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極星環保網獲悉,6月16日,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創建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規劃(2021-2035年),規劃總體目標提出,緊密圍繞鄂爾多斯市創建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的戰略目標,全面梳理鄂爾多斯市生態環境-資源能源-社會經濟-人居文化-機制體制各方面創建的優勢和挑戰,通過重點任務與重點工程的部署,實現鄂爾多斯市生態系統功能顯著提升、生態安全屏障能力明顯加強、生態環境支撐能力長足改善、城鄉人居環境優美、生態文化繁榮、生態文明建設機制全面完善的生態文明示范市新格局,實現鄂爾多市達到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考核要求,力爭實現在攻關期結束之前創成全國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的核心目標。
詳情如下:
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創建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規劃(2021-2035年)的通知
鄂府辦發〔2022〕80號
各旗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各大企事業單位:
《鄂爾多斯市創建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規劃(2021-2035年)》已經市人民政府2022年第10次常務會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6月16日
鄂爾多斯市創建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規劃(2021-2035年)
第1章 創建基礎與面臨形勢
“十三五”期間,鄂爾多斯市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持把生態文明建設擺在優先位置,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和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認真落實《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規劃綱要》重大戰略部署,生態制度體系逐步完善,環境污染治理取得新成就,生態保護工作取得新進展,人民群眾生態環境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斷增強。
1.1 創建基礎
1.1.1 生態制度體系逐步完善
推進制度和方案建設。制定了《鄂爾多斯市綠色礦山建設管理條例》,填補了綠色礦山建設的法律空白。頒布實施了《鄂爾多斯市環境保護條例》《鄂爾多斯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鄂爾多斯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鄂爾多斯市農村牧區人居環境治理條例》等地方性法規。制定了《鄂爾多斯市2018-2020年污染防治三年攻堅行動方案》(鄂污防治辦〔2018〕3號)、《鄂爾多斯市水環境生態考核補償辦法(試行)》(鄂府發〔2020〕44號)、《鄂爾多斯市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規劃》《黃河流域鄂爾多斯段生態環境保護專項實施方案》、《鄂爾多斯市十大孔兌綜合治理2022年度實施方案》(鄂府辦發〔2022〕51號)等成果。
加強考核機制保障。出臺了《鄂爾多斯市開展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試點實施方案》(鄂黨辦發〔2016〕23號)、《鄂爾多斯市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試行)》(鄂黨辦發〔2016〕20號)、《鄂爾多斯市自然資源資產管理考核評價辦法(試行)》(廳發〔2018〕1號)、《鄂爾多斯市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辦法(試行)》(廳發〔2018〕29號)、《鄂爾多斯市污染防治三年攻堅行動實施情況考核方案(試行)》(鄂污防治辦〔2018〕2號)等文件。2015年在鄂托克前旗率先編制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建立自治區首家旗縣級“草原信息中心”,為落實草原生態資源資產負債表和責任審計制度實施提供了依據。自2016年起,在鄂托克前旗和烏審旗開展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試點。
1.1.2 綠色經濟高質量發展
GDP繼續領跑全區。2020年,鄂爾多斯市地區GDP為3533.66億元;人均GDP為16.4萬元,是全國平均水平的2.3倍,居全國第四、全區盟市之首。“十三五”期間生產總值年均增長3.7%,超過人均生產總值2.6萬美元。
產業結構調整效益顯著。三產結構比重由2016年的3.9:59.0:37.1變為2020年的3.8:56.8:39.4。農牧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成效顯著,“十三五”期間全市穩糧優經,擴絨增肉興奶,糧食產量突破39.3億斤、增產1.3億斤;肉類產量突破19萬噸、增長10%,農牧業總產值從2015年的169.9億元增長為2020年的230.3億元。草原文化旅游迅速發展,2020年旅游接待人數和總收入較2015年分別增長30.79%、33.52%。
產業快速提檔升級,現代工業體系日益完善。“十三五”期間,全市新增電力裝機670萬千瓦、現代煤化工產能527萬噸,淘汰280萬噸落后產能,全市人均能耗由2015年的830千克標準煤降為2020年719.01千克標準煤,同比下降13%。現代工業體系日益完善,高端裝備、光電子器件、煤基新材料等高技術產品迅速發展。2020年規模以上工業中戰略性新興工業企業占規模以上工業總產值的5.2%,非煤產業增加值占規模以上工業比重達到32%。
能源結構逐步優化。全市具備規模化開發風電項目的面積約6758平方公里。可再生能源發電總裝容量達到313萬千瓦。庫布其沙漠100萬千瓦光伏領跑者基地已全容量并網,成為我國最大的沙漠集中連片光伏發電基地。有序實施“公轉鐵”,運輸體系日趨完善,全面供應國VI汽柴油,實施國VI輕型車排放標準。達拉特旗連續獲得2017年國家第三批光伏發電應用領跑基地和光伏發電領跑基地獎勵。
1.1.3 科技創新能力顯著增強
產業創新取得明顯成效。實施煤化工行業高鹽水深度處理工程,并率先在全國化工領域實現了高鹽水“零排放”的目標,探索出一條國內發展煤化工的領先之路。煤制油、煤制氣、煤制烯烴、煤制乙二醇等現代煤化工重大標志性科技成果落地轉化。18座煤礦建成智能化工作面,智能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鄂爾多斯市被國家確定為全國技術創新示范城市、全國科技進步先進城市、國家可持續發展實驗區及國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成功打造全國第一家零碳產業園,建立碳研究中心、碳技術服務中心和碳監管支隊。準格爾旗是自治區唯一入選全國首批啟動建設的創新型縣(區),鄂爾多斯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獲批國家級高新區,鄂爾多斯市裝備制造基地獲批國家火炬計劃特色產業基地,大路煤化工基地成功入選第十批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
大力開展產學研合作。廣泛開展科技創新合作,建成國際科技合作基地2家,實施國際科技合作項2個,與中國科學院、清華大學等高校院所建立了合作關系,建成紫荊創新研究院等科技創新研究機構。組建了內蒙古羊絨技術研究院、內蒙古伊泰煤炭開采及煤基油基合成工業研究院等8家新型研發機構。與中科院深圳先進技術研究院合作共建駐深人才服務中心,在氫燃料電池、智能駕駛、5G技術等前沿科技領域深化產學研合作。
1.1.4 生態保護修復工作扎實推進
自然生態保護修復效果顯著。“十三五”期間,實施京津風沙源治理、“三北”防護林建設、天然林保護、退耕還林(草)等重點生態工程建設,完成林業建設788萬畝、草原保護建設1603萬畝,毛烏素沙地治理率達到70%,庫布其沙漠治理率超過25%,全市森林資源總面積、活立木蓄積量、森林覆蓋率較“十二五”末分別增加了104.3萬畝、191.33萬立方米、0.8個百分點,林草覆蓋率穩定在70%左右。
礦區環境綜合治理持續強化。“十三五”期間,完成采煤區綜合治理15000多公頃。全市露天煤礦臨時用地累計復墾20479公頃、還地16029公頃,到期復墾率、還地率分別達到88.69%、69.42%。完成173處綠色礦山建設,建成國家級和自治區級綠色煤礦81處。21個礦山成功納入全國綠色礦山名錄,居全區第1位。同時,全面推進煤礦礦區綠化、環境美化、道路硬化、礦井筒倉或防風抑塵網建設,最大限度減少生產中的粉塵污染。
強化黃河流域生態環境治理。全面摸排黃河灘區居民2121戶5185人,房屋16.3萬平方米,耕地林地78.86萬畝。沿黃四旗發布停建令、禁種令,劃定完成“兩線三區”。推進河湖“四亂”問題清理整治,完成鄂托克旗灘區零散戶自建房屋選址。編制窟野河、無定河、巴汗淖、巴音淖爾水生態綜合治理規劃。
建設示范成效顯著。自2011年起連續四屆榮獲“全國文明城市”稱號。3個旗建成全國縣級文明城市,3個旗晉級全國縣級文明城市提名城市,1個旗創成自治區級文明城市。被評為全國首批戰略環評示范城市、“三線一單”試點城市、國家現代煤化工產業示范區、“2020中國最具生態競爭力城市”。康巴什區、鄂托克前旗分別于2019年、2020年被授予“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旗)”榮譽稱號,康巴什區獲“國家全域旅游示范區”稱號。此外,鄂爾多斯市入圍全國基礎碳監測試點、國家地下水污染防治試驗區,榮獲“全國綠化模范城市”“國家園林城市”“國家森林城市”“中國優秀旅游城市”“國家衛生城市”“全國無障礙建設示范城市”等稱號。目前杭錦旗、伊金霍洛旗、準格爾旗正在創建生態文明建設示范旗(區),國能神東煤炭集團布爾臺礦區和準能集團露天礦區正在創建“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庫布其沙漠治理模式享譽國內外。庫布其沙漠億利生態示范區2014年被聯合國確立為全球沙漠“生態經濟示范區”,2018年被生態環境部命名為“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成為“世界治沙看中國,中國治沙看庫布其”的樣板和典范。
