排水防澇體系,逐步提升城市排水防澇能力。到 2035年,常規降雨(設防標準降雨)條件下不發生內澇災害,保障人民生產、生活和城市正常運行;超常規降雨(超標準降雨)條件下不發生嚴重內澇災害,對人民生命財產不造成重大影響。
因地制宜,分區分類施策。新建和改建區以目標為導向,高標準建設排水防澇設施,嚴格管控城市豎向,分流域蓄滯徑流,全面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建成區以問題為導向,結合城市雙修,綜合確定防澇方案,彌補市政基礎設施短板,降低城市內澇風險。老城區結合歷史街區保護、背街小巷環境治理推進海綿設施建設,從源頭減少雨水排放;采用分散和集中相結合原則,建設截流與調蓄設施,控制雨季合流制排水溢流污染;結合道路大修和改造項目,實施老舊管線有機更新。
中心城區、城市副中心內澇防治標準為 50—100 年一遇,其中特別重要地區為 100 年一遇,亦莊新城集中建設區內澇防治標準為 20—50 年一遇,其他新城為 20—30 年一遇,鄉鎮中心區為 20 年一遇,村莊為 10 年一遇。特別重要地區雨水管渠設計重現期采用 10 年,重要地區采用 5 年,一般地區采用 3 年,下游雨水管道設計重現期不應低于上游。對于中心城區地下通道和下沉式廣場等局部高風險節點雨水管渠設計重現期采用 30—50 年。
規劃首都功能核心區年徑流總量控制率不低于 70%;中心城區及順義、大興、房山、昌平、門頭溝、密云、亦莊新城的年徑流總量控制率不低于 75%;城市副中心及懷柔、平谷、延慶新城的年徑流總量控制率不低于 80%。
中心城區雨水排除系統共分為清河、壩河、通惠河、涼水河、高井溝流域、溫榆河流域、小場溝流域、南沙河及北沙河流域、小清河及小啞叭河流域等 9 個排水流域。規劃新建干線雨水管道總長度約 601 公里。規劃對尚未達標的 30座雨水泵站逐步實施升級改造。新建下凹路段應制定防澇規劃方案,并隨道路同步實施。
城市副中心、新城及鄉鎮集中建設區結合地形地貌和河流水系分布,合理劃分排水分區,建設海綿城市、雨水管網和泵站系統,對下凹橋和城市低洼地等內澇高風險地區建設排澇除險設施。
農村地區應充分結合地區特點,采用生態方式實現雨水徑流的滯蓄和凈化,降低雨水系統運行維護成本。
第七章 污水排除規劃
1 現狀情況
2019 年,全市城鎮污水排放量為 19.9 億立方米,全市城鎮污水處理量為 19.2 億立方米,全市城鎮污水處理率為96.2%,其中中心城區城鎮污水處理率為 99.3%,其余各區城鎮污水處理率為 89.3%。全市農村污水排放量為 1.2 億立方米,污水處理量為 0.8 億立方米,污水處理率為 67.3%。截至 2019 年底,全市共有萬噸以上城鎮污水處理廠 67 座,污水處理能力為 679 萬立方米/日,污水管道總長度為 13188 公里,雨污合流管道總長度為 1528 公里。
2 規劃內容
中心城區及城市副中心再生水廠安全系數采用 2.0,新城及鄉鎮集中建設區采用 1.5,同時提升污水管網及廠站設施運行管理水平,多措并舉保障連續高日污水量達標處理。
到 2035 年全市城鄉污水處理率達到 99%以上。中心城區規劃再生水廠 22 座,總規模達到 504.5 萬立方米/日。城市副中心、新城及鄉鎮集中建設區規劃再生水廠169 座,總規模達到 409.7 萬立方米/日。
農村地區因地制宜采用集中與分散相結合方式收集處理污水,鼓勵采用生態化污水處理方式,基本實現農村污水收集及處理設施全覆蓋,污水經處理后根據實際需求進行回用或達標排放,全面改善農村水環境。規劃遵循 “減量化、無害化、資源化”的原則,結合
再生水廠或固廢循環經濟園區預留污泥處理處置設施備用地。進一步深化研究確定全市污泥處理處置技術路線及設施布局,形成完整的污泥處理處置技術鏈、政策鏈、資金鏈,保障污泥合理處置消納。
第八章 再生水利用規劃
1 現狀情況
截至 2019 年底,全市共有萬噸以上污水處理廠 67 座,污水處理規模為 679 萬立方米/日,其中具有深度處理能力的再生水廠 56 座,深度處理能力 648 萬立方米/日。全市現狀再生水管道共計 2006 公里。
2019 年,全市利用再生水 11.5 億立方米,其中河湖景觀補水 10.5 億立方米,工業用水 0.6 億立方米,建筑沖廁用水 0.2 億立方米,環衛綠化用水 0.2 億立方米。2019 年,再生水用水占總用水量比例為 31%。
2 規劃內容
根據新水及再生水資源量,結合實際需求進一步合理優化配置再生水資源,使再生水在替代新水資源方面發揮最大作用。
