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8〕128號)要求,生態環境部組織各省(區、市)推薦“無廢城市”候選城市,并會同相關部門篩選確定了“11+5”試點城市和地區。我們現在就推進“無廢城市”建設過程中,如何推動固體廢物源頭減量、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促進城市綠色發展轉型,提高城市生態環境質量等問題交流工作經驗,探索工作模式。
基本情況
重慶市中心城區常住人口875萬人,每天垃圾產生量約1萬噸。“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前,中心城區共有生活垃圾填埋場1座,處置量0.11萬噸/天,垃圾焚燒處置場3座,合計處理能力0.8萬噸/天。“無廢城市”建設試點以來,重慶市規劃新建垃圾焚燒廠1座,新增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0.3萬噸/天,中心城區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達到1.1萬噸/天。截至2020年底,中心城區生活垃圾填埋場全面關停,實現了原生生活垃圾近零填埋。
主要做法
(一)加強規劃建設,統籌垃圾處理設施布局。
“十三五”以來,重慶市先后編制了《重慶市城鄉總體規劃(2007-2020年)——主城區環衛設施專項規劃》《重慶市“十三五”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專項規劃(2016-2020)》《重慶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規劃(2015-2020年)》等。按照規劃,中心城區共布局4座焚燒廠:第一(北碚同興)、第二(巴南豐盛)、第三(江津百果園)以及第四(渝北洛磧)焚燒廠,1座(洛磧)廚余垃圾資源化利用廠,1座(洛磧)應急填埋場(用于應急保障)。市級相關部門和建設單位克服時間緊、任務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等重重困難,加快推進垃圾處理設施項目建設。2018年10月,第三垃圾焚燒廠建成投用;2019年6月,洛磧應急填埋場(一期)建成;2020年初,洛磧廚余垃圾資源化利用廠建成;2020年9月,第四垃圾焚燒廠建成投用。至此,6座設施全部建成投用,處理規模達15800噸/日,為實現分類后生活垃圾全焚燒、原生垃圾“零填埋”奠定基礎。同時,按照國家工作部署,重慶市正在編制《重慶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中長期專項規劃(2021—2035年)》,提前對全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進行總體選址布局。在現有已建、在建項目的基礎上,中心城區將根據具體發展情況規劃新建1個焚燒處理項目、改造擴建1個焚燒處理項目。
(二)加強收運管理,構建市區兩級收運體系。
受用地條件、“鄰避效應”等影響,中心城區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大多布局偏遠(以渝中區為起點,第二、第三、第四焚燒廠距離分別約50公里、70公里、52公里)。為確保生活垃圾及時、清潔收運,重慶市建設投用了界石(主要服務第二焚燒廠)、走馬(主要服務第三焚燒廠)、夏家壩(主要服務第四焚燒廠)3座大型垃圾二次轉運站,轉運規模達9600噸/日。中心城區構建形成各區負責前端收運、市里負責二次中轉的生活垃圾收運體系。各區生活垃圾運輸至二次轉運站,經集中壓縮后,再采用25立方米或40立方米的集裝箱式垃圾運輸車輛,通過高速公路統一運輸至各焚燒廠進行處理,從而有效減少了垃圾運輸車輛穿越城區次數和小型垃圾車長距離運輸可能造成的“跑冒滴漏”及其他二次污染問題,有利于中心城區生態環境保護。同時,采用集中規模化運輸,有利于進一步降低運輸成本。
圖1 重慶市中心城區生活垃圾二次轉運和處理設施布局圖
(三)加強運行保障,建立垃圾處理生態補償機制。
中心城區已運行焚燒廠分別與市政府簽訂特許經營協議,垃圾焚燒處理費用統一納入市級財政保障。同時,為解決垃圾處理設施“鄰避”難題,進一步改善焚燒廠所在地區的生態環境,自2016年起,重慶市推行實施了中心城區生活垃圾收運處理異地補償機制試點,向垃圾輸出區收取異地補償費,補償垃圾輸入區,并專項用于焚燒廠等垃圾處理設施所在區域的生態環境改善等工作。2016年、2017年,中心城區共收取異地補償費1.72億元,用于補償垃圾接收區1.03億元,市里統籌留用0.69億元。2020年,在對前期試點工作總結分析和進一步優化調整的基礎上,經重慶市政府同意,市財政局和市城市管理局聯合制定出臺了《重慶市中心城區生活垃圾收運處理異地補償辦法》和《重慶市中心城區生活垃圾收運處理異地補償資金管理辦法》,垃圾處理生態補償機制初步建立。