1.1.5 環境質量明顯改善
扎實推進藍天保衛戰,環境空氣質量不斷改善。“十三五”期間,開展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工程74項,完成421座粉狀物料堆場全封閉工程,升級改造40臺燃煤鍋爐,淘汰465臺燃煤小鍋爐,整改24家“散亂污”工業企業。截止2022年初,建成粉袋物料堆場全封閉632座。2020年全市空氣優良天數達到332天,優良比例90.7%,較2015年比例上升7.8%;PM2.5濃度24μg/m3,較2015年下降8.7%。較2015年降低8.7%。全市SO2、NOx、PM10、PM2.5、O3、CO的年均濃度均達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標準。
持續強化碧水保衛戰,水環境質量穩定達標。“十三五”期間,堅持“三源”共治,完成綜合整治工程56項。10個國控斷面水質Ⅰ—Ⅲ類水體比例由2015年62.5%提升到2020年90.0%。2020年,7個國家和自治區考核的地表水國控斷面水質全部達到考核目標要求,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水體比例達85.7%;5個考核水源地水質達標率均為100%,城鎮以上集中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為100%,城市建成區無黑臭水體。2021年1—9月全國地表水環境質量狀況顯示,全市重點河流斷面水質提升程度為41.46%,提升幅度在全國3641個斷面中排名第一。
穩步開展凈土保衛戰。圓滿完成農用地和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狀況詳查,劃分全市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分類推進土壤保護和污染治理。完成建制村環境綜合整治282個,規模化養殖場污染防治設施建設200余套,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滲改造580個。
強化固廢污染防治。開展工業園區以及園區外火電行業、化工冶煉重點行業固廢處置工程,建成10家化工冶煉行業配套渣場、19家火力發電配套渣場、14家園區灰渣場,實現園區及企業固體廢物規范化處置,規模以上企業工業固廢全部安全規范處置,成功入選“十四五”時期“無廢城市”建設名單。積極推進鉆井巖屑處理工藝研究,在全市乃至全國取得突破性進展。
1.1.6 高品質生活體系日漸成熟
特色城鎮建設成效明顯。鄂爾多斯市作為全區首個國家文化和旅游消費示范城市,全市A級旅游景區和全域旅游示范點共計46個。康巴什區獲批成為全國首個以城市景觀命名的4A級旅游景區,康巴什區、東勝區分別獲評國家級和自治區級全域旅游示范區,烏審旗扶貧案例入選“世界旅游聯盟旅游減貧案例100”名錄,10個鄉鎮被評為全國特色景觀旅游名鎮。鄉村振興戰略深入推進。完成101個鄉村振興示范嘎查村創建工作,農牧區人居環境、基本公共服務和產業發展水平大幅提升。
強化基礎設施建設。“十三五”期間,燃氣普及率達94.56%,污水處理率達98.46%,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99.91%。行政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覆蓋率達91.3%以上,農牧區衛生廁所普及率達到67%。建成區綠化覆蓋率和綠地率分別達到44.55%和41.23%,人均公園綠地面積達到33.31平方米/人。市區所在地(東勝區、康巴什區)設置垃圾桶7356個,收集點92個;公共機構垃圾分類工作全覆蓋;污水處理全覆蓋。新增高等級公路1100公里,通車里程位居全區第一。新增鐵路營運里程753公里,鐵路運營總里程居全國地級市前列。
1.1.7 生態文化網絡基本形成
全市五級公共文化服務網絡基本形成。建有鄂爾多斯市生態文化博物館,基層綜合文化服務中心覆蓋率提升至100%,公共文化服務水平不斷提高。非遺保護利用更加有效,為創建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奠定了堅實基礎。文化藝術創作取得歷史性突破,榮獲“荷花獎”等國家級獎2項、自治區級獎206項,全市6支序列內烏蘭牧騎全部獲評自治區一類烏蘭牧騎,入圍率全區位居首位。被自治區評為全區建設旅游休閑城市的四個重點盟市之一,推進全市文化和旅游高質量發展。
1.2 存在的主要問題
1.2.1 能源消費總量較高
資源型產業占比較高,能源消費總量高。2020年,第二產業比重高達56.8%,全市能耗總量7359.82萬噸標準煤。“十三五”期間,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累計上升80.44%,全市能耗總量超出“十三五”控制目標。2020年,煤電裝機規模占總裝機的86.7%,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91.3%,高于全國34.5個百分點,平均供電煤耗比全國高25.5克標準煤/千瓦時。煤炭產業鏈延伸不夠,就地轉化率21.7%,遠低于全區(50%)的目標。
1.2.2 生態安全格局有待優化
生態本底先天脆弱。荒漠化和沙化土地治理任重道遠,庫布其沙漠和毛烏素沙地占全市土地面積的52.7%,荒漠化土地占全市土地面積的90.7%,重度和極重度沙化土地1.22萬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積占全市39.27%。地形地貌方面,全市48%為丘陵溝壑區和干旱硬梁區,極易受到風蝕、水蝕影響,具有極高的生態脆弱性。三生空間問題突出,自然保護地體系內部存在相互包含、相交重疊等問題,自然保護地與19處礦權存在空間沖突,生態保護紅線內基本農田有1063個圖斑,采礦用地與工業用地有2471個圖斑。2020年單位國內生產總值建設用地使用面積較2019年上升3.67%。
1.2.3 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壓力大
大氣環境防治壓力仍較大。鄂爾多斯市O3污染日益凸顯,VOCs是形成臭氧的重要前體物,其總量削減任務較重。大氣環境呈現季節性污染,春季受沙塵天氣影響,主城區中度污染天數約占全年污染天數的80%,主要影響指標為PM10和PM2.5,鄂托克旗、準格爾旗、東勝區、達拉特旗NOx、PM2.5和PM10的大氣環境容量均存在不同程度超限,鄂托克經濟開發區及蒙西高新技術工業園區PM10年均濃度均超標,兩園區周邊部分道路揚塵污染較嚴重,大氣環境污染現象較突出。以準格爾旗、伊金霍洛旗、達拉特旗、鄂托克旗為重點,露天煤礦較多,礦區揚塵污染嚴重。“十三五”期間,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上升83.77%,碳排放總量未得到有效控制。
固廢處置和綜合利用難度大。近年來,鄂爾多斯市固廢產生量排名連續居全國202個大、中城市中第一位。2020年,全市工業固廢產生量為1.09億噸,其中煤矸石6320.02萬噸(占固廢總量59.1%)。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設施剩余容量日趨減少,大部分接近或達到設計容量。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產業支撐能力不強,煤矸石、粉煤灰等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僅為50.8%,低于全國平均水平69%。
環境風險削減力度有待強化。沿黃河分布的工業園區較多,自治區批準的62個工業園區中鄂爾多斯市占8個。部分煤化工企業建設的高濃鹽水晾曬池,存在一定環境風險。工業園區集中式污水處理廠現有處理工藝對園區污水部分特殊污染物處理效果不佳,工藝匹配性差,導致污水處理設施運行不穩定,污染物去除率下降,污水廠出水超標風險較高。
1.2.4 礦山環境綜合治理有待加強
全市綠色礦山建設在統籌規劃、環境治理、執法監督、驗收把關等方面仍然存在責任落實不到位等問題。綠色礦山建設比例僅為35%,距離《內蒙古自治區綠色礦山建設方案》(內政發〔2017〕111號)中“到2025年底,全部礦山達到國家或自治區級綠色礦山建設標準”的要求仍有差距。礦山開采過程中存在區域地下水位下降,采空塌陷、地裂縫造成含水層破壞,煤礦疏干水亂排污染地表水、礦山揚塵、煤矸自燃等系列問題。此外,固體廢棄物壓占土地,導致地表植被損毀。礦山轉型發展任務依然艱巨,煤電、煤化工等后續產業仍有較大發展空間。
1.2.5 水資源短缺問題突出
水資源總量不足。全市水資源總量為29.22億立方米,人均水資源量1358立方米,遠低于全區(2270立方米)、全國(1964立方米)的平均水平。用水結構不合理,全市耕地占7%,但農牧業用水占年供水量的68.43%,其中農田灌溉占56.34%,且以井水灌溉為主。水資源利用率低,灌溉水利用系數為0.569。水資源回用受到限制。全市15座生活污水處理廠收集率和集中處理率較低。15座生活污水處理廠和4座工業廢水處理廠中水回用(工業、市政、景觀)難度較大,回用率較低。萬元GDP用水47.07立方米/萬元,比2019年增長6.7%。水生態功能局部受損,區域內多數河流天然徑流量較少,黃河干流頭道拐斷面1999-2018年實測徑流量168億立方米,較1956-2000年均值222.04億立方米減少24.34%,難以完全滿足《黃河流域綜合規劃》中多年平均生態環境用水量不少于200億立方米和敏感期最小生態流量的要求。沿黃灌區受農業種植結構、節水配套設施不完善等因素影響,導致天然濕地萎縮、生態空間被侵占、魚類重要棲息生境受損等問題。礦井疏干水產生量大,2020年全市疏干水產生量為1.57億立方米。
1.3機遇與挑戰
鄂爾多斯市的發展既面臨國家“一帶一路”建設、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等多重國家戰略疊加的重大契機,也面臨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和能耗“雙控”倒逼發展方式轉變、產業轉型升級的緊迫任務,機遇與挑戰并存。
