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能源局日前印發《吉林省2021年度非市場化電量分配方案》。根據《分配方案》要求,可再生能源發電機組優先發電、全額上網,其中非市場化電量按“保量保價”原則收購,超出部分按“保量競價”原則參與外送或省內市場交易。
與往年不同,根據《分配方案》,2021年,農林生物質發電和垃圾發電機組不再實行全額保障性收購,在規定的非市場化電量外,超額電量將首次參與市場交易。
生物質能發電首次“入市”
參照《分配方案》,2021年,農林生物質發電和垃圾發電機組,并網容量94.95萬千瓦,發電量47.475億千瓦時。以此測算,生物質和垃圾發電項目給定的保障性收購小時數為5000小時,超出部分進行市場化交易。
據記者了解,吉林省此次規定生物質和垃圾發電機組的部分電量參與市場化交易,在國內各省份中尚屬首例。
吉林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日前發布的《關于開展2021年吉林省生物質、垃圾焚燒發電企業與電力用戶直接交易的通知》顯示,吉林電力交易中心將于2021年2月23日至3月1日組織開展吉林省生物質和垃圾焚燒電廠與電力用戶直接交易。按照該《通知》,交易將采取先雙邊協商后掛牌的交易方式。雙邊協商交易由電力用戶及售電公司申報電量、電價,發電企業確認;掛牌交易由電力用戶及售電公司申報需求電量的數量和掛牌價格,發電企業申報摘牌電量。同時,《通知》強調,交易價格為售電方上網電價,可再生能源補貼、垃圾補貼電價等按國家相關政策執行。
“吉林省‘窩電’情況比較嚴重,有優先消納權的電量太多,根本消納不完。”有知情人透露,吉林省除光伏扶貧、戶用光伏等必須全部“保量保價”的項目類型外,還有大量熱電聯產機組享有優先發電權。“一些熱電聯產機組涉及到供暖季保供問題,即便是燃煤機組,也必須優先發電。省內壓力太大,所以今年才給生物質和垃圾發電也劃定了保障性收購小時數。”根據近年來吉林省農林生物質和垃圾發電機組的運行情況,該知情人測算,以裝機容量3萬千瓦的機組為例,按照目前要求參與市場化交易,年收益將減少30-40萬元。
上述知情人還透露,不僅是吉林,目前,某煤炭大省也在醞釀類似政策,對生物質和垃圾發電實行一定電量的市場化交易。
風電高比例參與市場化交易
與生物質和垃圾發電首度“入市”不同,吉林省風電項目已多次參與市場化交易,并且交易電量呈現逐步增長的趨勢。
按照《分配方案》,2021年吉林省風電并網容量573.35萬千瓦,發電量69.45億千瓦時。以此測算,吉林省風電非市場化利用小時數僅為1211小時。具體到不同項目,保障性收購小時數不盡相同。例如龍源通榆特許權風場一期項目,并網容量10.03萬千瓦,發電量1.404億千瓦時,折合保障性收購小時數約1400小時;華能四平風場一期(擴建)項目,并網容量4.75萬千瓦,發電量1.045億千瓦時,折合保障性收購小時數約2200小時;中廣核大崗子風場一期項目,并網容量4.95萬千瓦,發電量0.52億千瓦時,折合保障性收購小時數1050小時。
“去年我們風場保障性收購小時數執行的是1100小時,前年是1200小時。今年,目前我們接到的通知是1050小時。超出部分全部進行市場化交易。”吉林省某風電企業相關負責人余某告訴記者,2020年,吉林省風電項目的利用小時數約為2200小時左右,“交易電量和保障性收購電量基本上各占一半,這幾年情況基本都差不多。”
國家能源局數據顯示,2019年吉林省風電利用小時數為2216小時。以1200小時保障性收購估算,市場化交易電量占比約為46%。
利用小時數已大幅提升
根據2016年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印發的《關于做好風電、光伏發電全額保障性收購管理工作的通知》,吉林省風電的最低保障收購年利用小時數為1800小時。但據余某透露,吉林省基本沒有執行過1800小時保量保價的政策。“吉林省的情況擺在這,根本做不到,很多電量必須參與交易。”
余某告訴記者,目前非市場化電量部分執行的是吉林省的燃煤標桿電價,即0.3731元/千瓦時(含稅)。“市場化交易電量如果是外送到山東和華北地區的,價格是0.30852元/千瓦時,全省各個項目的交易價格基本一致。省內交易價格略高,但也就在0.31元/千瓦時上下波動。”雖然交易電量占比頗高,電價也不及保障性收購價格,但余某坦言,對于吉林省來說,“能夠爭取到今天的局面已經非常不容易了”。“2016年以前,在限電嚴重的年份,風電全年總體的利用小時數只有1300多小時,那個時候日子更難過。”
吉林省能源局表示,今年四季度,將根據全省發用電的實際情況,對非市場化電量作出適當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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