規劃由清河、高安屯、高碑店、槐房、小紅門等 22 座再生水廠共同為中心城區提供再生水水源,保留現狀第六水廠作為加壓泵站使用,改建現狀八一湖泵站,新建香泉泵站、田村泵站、首鋼泵站,規劃預留 21 座局部加壓及河湖補水循環泵站用地。
規劃進一步完善輸水管道系統,包括區域城市雜用調水管道、工業調水管道及河湖補水輸水管道(或兩者兼顧),形成槐房-首鋼泵站-田村泵站、清河-香泉環島泵站-西北熱電中心、小紅門-永定河等七大再生水輸水管道系統。
第十三章 生活垃圾處理規劃
1 現狀情況
2019 年,全市生活垃圾1清運量約 943.3 萬噸,折合約2.58 萬噸/日,全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約 99.98%。截至2019 年底,全市共有現狀生活垃圾處理設施 19 處,焚燒處理能力約 16650 噸/日,生化處理約 5750 噸/日,填埋處理能力約 7931 噸/日,安定、北天堂等衛生填埋場已經臨近飽和。
2019 年,全市餐廚垃圾2年清運量約 67.9 萬噸,折合約1860 噸/日,已實現規范處理。截至 2019 年底,全市共有餐廚垃圾處理廠 14 座,設計處理能力 2380 噸/日。
2 規劃內容
以現狀生活垃圾處理設施為基礎,以統籌集約、共建共享為原則,規劃形成大興安定、朝陽高安屯、門頭溝魯家山、昌平阿蘇衛等 4 個大型循環經濟園區,以及延慶小張家口、順義楊鎮等 12 個小型循環經濟園區,節約集約利用空間,集中防控污染,同時滿足餐廚、建筑垃圾、污泥等各類固廢主要處理需求。同時,考慮山區運輸距離遠、有機垃圾運輸成本高等因素,布局小型、單類設施,與循環經濟園區銜接,滿足各類固廢處理需求,實現全域覆蓋。
規劃生活垃圾處理設施 21 處,規劃焚燒和生化處理能力約 3.5 萬噸/日。在循環經濟園區內部預留廚余垃圾處理用地,滿足垃圾分類后廚余垃圾處理需求。
為進一步提升中心城區、城市副中心、新城環衛設施建設品質,補齊鄉鎮、村收運設施短板。規劃設置垃圾轉運站和環衛停車場約 190 處。
第十六章 綜合管廊規劃
1 現狀情況
截至 2019 年底,北京市建成并投入運營的綜合管廊 22條,總長度約 122 公里;在建管廊 16 條,總長度約 97 公里。方巾巷、東長安街綜合管廊為全市最早建設的綜合管廊,建成于 20 世紀 50 年代。20 世紀 90 年代以來,北京市相繼建設了中關村西區、未來科技城、CBD、運河核心區等綜合管廊。
2 規劃內容
堅持科學、務實、節儉的原則,統籌考慮入廊管線有效需求、全生命周期成本、工程建設條件等因素,科學論證綜合管廊建設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經濟性,嚴格控制建設成本。
按照適度超前、經濟集約的原則,合理確定入廊管線種類和綜合管廊斷面尺寸。統籌集約利用廊內空間,入廊管線應合并布置,減少艙室,壓縮斷面尺寸。
按照 “減、隱、降、并”的原則,合并布置出入口、吊裝口、逃生口、進排風口等附屬設施,減少地面井蓋數量。露出地面的附屬設施,設置形式與擺放位置應與城市環境景觀相協調。
完善綜合管廊標準政策。修訂綜合管廊地方標準,建立系統完善、層次分明、銜接配套、科學適用的綜合管廊標準體系。研究建立綜合管廊有償使用機制,充分吸引建設單位參與管廊建設和運行管理,調動管線單位入廊的積極性,促進綜合管廊建設發展。
依托城市空間結構和市政干線管網布局,以市政各專業需求為基礎,綜合考慮市政交通廊道建設、地下空間開發、重點功能區建設等因素,因地制宜構建特點鮮明、層次分明的綜合管廊體系,到 2035 年全市綜合管廊長度達到 450 公里。結合智慧城市建設,充分利用綜合管廊的智能化運維技術,提升市政管線的運行安全和管理水平。
首都功能核心區結合城市更新、架空線入地、老舊隱患管線改造,有序推進小型管廊和纜線管廊建設。結合新建軌道線路和主要道路改擴建,因地制宜建設節點型管廊,為管線穿跨越預留實施條件。
中心城區依托石景山區首鋼、朝陽區東壩、豐臺區麗澤等重點功能區和軌道交通、城市道路建設,構建中心城區綜合管廊骨架體系。
城市副中心結合行政辦公區、文化旅游區、城市綠心等重點地區和重大項目,在新開發區域、地下空間開發強度大的地區建設綜合管廊。懷柔科學城、未來科學城、大興國際機場臨空經濟區等重點功能區,因地制宜構建各具特點的綜合管廊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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