1.3.1 機遇
1.3.1.1 全球環境變化帶來的機遇
(1)“一帶一路”等建設倡議為鄂爾多斯市對外開放與區域合作提供了廣闊合作平臺
鄂爾多斯市是內蒙古構建“北上南下、東進西出、內外聯動、八面來風”對外開放新格局的戰略支點,是輻射帶動蒙晉陜甘寧等西北地區發展的關鍵區域,是承接東部地區產業轉移的橋頭堡。隨著“一帶一路”建設的推進,特別是中蒙俄、新亞歐大陸橋、中國-中亞-西亞、中國-中南半島、中巴、孟中印緬六大經濟走廊的規劃建設,鄂爾多斯市處于該經濟走廊在中國的核心區域,有望以點帶線、以線帶面,加快城鎮化進程,形成“帶路廊橋”上的節點城市。
搶抓“一帶一路”等國家重大戰略機遇,積極打造一條助力“一帶一路”發展的“北方之路”,構筑以鄂爾多斯市國際機場航空樞紐為支點,連接東部、西部和北部旅游城市的空中新通道,對鄂爾多斯市的國際化發展和全域旅游開發產生深遠的影響和作用。充分利用“一帶一路”建設的影響力和合作平臺,引領鄂爾多斯市銳意創新,推進全域高質量發展。
(2)全球新一輪能源革命、信息技術革命給鄂爾多斯市推進能源轉型、科技升級提供新機遇
技術創新是經濟增長的源動力,更是促進制造業和服務業融合發展的加速器。在科技革命的推動下,我國的經濟發展形態正在由投資驅動的資源勞動密集型向創新驅動的知識與技術密集型轉變。尤其是,當前新冠疫情蔓延、全球經濟下行風險加劇的大背景下,中長期能源的發展趨勢也呈現出需求增長放慢,消費結構趨向清潔、低碳和多元化,產業和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新態勢將不斷增強。這為倒逼和促進鄂爾多斯市產業提質增效、發展戰略新興產業提供新機遇,也為鄂爾多斯市在更高層次上融入京津冀經濟圈、“絲綢之路”經濟帶提供契機。
鄂爾多斯市全力融入新一輪能源革命和技術變革中,主動適應能源產業的新常態,超前謀劃布局一批重量級未來產業,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化發展。以創新促增長、促轉型,積極投身智能制造、互聯網+、數字經濟、共享經濟等帶來的創新發展浪潮,加快新舊動能轉換,建設國家清潔能源輸出主力基地。在“彎道超車”的同時,為實現“中國制造2025”貢獻鄂爾多斯力量。
1.3.1.2 國家政策和區域戰略變化帶來的機遇
(1)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為鄂爾多斯市生態保護與經濟發展雙贏提供了行動指南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生態文明建設,堅持綠色發展,把生態文明建設提高到了治國理政前所未有的高度。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綠色發展是生態文明建設的必然要求,代表了當今科技和產業變革方向,是最有前途的發展領域。如何維持經濟發展與生態環境之間的精細平衡,向綠色轉型要出路、向生態產業要動力,是實現綠色高質量發展的關鍵所在。
鄂爾多斯市地處干旱與半干旱過渡地帶、草原向荒漠的過渡地帶,是資源能源富集的生態環境脆弱區。近年來,鄂爾多斯市通過“科技+水土流失防治+生態重構”走出“金山銀山-綠色青山-再復金山銀山”良性循環的新模式。庫布其沙漠治理為國際社會治理環境生態、落實2030年議程提供了中國經驗。康巴什區、鄂托克前旗也于2019年、2020年被授予“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旗區”榮譽稱號。這在改善區域生態環境質量、促進高質量發展等方面發揮出了具體示范帶動的重要作用,增強了鄂爾多斯市綠色發展的戰略定力,堅定了走生態優先道路的決心。
(2)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戰略為鄂爾多斯市發展指明了方向
水與沙,是黃河流域生態建設的主角。黃河從東、北、西三面環繞鄂爾多斯市,流經全市5旗52鄉鎮,哺育沿線130.31萬人口,使鄂爾多斯市成為內蒙古境內黃河流經最長、全國黃河流經第二長的地市和華北地區生活水源、糧食灌溉用水安全的重要保障區域。同時,鄂爾多斯市地處典型干旱脆弱區和水資源匱乏區,庫布其沙漠和毛烏素沙地占據全市50%左右的國土面積。橫亙鄂爾多斯市西東的黃河與庫布其沙漠比肩而行,理水治沙成為鄂爾多斯最需要解決的生態問題。在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戰略的背景下,鄂爾多斯市應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把水資源作為最大的剛性約束,合理規劃沿黃地區人口與產業發展及其空間布局。因地制宜、分類施策地加強沿黃地區風沙治理、水土流失治理和山水林田湖草綜合治理,努力將鄂爾多斯建設成黃河流域典型脆弱區生態治理與生態修復的先行區,打造黃河“幾字灣”最靚麗的風景線。
(3)呼包鄂榆烏協同發展穩步推進為鄂爾多斯市產業轉型升級提供動力
鄂爾多斯是呼包鄂榆城市群的重要支撐,是呼包鄂烏一體化建設的核心地帶,在自治區高質量發展大局和全方位融入國內國際大市場中具有舉足輕重的戰略地位。2018年3月,習近平總書記在參加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內蒙古代表團審議時強調,“呼包鄂三市空間地理集中、產業基礎較好、區位優勢明顯,要優化資源要素配置和生產力空間布局,形成有競爭力的增長極”。發揮區域經濟發展引擎作用,推動區域產業分工協作和錯位發展,是實現區域高質量發展、高效能治理的重要突破口。隨著呼包鄂榆城市群的發展,鄂爾多斯將打造成為資源精深加工中心和能源化工產業示范基地。同時,內蒙古自治區積極應對全球能源轉型、科技升級的新變化,推出呼包鄂烏一體化協同發展策略,著力于建設引領全區高質量發展的主要動力源。依托呼包鄂烏一體化發展,鄂爾多斯市重點推進煤炭分級分質利用,加快發展新能源產業,立足于建設成為現代能源化工產業示范基地。推動鄂爾多斯市產業轉型升級,將鄂爾多斯市建設成為呼包鄂榆的戰略支點和呼包鄂烏的強勁增長極。
1.3.2 挑戰
(1)雙碳背景下傳統能源轉型難度大
鄂爾多斯市產業結構偏重,能源結構偏煤,能源消費結構偏碳化,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高于全國平均水平29.9%。盡管《鄂爾多斯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提出,到2025年新能源發電比重提高到全部發電的28%左右,努力打造國家資源型城市轉型升級示范市。但煤炭等傳統能源在未來較長時間內的主體地位不會發生根本改變,并且煤炭消費量仍將逐年增加,所帶來的能源需求與溫室氣體排放也將快速增長,各大產業發展預計的能源消耗還將進一步增加。在碳達峰碳中和戰略目標的政策形勢下,全市新舊動能轉換迫在眉睫,挑戰前所未有。
(2)產業減污降碳綠色發展壓力大
鄂爾多斯市產業發展以資源型和重化工為主,對能源、礦產等原材料需求較高,總體經濟增長方式粗放,綠色發展整體水平不高,完成產業結構優化調整仍需較長時間。《鄂爾多斯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提出,到2035年,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取得實質性成效,黃河流域生態環境得到根本好轉,全市經濟實力、科技實力保持大幅躍升。在這一背景下,鄂爾多斯市面臨能耗雙控與加快發展雙重挑戰。能源系統轉型是綠色低碳轉型、減污降碳的關鍵,那么在主導產業被做“減法”的情況下,尋找新的經濟增長點任重道遠。
(3)資源利用開發的生態環境保護壓力大
鄂爾多斯市水資源嚴重短缺,人均水資源量遠低于全國水平。城市用水回用力度較低,回用難度較大。在特殊的地理位置和氣候條件疊加下,水資源可利用總量更顯不足。預計2025年鄂爾多斯市水資源消耗為16.97億立方米,2030年為19.2億立方米,逼近水資源可利用總量的29.22億立方米。未來產業發展仍是以煤炭等資源型和重化工為主,到2025年,全市工業園區產值年均增長7%,造成資源環境壓力大,園區周邊部分道路揚塵污染較為顯著,大氣環境污染現象較為突出,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和PM2.5、PM10、SO2等污染物穩定達標面臨挑戰。礦山環境治理壓力持續增加,以準格爾旗、伊金霍洛旗、達拉特旗、鄂托克旗為重點,露天煤礦較多,礦區揚塵污染嚴重。高鹽、高氟化物的礦井疏干水和煤化工高鹽水利用處置能力受限,加大了環境污染的風險。
(4)生態價值轉化任重道遠
“良好的生態環境是最公平的公共產品,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也是最基礎的生態產品。鄂爾多斯市生態區位重要,林草覆蓋率穩定在70%左右,空氣優良天數占全年的90.7%,既有戈壁、荒漠等自然景觀,又有豐富的礦產資源、旅游資源以及太陽能、風能等清潔能源,具有綠水青山轉化為金山銀山的雄厚基礎。但社會各界對生態產品認識和理解尚處于初級階段,關于生態產品價值量化尚缺乏廣泛認同的核算方法,優質生態產品的培育和開發較為薄弱,生態資源權益交易機制尚未建立,如何將生態優勢轉變為經濟優勢仍缺乏有效的路徑,以生態產品為核心的跨區域生態補償機制仍需進一步完善。探索符合鄂爾多斯市現實情況的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和模式需要較長時間,“兩山”轉化的任務十分繁重。
(5)生態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相對滯后
由于財力、鄉鎮面積差異、試點工作選擇安排等因素,各村部分農民居住點未能有效覆蓋生活垃圾收集設施,使得相當部分農村生活垃圾并不能進入轉運體系,集中收集的生活垃圾難以及時轉運到轉運站,造成二次環境污染。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標準及煤炭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與河流斷面水環境質量標準相差甚遠,污水處理廠處理能力受限,亟需提標改造。龍王溝流域各支溝部分未收集生活污水不經處理散排入河,且河道私搭濫建較為嚴重。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進度差距較大。雖然東勝區的污水處理率較高,但污水收集率仍然不高,存在雨污混流、溢流情況,城區污水收集管網老舊,錯接漏接問題嚴重。水污染排放以城鎮生活和農業為主,按目前發展狀況預測,未來水污染物排放仍有增加趨勢,加之高濃鹽水、危廢處理等隱患,未來水污染減排壓力不容忽視,環保基礎設施建設有待加強。