(四)加強監督管理,提升垃圾焚燒廠運行質量。
重慶市高度重視對垃圾焚燒廠監督管理工作。一是完善標準規范。2019年3月,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生活垃圾焚燒廠運行監管標準》(CJJ/T212-2015),重慶市編制出臺了《重慶市生活垃圾焚燒廠運行質量監管標準》(CG029-2019)。2020年,在特許經營協議的基礎上,重慶市城市管理局聯合重慶市發展改革委制定出臺了《重慶市主城都市區生活垃圾焚燒廠監管評價辦法》。二是實施駐場監管。自2018年起,重慶市對中心城區生活垃圾焚燒廠實行了駐場監管制度,組織專業人員入駐各焚燒廠,通過視頻監控系統、在線計量系統等信息化手段,強化焚燒廠運行管理日常監管。三是強化監測監督。除由生態環境部門對焚燒廠污染物排放情況進行在線監測、執法檢查外,重慶市于2008年成立了重慶市市政環衛監測中心(為重慶市城市管理局下屬正處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上下半年對全市生活垃圾處理場(含焚燒廠)各開展一次監測性監測工作,通過采集分析監測數據,及時發現運行過程中存在問題,督促運行單位實施整改。四是強化監管評價。從2020年第四季度開始,將按照《重慶市主城都市區生活垃圾焚燒廠監管評價辦法》(渝城管局〔2020〕111號)對中心城區焚燒廠實施監管評價,評價結果將與季度撥付垃圾焚燒處理費用掛鉤。
取得成效
目前,中心城區日均產生生活垃圾1.1萬噸,經分類后其他生活垃圾8500噸全部進行焚燒處理,廚余垃圾2500噸進入廚余垃圾資源化利用廠進行資源化處理,中心城區實現了生活垃圾“零填埋”,其成效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生活垃圾焚燒比例不斷提升。
由2016年的55.8%提升至2020年的100%(詳見圖4)。生活垃圾焚燒比例的提升有助于緩解垃圾填埋壓力,進一步提高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水平,獲得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雙豐收。
圖4 2016-2020年重慶市中心城區生活垃圾分類后焚燒占比圖
(二)清潔高效的垃圾收運處理體系逐步完善。
為實現中心城區生活垃圾“零填埋”目標,重慶市加快推進生活垃圾收運處理設施建設。目前,中心城區共建成投用4座垃圾焚燒廠,1座廚余垃圾資源化利用廠,1座應急填埋場,3座大型垃圾二次轉運站以及400余座前端垃圾收集轉運站,清潔高效的垃圾收運處理體系逐步完善。
(三)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縱深推進,全民參與氛圍逐漸形成。
重慶市垃圾分類工作以“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為目標,堅持“全生命周期管理、全過程綜合治理、全區域統籌實施、全社會普遍參與”,推進有力、成效明顯。住房城鄉建設部最新季度考核通報呈現,重慶市分類工作位居前列,持續保持西部第一。目前,全市公共機構已實現垃圾分類全覆蓋,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體系已覆蓋190個鎮街、1361個社區、10576個小區的561萬戶居民,其中中心城區覆蓋364.8萬戶,覆蓋率達97.2%,垃圾分類市民知曉率達97.5%,分類回收利用率超過35%。
推廣應用條件
該模式適用于城市規模較大、生活垃圾日產生量大、運輸距離遠的綜合型城市。在運用和推廣過程注意:一是提前謀劃布局,將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納入城市規劃,建立資源化利用和焚燒處理為主、填埋處理為應急保障、其他處理方式并存的多元化生活垃圾分類處置體系。二是完善收運體系,結合實際建立分級收運體系,解決處理設施布局偏遠的問題。三是建立保障機制,可采用PPP模式與生活垃圾運輸和焚燒企業簽訂特許經營協議,推行垃圾收運處理異地補償機制。四是完善標準規范,加強監督監管。實現生活垃圾 “零填埋”,有效解決垃圾填埋帶來的占用土地資源、資源化利用率低、污染防控難度大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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