第2章 規劃總則
2.1 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歷屆全會精神,深入領會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總書記視察內蒙古重要講話精神,堅持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綠色發展觀和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銳意攻堅、砥礪前行。全面落實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國家戰略,緊扣自治區“兩個屏障”“兩個基地”和“一個橋頭堡”的戰略定位,按照走好以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為導向的高質量發展新路子和建設內蒙古先行區的目標定位,加強鄂爾多斯市生態環境治理體系、生態環境治理能力和生態環境管理現代化建設,構建生態制度、生態安全、生態空間、生態經濟、生態生活、生態文化六大生態文明建設支撐體系,筑牢鄂爾多斯市現代化建設的綠色生態屏障,打造黃河流域生態保護與高質量發展樣板區、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可持續發展先行區、資源開發與環境保護雙贏實踐區、綠色低碳科技創新策源地、宜居宜游高品質生活示范區。
2.2 規劃原則
2.2.1 生態立市,協調發展
樹立以人為本的可持續發展理念,把人與自然協調發展作為制定鄂爾多斯市經濟社會發展的基本準則,將鄂爾多斯市的生態優勢轉化為產業優勢,將國家北方生態安全屏障的保護要求貫穿到全市的經濟建設、社會發展、生態保護等各項事業之中。
2.2.2 立足優勢,綠色發展
充分發揮鄂爾多斯市資源能源、自然景觀、文化資源的特色,大力發展綠色能源、生態旅游、生態農業等環境污染小、經濟高效、資源可持續利用的生態產業,控制高能耗、高污染、生態影響大的產業發展,大力推行節能降碳減污增效協同治理,實現鄂爾多斯市綠色跨越式發展。
2.2.3 民生為本,共建共享
堅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為鄂爾多斯市生態文明建設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推進城鄉公共服務、基礎教育、社會保障、人居環境、基礎設施的快速發展。全力提高全市生態文明建設水平,積極推進文化事業發展,大力改善農牧民生產生活條件,讓全市人民共享生態文明建設成果。
2.2.4 政策引導,機制長效
建立與完善鄂爾多斯市協調保護與發展的經濟政策、生態環境保護政策、監管與考核機制,完善生態補償機制與措施,建立符合鄂爾多斯市實際的生態文明建設約束機制,持續推進生態建設工程,引導綠色產業發展、民生改善與生態環境保護,制約不利于生態文明建設的經濟建設和資源開發活動。
2.3 規劃范圍與期限
本規劃覆蓋鄂爾多斯市行政區所轄區域,總面積86882平方公里,下轄2個區、7個旗,即:東勝區、康巴什區、達拉特旗、伊金霍洛旗、準格爾旗、烏審旗、杭錦旗、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
本規劃基準年為2020年,規劃期為2021-2035年。其中2021-2025年為規劃近期,是鄂爾多斯市生態文明建設的重難點攻關階段;2026-2035年為規劃遠期,是鄂爾多斯市生態文明建設的深化提升階段,建成北方生態安全屏障鄂爾多斯防線、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的成果鞏固期。
2.4 規劃目標與指標
2.4.1 總體目標
緊密圍繞鄂爾多斯市創建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的戰略目標,全面梳理鄂爾多斯市生態環境-資源能源-社會經濟-人居文化-機制體制各方面創建的優勢和挑戰,通過重點任務與重點工程的部署,實現鄂爾多斯市生態系統功能顯著提升、生態安全屏障能力明顯加強、生態環境支撐能力長足改善、城鄉人居環境優美、生態文化繁榮、生態文明建設機制全面完善的生態文明示范市新格局,實現鄂爾多市達到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考核要求,力爭實現在攻關期結束之前創成全國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的核心目標。
2.4.2 階段目標
(1)攻關期(2021-2025年)
到2025年,全面達到國家生態文明示范市建設考核要求,實現生態環境質量明顯改善,重要生態系統得到有效保護,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大幅減少,萬元生產總值能耗水耗持續下降,產業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取得重大進展,生態文明建設與綠色發展體制機制基本建立。規劃目標體系中約束性指標達標率達到100%,參考性指標全面提升,完成生態環境部組織的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考核驗收工作。
(2)成果鞏固期(2026-2035年)
持續深化與鞏固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創建成果,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各項指標全面優于國家考核標準。基本建成科學合理的產業布局和空間開發格局,重點生態修復與保護建設工程全面完成,生態空間格局穩定、質量持續提升,全市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現代化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全面實現,資源節約和環境友好的產業結構、生產方式、生活方式體系全面形成,生態文明理念深入全市經濟社會各個環節,成為自治區生態文明建設的標桿城市。
2.4.3 建設指標
參照《關于開展第五批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遴選工作的通知》(環辦生態函〔2021〕353號)和《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建設指標(修訂版)》,結合鄂爾多斯市生態環境與社會經濟發展實際,最終確定的規劃指標體系涵蓋生態制度、生態安全、生態空間、生態經濟、生態生活、生態文化六個體系,共設置了目標責任體系與制度建設、環境質量改善、生態系統保護、生態環境風險防范、空間格局優化、資源節約與利用、產業循環發展、人居環境改善、生活方式綠色化和觀念意識普及10個方面,確定的鄂爾多斯市創建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建設指標共36項,其中19項約束性指標,17項參考性指標。同時設置2項鄂爾多斯市生態建設特色指標,毛烏素沙地治理率、庫布其沙漠治理率,重點凸顯鄂爾多斯市在沙漠化治理方面的突出成就。
經評估,36項指標中,4項指標尚未達到考核要求,其中約束性指標2項(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參考性指標2項(單位國內生產總值建設用地使用面積下降率、農村污水治理率)。
第3章 推進生態環境治理現代化,完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
3.1 健全生態文明建設管理體系
3.1.1 完善生態文明配套制度體系
推動健全配套體系建設。以生態文明建設為目標,以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重點,從生態安全體系、生態環境體系、生態經濟體系、生態生活體系、生態文化體系建設出發,構建具有鄂爾多斯特色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資源高效利用制度、績效考核制度、責任追究制度、現代環境治理體系,構建具有鄂爾多斯特色的生態文明制度框架。以生態創建工作為抓手,補齊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短板,提升生態環境質量,充分發揮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兩山”創新基地的典型引領作用。到2025年,現代環境治理體系建立健全。生態文明制度改革深入推進,生態環境治理能力突出短板加快補齊,生態環境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
3.1.2 健全地方生態保護制度與管理體系
推動生態環境保護制度體系完善。為強化源頭治理,推動生態環境根本好轉提供有力制度保障。加大對黃河流域的生態保護制度建設,實現高質量發展,堅持全域統籌協調,努力打造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示范區;加強水生態保護機制,實施水源涵養和生態修復示范工程建設,推進重點流域河湖水生態綜合治理;推進草原生態修復制度建設,持續改善草原生態環境質量,提高優質草產品供給能力,推動草原生態提質增效;探索建立多元化生態修復機制,加強政府引導,充分發揮市場引導,創新治理模式和投入機制,鼓勵和引導各類主體參與,形成“投入—治理—收益”良性循環。到2025年,生態安全監管持續加強,環境風險得到有效管控。
3.1.3 促進綠色發展轉型
促進社會發展綠色轉型。堅持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發展理念,突出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導向,增加綠色生態產品供給,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以森林、草地、濕地等生態系統生態產品為重點,探索建立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以反映市場供求和生態產品稀缺程度、體現自然價值、生態損害成本和修復效益為重點,探索森林、流域、濕地、草地等生態系統生態產品定價,建立生態產品價值核算體系。以生態產品有償使用為原則,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生態產品市場體系。探索林權證、草地證、生態公益林收益、養殖權、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農民住房財產權等產權交易、抵押和貸款,建立覆蓋市、旗區、鄉鎮三級的產權交易平臺。大力發展生態康養,評估生態康養資源,科學制定森林康養產業規劃,明確發展重點和布局。到2025年,生產生活方式綠色轉型成效顯著。
3.2 推進生態環境保護科技創新
3.2.1 推動生態環境保護科技創新
圍繞生態保護與修復、生態環境水污染治理、生態修復治理技術研究示范及產業化、荒漠化重點區城生態質量改善、生物安全與生物專業性保護等領城,進一步凝練重大創新方向和創新目標,開展綠色低碳技術攻關,推動綠色技術創新;圍繞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在現代能源領域重點支持煤化工+氫耦合示范,低碳、零碳、負碳技術研發產業示范,煤基生物應用示范等技術攻關,實現綠色低碳轉型,逐步將鄂爾多斯市產業結構調整優化向以技術研發主導的科技創新發展方式。
3.2.2打造可持續發展科技創新平臺
深入與中國科學院、清華大學、北京大學、中國礦業大學(北京)等高校院所合作,集中力量打造碳中和研究院、碳基新材料重點實驗室、新型電力系統重點實驗室、清華大學鄂爾多斯“雙碳”創新基地。圍繞生態環境保護重大技術研發、裝備研制、工程示范和產業發展,與科研院所、企業合作建立產業技術創新聯盟,形成協同創新和融合發展新模式。
3.3 完善生態環境保護修復制度
3.3.1 強化國土空間用途管控
科學劃定國土空間用途分區,完善國土空間用途分類管控制度。加快全市及各旗區國土空間規劃編制,落實自治區主體功能區的要求。以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成果為基礎,建立“三區三線”空間管控分區,統籌布局生態、農業、城鎮三類空間。根據三類空間管控重點與目標的差異,建立差異化的空間分區管制規則。制定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實施細則,重點明確各類空間的用途轉用管理規則。到2025年,形成以國土空間規劃為基礎,以統一用途管制為手段的國土空間用途分類管控制度。
3.3.2 落實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制度
落實“三線一單”管控要求,強化生態空間總量保護責任。推進生態保護紅線劃定,實現重要生態功能及脆弱地區的強制性嚴格保護,保障和維護國家和區域生態安全底線。落實“三線一單”管控要求,將生態保護紅線作為空間管制要求,以環境質量底線和資源利用上線作為容量管控和環境準入要求,以空間、總量和準入環境管控為切入點,形成以三大紅線為核心的市域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到2025年,確保生態保護紅線生態功能不降低、面積不減少、性質不改變。
3.3.3 完善生態保護補償制度
完善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建立健全生態保護補償市場體系。落實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實行資源總量管理和全面節約制度,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制定生態保護修復補償標準,建立各類生態空間、各類自然保護地的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功能價值評估核算制度。建立碳排放權、水權、用能權、排污權交易制度,完善市場化、多元化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形成受益者付費、保護者得到合理補償的政策環境。到2025年,市場化、多元化生態保護補償水平明顯提升,生態保護補償市場體系進一步完善。
3.3.4 建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
建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健全生態環境損害工作配套機制。建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的評估方法和實施機制,明確涉及鄂爾多斯市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的各個部門責任分工。建立健全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損害磋商、訴訟、賠償、司法銜接、資金和生態環境損害修復等生態環境損害工作配套機制,系統規定賠償權利人的職責分工、賠償責任范圍、賠償方式與修復途徑、磋商與訴訟要求、資金使用管理、修復與效果評估等內容。由造成生態環境損害的責任者承擔賠償責任,修復受損生態環境。建立磋商程序的監督制約機制,加強對具有公權力屬性的賠償主體進行監督。建立賠償和修復效果追蹤后評估機制,強化檢察機關對賠償權利人的監督。
3.3.5 建立生態環境監管制度
堅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治理,構建草原、河湖等自然要素數據化監管、網格化落責、法制化規范體系。建立“天空地”一體化監測體系,實時監測山水林田湖草沙各要素生態動態變化,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監督。強化河湖長制,推行林長制、草長制,完善生態保護紅線監管制度,制定并實施森林、草原、濕地、生物多樣性生態監測評估制度,定期開展生態環境修復成效評估,完善重點問題臺賬。完善基本草原保護制度,促進基本草原優化調整,落實草原生態獎補政策,嚴格執行禁牧、季節性休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完善天然林管護制度,確定保護重點區域,鞏固天然林資源保護成果。嚴格執行森林限額采伐,加強征占用林地、草地項目的事前、事中、事后監管,嚴禁非法侵占林地、草地和濕地。到2025年,建成責任明確、協調有序、監管嚴格、保護有力的森林、草原、濕地資源保護發展工作機制。
3.3.6 強化生態環境信息公開制度
完善環境信息公開制度,強化政府責任意識。探索建立污染綜合治理區域聯動機制,制定重大活動、大氣環境質量保障方案和應急方案,建立區域間、部門間污染防治協作工作例會、進展信息通報等制度。強化高污染企業環境信息公開制度,做好企業污染源信息公開。建立和完善監督、追責制度,對重點排污單位不公開或者不如實公開的環境信息,由旗區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公開,并予以公告;對情節嚴重,造成嚴重后果的,追究法律責任。到2025年,確保國土空間生態占用使用費各項發展規劃,通過環境信息發布平臺予以公示,定期公布環境質量、項目建設、資金投入等規劃實施信息,確保規劃實施情況及時公開,除涉密信息外生態環境信息公開率達到100%。
3.4 強化資源高效利用制度
3.4.1加強資源管理制度改革創新
健全自然資源產權制度。結合全市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改革,進一步推進自然資源產權制度登記法治化、規范化、標準化、信息化,加快實施鄂爾多斯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以完善自然資源資產產權體系為重點,以調查監測和確權登記為基礎,推進自然資源資產核算評價制度,開展實物量統計,探索價值量核算,到2025年,完成自然資源資產實物量變動表編制。
落實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健全完善鄂爾多斯市自然資源市場交易規則,指導交易平臺建設,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市場調控。完善土地有償使用制度,擴大國有土地有償使用范圍,完善工業用地供應方式。完善礦產資源有償使用制度,2025年前建立符合市場經濟要求和礦業規律的探礦權采礦權出讓方式,原則上實行市場化出讓。建立草原資源有償使用制度,穩定和完善草原承包經營制度,規范草原承包經營權流轉。
3.4.2 實行水資源總量管理
執行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以旗區為單位開展水資源承載力評價,水資源超載地區制定并實施用水總量削減計劃,建立監測預警機制。嚴格規范取水許可管理,建立完善取水許可管理臺賬制度。嚴格實施區域取水許可限批政策,對水資源超載地區停止審批新增取水許可,對臨界超載地區暫停審批新增取水許可,堅決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推動用水方式由粗放低效向節約集約轉變。
3.4.3 加強能耗強度控制
嚴控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嚴把新增用能準入關,加強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推行差別化能源消費總量控制政策,將能源消費指標向能耗低、產出高的產業和項目傾斜,減少經濟增長對能源消費的依賴。全面貫徹落實國家和自治區下達煤炭消費總量控制方案,嚴格控制耗煤行業煤炭新增量,全面推行用能預算管理制度,圍繞年度能耗雙控目標,優化調整重大項目投產計劃。建立能源消費總量管理和節約制度,完善能源統計制度,健全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制度,探索實行節能自愿承諾機制,強化能耗強度控制、節能評估審查和節能監察,健全節能目標責任制和獎勵制。
3.4.4 推進礦業資源節約
推進礦產資源全面節約和綜合利用。穩步推進基礎性地質勘探調查工作,提高礦產資源保障能力。科學確定年度各類礦產資源開采總量,在保護中開發,在開發中保護,鄂爾多斯煤炭儲量多集中于東勝區、準格爾旗,礦業不發達的旗區的煤炭勘察程度偏低,應加大源頭勘察力度,查明礦產用途和資源潛力,使礦產資源得到合理的開發利用。進一步優化礦業結構,整合大中型礦山,淘汰和兼并生產能力不達標的采礦企業,提高礦產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水平。按照“綠色礦山”建設標準,以現有礦山為基礎,結合礦山自身資源優勢和發展現狀,借鑒已開展的綠色礦山建設試點,以點帶面,繼續推動其他礦山企業轉型升級,促進全市綠色礦業逐步發展。
3.4.5健全自然資源監管體制
完善自然資源監管體系。健全完善規劃、土地、礦產、測繪林草監管長效機制,全面提升行業監管能力,實現長效常治目標。在林區、草原、濕地、礦區等區域進行無線網絡監管,充分利用遠程攝像、紅外線監測、無人機等信息化終端,加強對各類自然資源的監測、監管。
3.5 落實生態環境監管與績效考核制度
3.5.1 強化生態環境保護績效考核
黨政實績考核。根據生態文明建設的內在要求,完善黨政干部考核評價任用制度,建立與生態文明建設考核實績掛鉤的領導干部獎懲機制,把生態文明建設提到突出位置。
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加強實施《鄂爾多斯市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確立以環境質量改善為核心的目標體系和考核體系,把資源消耗、環境損害、生態效益等指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推進差異化綜合考核評價。
3.5.2 開展自然資源資產審計
編制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明確提出“探索編制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對領導干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和環境責任離任審計”的要求,對鄂爾多斯的各項自然資源存量進行梳理,自然資源負債表的編制是是領導干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的關鍵,將具有重要生態功能的土地資源、林木資源、水資源和礦產資源優先納入編制中,建立四類自然資源資產賬戶,并加入鄂爾多斯特色資產,如天然氣等。以《鄂托克前旗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為示范,完成《鄂爾多斯市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的編制。
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依據《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暫行規定(試行)》以及內蒙古自治區的《關于加強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任中)審計工作的意見》,明確對全市各級地方黨委和人民政府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有關領導人員、部門負責人的追責情形和認定程序,聚焦領導干部履職特點、地方資源稟賦特點、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等,針對不同類別自然資源資產和重要生態環境保護事項分別確定審計內容和重點,生態環境局、自然資源局、規劃局等業務部門需加強聯動,充分支持審計局開展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主要審計情形包括領導干部履行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情況、遵循相關法律法規情況、是否結合當地資源環境稟賦特點開展工作、對生態文明建設的重大決策等,依據審計結果追究所涉領導干部的責任,并將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列入旗區黨政領導班子年度實績考核。
3.5.3 健全污染程監管制度
完善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度。建立“源頭嚴防、過程嚴管、損害賠償、責任追究”的全過程生態環境監管體系。完善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監管制度體系,實行企事業單位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規范污染物排放許可行為。落實各方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明確排污單位的污染物排放控制措施和環境管理要求,推動企事業單位建立環境管理臺賬,開展自行監測,定期上報執行報告、開展信息公開,自覺接受監督檢查。加強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監管執法力度,將排污許可證執法檢查納入年度執法計劃,圍繞排污許可證開展固定污染源的“一證式”監管執法。
3.5.4 全面執行并強化河長制/湖長制實施成效
繼續參照《鄂爾多斯市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方案》在全域范圍內做好河湖保護工作。
制定水環境治理實施方案。各級河長負責牽頭組織開展包干河道水質和污染源現狀調查,推動重點工程項目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做好督促檢查工作,確保完成水環境治理任務。
嚴格實行取用水總量控制制度。建立覆蓋市、旗區二級行政區域的取用水總量控制指標體系,實施區域取用水總量控制制度。
全面實行計劃用水管理。嚴格規劃水資源論證、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和取水許可管理。嚴格落實地下水保護行動計劃,在地下水超采區禁止農牧業、工業建設項目和服務業新增取用地下水,并逐步削減超采量。
3.5.5 完善碳監測試點工作實施
鄂爾多斯市被選取為碳監測評估基礎試點城市,接下來應繼續完善碳監測試點工作實施,先行先試構建基礎城市碳監測網絡,提高地方溫室氣體統計核算精準性,有序實施基礎城市碳源和碳匯監測,研究探索碳監測評估工作模式和數據應用,發揮碳監測評估在實現碳達峰目標和碳中和愿景中的重要支撐作用,打造具有全國示范意義的溫室氣體監測網絡和工作模式,全力保障鄂爾多斯市率先建成 “中國碳中和示范區”。
3.6 建立健全現代環境治理體系
3.6.1 健全環境治理領導責任體系
完善責任制度建設。制定實施黨委、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清單,定期研究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市黨委、人民政府承擔生態環境領域突出問題的跟蹤督辦,服務指導。明確市、旗區財政承擔環境治理支出責任。將生態環境保護約束性和預期性目標,納入各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土空間規劃及相關專項規劃,統籌推進落實。將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融入經濟社會發展全過程,建立高質量發展綜合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制定實施鄂爾多斯市高質量發展評價考核辦法。強化目標評價考核結果運用,將考核結果作為旗區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獎懲任免的重要依據。推動落實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完善督辦預警、驗收銷號、約談問責等制度流程,健全督察整改推進機制。
3.6.2 健全環境治理企業責任體系
完善責任體系建設。構建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一證式”監管體系,有效銜接排污許可制度與環境影響評價、總量控制、環境監測、排污權交易、環境稅等制度,全面落實企業責任,對污染源實施全過程管理。推動生產服務綠色化。制定淘汰落后產能工作方案,依法依規淘汰落后產能。加大清潔生產推行力度,大力推進循環經濟,提高資源綜合利用率。健全企業環境保護責任制度,嚴格落實環境影響評價、“三同時”、排污許可等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規定,強化企業環境治理主體責任。建立環境管理臺賬,確保臺賬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堅決杜絕監測數據造假行為。嚴格執行大氣、水等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推動企業生產技術、工藝升級改造,減少污染物排放。落實排污企業自行監測主體責任,嚴格執行污染源自行監測和信息公開制度。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開展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監測。排污單位或責任單位開展入河排污口自行監測。健全企業環境風險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完善防控管理制度,落實企業環境安全主體責任。
3.6.3 健全環境治理監管體系
完善環境監管執法體系,制定生態環境保護行政執法事項目錄。嚴格落實“雙隨機、一公開”行政執法監管制度。實施排污許可分類監管,依據轄區環境承載力、環境質量改善要求,實行差別化污染排放標準和總量管理。完善環境監管網絡化體系,統一規劃環境質量監測網絡,建立大氣、水、土壤等各類環境要素和城鄉的環境質量監測網絡。推動旗區環境監測站建設,形成大氣有機污染物、土壤、核與輻射等環境質量監測分析能力。設置生態質量監測站點,到2025年,建立天地一體、覆蓋全市自然保護地、重點生態功能區和生態保護紅線重點區域的生態質量監測網絡。
3.6.4 健全環境治理市場體系
深化“放管服”改革,構建規范開放市場,提高審批效率。規范、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引導社會資本參與環境治理。以環境公用設施、工業園區等領域為重點,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加大對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支持力度。統籌推進環保領域科技創新基地平臺建設,強化環保產業支撐。鼓勵環保裝備龍頭企業向一體化綜合環境服務商發展。以污染河段和污染地塊為重點,開展第三方治理,創新環境治理模式。鼓勵對工業污染地塊實行“環境修復+開發建設”模式。嚴格落實“誰污染、誰付費”政策,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費+第三方治理”等機制。
3.6.5 健全環境治理制度體系
研究制定碳排放權交易制度或管理辦法。完善地方環境標準體系。完善標準實施信息反饋和評估機制,開展地方標準實施情況評估。加強全市環保投資項目儲備庫建設,積極爭取國家自治區資金支持。健全生態補償資金穩定投入機制,加大“兩屏一帶多點”補償力度。落實國家對生態環保咨詢、制造、工程和環保產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嚴格執行環境保護稅法。落實政府采購環境標志產品實施品目清單發布機制。建立綠色信貸服務體系,加大對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節能環保企業的信貸支持,推廣綠色產業鏈融資等綠色金融產品,探索推進碳排放權、排污權、清潔發展機制預期收益權等質押貸款業務。在環境高風險領域研究建立完善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制度。鼓勵發展重大環保裝備融資租賃。研究制定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管理辦法,逐步建立排污權交易制度。
第4章 減污降碳控風險,筑牢鄂爾多斯生態安全屏障
4.1 深入提升水生態環境質量
4.1.1 完善水資源供給與高效利用
確定重點河湖以及國控、區控斷面生態水量保障目標。完善重要河段的綜合整治和水質提升,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態修復等措施,改善地表水質。將礦井疏干水與地表水、地下水共同納入水資源調配體系,合理開發、高效利用和優化配置水資源。結合區域生態、產業布局、水資源承載能力,建立“統一規劃、統一調度、統一管理”高效、協調的水資源管理機制。強化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資源化處置、利用設施的建設,提高水資源重復利用率。到2025年,實施支流生態流量(水位)保障方案。推進水資源和水環境監測數據共享,烏蘭木倫河重點河段保持可靠的水資源供給。
4.1.2 提升水環境質量,打造生態碧水
深入推進城鎮生活污水治理。加強污水處理設施提標改造和配套管網建設力度,完善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提升污水管網覆蓋率,強化城鎮生活污水收集和處理能力,穩步提升城鎮再生水利用率,推進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實施烏蘭木倫鎮污水處理廠、阿勒騰席熱鎮污水處理廠擴容工程。建設東勝區北郊污水處理廠、東勝區南郊污水處理廠穩定達標改造工程。到2025年,穩步提升城鎮生活污水的收集率,生活污水的處理率達到99%。到2035年,城鎮生活污水的收集率和處理率保持穩定。
促進工業源污水穩定達標和再生水利用。強化工業園區焦化、制藥、食品加工等行業水污染治理。鼓勵焦化、化工等企業優先使用再生水。提升工業園區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運行管控水平,確保園區內企業污水穩定達標。積極推行工業企業的清潔生產和技術革新,改進工業用水循環系統,加強冷卻水和低污染水的循環利用,減少廢水排放量。推進高耗水企業廢水深度處理回用工程的實施,提升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實行廢水分類收集、分質處理、分需回用。完善礦井疏干水配置規劃,推進實施礦井疏干水的收集與綜合利用,構建以環境質量改善為核心的疏干水綜合回用機制,穩步提升礦井疏干水利用率。
持續提升流域水環境質量。推動實施黃河干流生態修復工程、黃河支流水環境治理重點工程和河道環境綜合整治工程,提升沿黃生態系統功能,保障河道干凈整潔、河岸環境優美。深入排查溯源入河排污口,明確污染物來源及責任主體,實施分類整治。常態化開展河湖“清四亂”,加快推進灘區居民遷建。完善排污口監測體系,健全管控措施。到2025年底前,完成重點流域范圍內所有排污口排查,基本完成重點流域干流及重要支流、重點湖泊排污口整治,。河湖岸線保護率持續改善,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并保持穩定。
加強地下水污染防治。以飲用水水源保護為核心,完善地下水飲用水水源保護措施,建立健全水源地“一源一檔”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規劃體系,開展飲用水水源地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區劃定及污染風險管控。加強地下水開采量和水位的定期監測,推進實施地下水水質提升工程。完善全市地下水環境監測系統和監測措施,加強地下水監管。構建監測網和信息平臺,推進數據共享共用機制。
4.1.3 推動“美麗河湖”水生態保護與建設
統籌推進黃河流域污染治理與湖泊生態保護。加強黃河干流優良水體保護,推進烏蘭木倫河、都斯兔河、無定河等支流水生態綜合治理。全面建立水質監測系統,定期公布重要河段的水質狀況,強化焦化、煤化工、氯堿化工、原料藥制造等行業環境風險防控,推進實施污染綜合治理。科學利用礦區疏干水和城市中水,引水入城、引水繞城,精心打造水在城中、城在林中、林水相依的生態水系,提高生態功能承載能力。注重“人水和諧”,實施還水于湖、生態修復和生態擴容措施,改善河湖濕地的生態環境、維護和提升河湖濕地的生態功能。根據生態安全原則和黃河水生生物資源區域分布特征,實施生態補償增殖放流。加強重點流域土著及瀕危魚類、珍稀鳥類棲息地的水生態保護。
4.1.4 加強城鄉飲用水環境安全保障
推進實施鄂爾多斯市飲用水源基礎評估、保護區劃定以及地理界標立標。以“水量保證、水質達標、管理規范、運行可靠、監控到位、信息共享、應急保障”為目標,全面開展飲用水水源地規范化建設。完善水源保護區保護措施和管理措施。實施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監測方案,完善飲用水水質監測網絡建設方案,建立水質監測數據共享平臺機制。提升飲用水環境監管能力。全面排查影響農牧區飲用水水源地安全的環境風險源,強化飲用水水源地規范化建設,深入系統推進水環境治理。加強水質提升工程建設,提升飲用水水源水質達標率。推動飲用水新型污染物監測方案的制定,積極開展評估與監測,建立新型污染物風險防范體系和管理機制,推進飲用水安全防控與保障措施,確保城鎮供水、鄉村飲用水安全。到2025年,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優良比例保持穩定。
4.2 持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
4.2.1 提升城區環境空氣質量
加快供熱改造。東勝區、康巴什區、伊金霍洛旗城市核心區優先發展集中供暖,集中供暖暫時難以覆蓋的,加快實施各類分散式清潔供暖,區域內禁止新建35蒸噸/小時以下燃煤鍋爐,新建建筑全部實現清潔供暖。各旗區人民政府所在地、城鄉結合部及其它人口集中的地區構建以集中供暖為主、分散供暖為輔的基本格局,淘汰10蒸噸/小時以下燃煤鍋爐。農村地區優先利用電供暖、地熱、生物質、太陽能等多種清潔能源供暖,有條件的發展天然氣供暖,適當利用集中供暖延伸覆蓋。到2025年,城鎮清潔取暖率達到93%,全市清潔取暖率達到自治區有關要求。
強化無組織排放控制。嚴格執行《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各旗區督促指導企業對照標準要求開展含揮發性有機物物料儲存、轉移和輸送、設備與管線組件泄漏、敞開液面逸散以及工藝過程等無組織排放環節排查整治。以達拉特旗、鄂托克旗、準格爾旗、伊金霍洛旗、杭錦旗的煤礦、電廠等企業物料堆場為重點,開展全封閉建設工程,減少無組織排放。
降低移動源污染。開展新生產機動車、發動機、非道路移動機械監督檢查,主要車(機)型系族年度抽檢率達到80%以上,基本消除未登記或冒黑煙工程機械。推進油品持續升級,禁止以化工原料名義出售調和油組分,禁止以化工原料勾兌調和油,嚴禁運輸企業和工礦企業儲存、使用非標油,持續集中打擊和清理取締黑加油站、流動加油車。全面實施國Ⅵ排放標準,鼓勵將老舊車輛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替換為清潔能源車輛,持續推進清潔柴油車行動,到2025年,基本淘汰國Ⅲ及以下柴油貨車,加快淘汰國Ⅳ及以下重型營運柴油貨車,國Ⅵ重型貨車占比達到30%以上。
推進低空面源污染整治。強化道路揚塵管控,規范道路清掃保潔作業規程,提高春季清掃頻次。加強渣土車揚塵全過程管理,切實降低道路積塵負荷。強化施工揚塵管控,確保施工揚塵“六必須、六不準”各項防治措施落到實處。全面推行綠色施工,將綠色施工納入企業資質評價、信用評價。
4.2.2 改善園區環境空氣質量
加強PM2.5和O3協同控制。推動PM2.5濃度穩中有降,有效遏制O3濃度增長趨勢。制定加強PM2.5和O3協同控制行動計劃,明確控制目標、路線圖和時間表。統籌考慮PM2.5和O3污染區域傳輸規律和季節性特征,加強重點時段、重點領域、重點行業治理,強化分區分時分類差異化精細化協同管控。
大力推進VOCs治理。推進源頭減量與替代,嚴格落實國家揮發性有機物含量限值標準。深化過程整治,組織企業開展VOCs治理設施自查,以烏審旗、伊金霍洛旗、準格爾旗、達拉特旗、杭錦旗、鄂托克旗的化工、焦化等企業為重點開展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工程,配備VOCs走航監測設施。強化末端監管,以準格爾經濟開發區、鄂托克經濟開發區為主,推動工業園區建立健全VOCs監測預警監控體系。
實施重點行業深度治理。以烏審旗、準格爾旗、鄂托克旗的重點能源化工企業為主,持續推進中小型燃煤火電機組(30萬千瓦以下)及循環流化床機組超低排放改造。2023年前轄區內所有燃煤火電機組全部實現超低排放改造,轄區內全部65蒸噸/小時以上煤粉鍋爐和循環流化床鍋爐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推進華譽煤焦化、紅纓煤焦化、建元煤焦化(280萬噸/年、120萬噸/年)等企業開展干熄焦改造工程,推進建元煤焦化(96萬噸/年)、國能蒙西焦化一廠、國能蒙西焦化二廠、華冶煤焦化等企業開展4.3米焦爐淘汰。
強化自動監控體系建設。建設完善園區重點企業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信息平臺,提高重污染過程預報研判和綜合分析能力。對全市77家廢氣重點排污單位開展全面監管,強化重點污染源自動監控體系建設。
4.2.3 加強礦區污染治理
以準格爾旗、達拉特旗、伊金霍洛旗、鄂托克旗等露天礦較多的旗區和煤礦、石灰巖礦等露天開采量大的礦種為重點,實行露天開采和采空區綜合治理項目錯峰爆破。礦區內煤炭運輸及物料堆存、轉運原則上全封閉,不得露天堆放和設置臨時儲存場,以內蒙古瑞鴻鐵東儲運公司、準格爾旗力驊商品混凝土公司等企業為重點開展全封閉運輸體系建設工程,降低揚塵污染。積極推廣運用清潔生產、運輸技術,探索推廣電動礦卡+氣懸浮皮帶或氫燃料重卡等清潔運輸模式,提升礦區揚塵污染治理成效。礦區運輸道路、廠區道路、工業廣場實施硬化,實施“路長制”管理。提升礦區揚塵污染管控能力,加強視頻監控設備的運行維護,視頻信號接入礦區環境智慧管控系統,并將數據作為監督管理參考依據。
4.2.4 加強重點地區環境整治
強化準格爾旗、達拉特旗區域聯防聯控,重點加強煤化工、焦化、鋼鐵等行業深度治理,強化工業爐窯綜合整治,深入推進VOCs、NOx等污染物協同減排。深入鄂托克旗棋盤井蒙西地區大氣污染治理,繼續制定年度治理方案,加大資金投入力度,大力推進綠色礦山建設,有效遏制揚塵污染。工業園區環保基礎設施短板基本補齊,焦化產業重組全面完成,其它行業提標改造既定目標任務全部高標準落實,工業企業在達標排放的基礎上實現超低排放。強化與烏海地區的聯防聯控,做好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到2025年底,區域平均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達到自治區考核要求,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PM2.5、PM10、SO2等平均濃度均達到或優于自治區“十四五”約束性指標要求,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氣。
4.2.5 加強噪聲污染治理
強化城市聲環境管理,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應逐步配套建設隔聲屏障,嚴格落實禁鳴、限行、限速等措施。加強施工噪聲管理,實施城市建筑施工環保公告制度,推進噪聲自動監測系統對建筑施工實時監督。嚴厲查處工業企業噪聲排放超標擾民行為。加強噪聲污染信訪投訴處置,暢通環保“12369”、公安“110”、住建“12319”舉報熱線的噪聲污染投訴渠道。到2025年,環境噪聲污染防治能力得到進一步加強,聲環境質量管理體系不斷完善,聲環境功能區夜間達標率達到85%。
4.3 推進土壤修復與污染治理
4.3.1加強土壤污染源頭治理和風險防范
積極開展土壤環境質量調查和評估,加強土壤重點監管單位的環境監管和執法檢查,推進執行重點監管單位土壤和地下水的自行監測和公示制度,動態更新土壤環境重點監管單位名單。按照《重點監管單位土壤污染隱患排查指南(試行)》,實施土壤污染隱患排查和規范化整改,加強土壤污染源頭防范。優先保護未污染土壤;防止現有建設項目對土壤環境的污染;嚴格環境準入,杜絕新建項目導致的新污染,加強土壤環境風險防范。積極推行邊生產邊管控的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模式。
4.3.2 深入推動建設用地污染防治與安全利用
建立鄂爾多斯市污染地塊名錄,加強城市建設過程中被污染工業場地的環境監管,推進實施土壤環境分區管控。根據土壤污染狀況和風險合理規劃土地用途。強化重點區域土壤整治和城市污染場地治理修復。完善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和風險評估。嚴格建設用地準入管理,對已列入建設用地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的地塊,嚴格執行《關于發布<內蒙古自治區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2022年第1期)的通告》中“列入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的地塊,不得作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未達到土壤污染風險評估報告確定的風險管控、修復目標的建設用地地塊,禁止開工建設任何與風險管控、修復無關的項目”的規定。
4.3.3 持續推進農用地分類管理與安全利用
強化優先保護類農用地的保護與管理,穩步提升耕地質量,確保優先保護類農用地面積不減少、土壤環境質量不下降。建立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清單和圖表,實施耕地土壤環境質量分類管理。完善農牧產品基地土壤污染監控機制,加強土壤污染預警。推進農牧業面源污染治理。
4.3.4 強化實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協同防治
實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源頭協同預防,強化地下水污染源及周邊風險管控,分區管理,分類防控,協同治理。對高風險的化工生產企業以及工業集聚區、危險廢物處置場、垃圾填埋場等區域開展必要的防滲處理,防止持續污染地下水。強化土壤與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與監管。建立土壤與地下水監測網絡,建立健全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協同防治規劃體系和監測體系,完善監測信息全面共享共用機制。
4.4 提升固體廢物處置利用能力
4.4.1 拓寬大宗固廢綜合利用途徑
加強固體廢物利用處置。加強固體廢物源頭減量、資源化利用,最大限度減少填埋量。推進大宗固廢增量消納和存量治理,加大大宗固廢綜合整治力度,健全長效監管制度。妥善處置矸石和煤泥,推進煤矸石和粉煤灰在工程建設、塌陷區治理、礦井充填以及鹽堿地、沙漠化土地生態修復等領域的利用。持續推進廢棄露天采坑、固廢分類填埋等生態修復項目,建設大宗固廢物流園區,充分利用大數據、互聯網等現代化信息技術手段,推動大宗固廢產生量大的行業、地區和產業園區建立“互聯網+大宗固廢”綜合利用信息管理系統,提高大宗固廢綜合利用信息化管理水平和處理處置能力。推動蘇里格經濟開發區建設成為鄂爾多斯市“十四五”大宗固廢綜合利用的重要基地,出臺大宗固廢處置利用相關鼓勵政策,全力推廣煤礦井下充填開采等綠色開采技術,提高大宗固廢處置利用率,減少國土空間占用量、減少環境風險,改善生態環境質量。
4.4.2 加強生活垃圾污染防控
推進生活垃圾回收利用。按照《鄂爾多斯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要求,落實生活垃圾分類制度,按生活垃圾分類指南開展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廚余垃圾、其他垃圾分類工作。推進垃圾分類回收與再生資源回收“兩網融合”,健全再生資源回收網絡,完善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加強廢紙、廢塑料、廢舊輪胎、廢金屬、廢玻璃、廢電器等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加強生活垃圾處理處置管理,按照分類、密閉、壓縮等標準要求新建和改造生活垃圾收集、裝運設施和垃圾中轉站,提高垃圾分類收運處置能力。
4.4.3 高效推進“無廢城市”建設
落實“無廢城市”建設任務。科學編制“無廢城市”建設實施方案,強化頂層設計引領,建立完善“無廢城市”建設評估機制。加快工業綠色低碳發展,降低工業固體廢物處置壓力,分析重化工行業產業發展“拐點”和趨勢,結合全市實際情況,推進產業結構和布局優化,淘汰落后產能,發展綠色新興制造業;突破關鍵技術,推進產業耦合鏈接,打造循環產業鏈,提升資源循環利用產業效率。建立農業循環經濟發展模式,提升主要農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水平,探索推動農膜、農藥包裝等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著力構建回收體系。從工業、農牧業、生活等各個方面降低城市固體廢物產生量。在機關、學校、社區、公園景區等,推進“無廢機關”“無廢學校”“無廢小區”“無廢景點”建設,以點帶面、連線成片,推進全域共建“無廢城市”。
4.4.4 多途徑創建“無廢園區”
建設園區廢物交換平臺、循環經濟技術研發等公共服務設施,制定企業入園標準和項目準入要求,重點推進綠色生產,構建園區循環產業鏈,創建循環化園區,強化對園區內企業資源節約、環境保護的執法監督。實行產業鏈招商、補鏈招商,建設和引進關鍵鏈接項目,促進原料投入和廢物排放的減量化、再利用和資源化以及危險廢棄物的資源化和無害化處理。建立完善的工業固體廢物收運體系,園區內實驗室廢棄物納入集中收運體系,實現工業固廢產生強度年度增長率零增長或者負增長。加強園區污染集中治理設施建設和改造升級,實現污染集中治理,充分發揮信息技術的優勢,促進各類基礎設施共建共享、集成優化,降低基礎設施建設和運行成本,提高運行效率。
4.5 積極應對氣候變化
4.5.1 推動碳排放達峰行動
積極開展碳排放達峰行動計劃。統籌制定全市碳排放達峰行動計劃和具體方案,科學核算和預測碳排放峰值水平、達峰時間,制定全市碳達峰工作方案和碳達峰路線圖,完善達峰實施路徑,在2030年前實現全市域二氧化碳排放達峰的戰略目標。推動全市范圍內制定能源生產、煤化工、交通運輸、建筑業、農牧業、科創等重點領域碳排放達峰工作路徑,研究能源生產、煤電產業、建材加工、煤化工等高耗能和高排放低碳發展路徑,引導重點企業積極開展碳達峰行動計劃制定,鼓勵國有企業和行業龍頭率先達峰。加強交通運輸、建筑業、商業及公共機構等重點排放領域的協同監管,嚴格控制煤電產能和煤炭消費總量,推動全市產業結構轉型和能源利用結構調整。
4.5.2 落實控制溫室氣體排放措施
推動溫室氣體減排、應對氣候變化與大氣污染物防治工作融合。考慮到大氣污染物與溫室氣體排放的協同作用和同源性,加強溫室氣體與大氣污染物協同控制,結合全市大氣污染防治與控制方案,強化生產排放端的節能增效管控和生產過程的清潔生產監督,并協同推進空氣質量改善與溫室氣體控制的制度建設。加強高耗能工業低碳發展與溫室氣體排放監管,推進工業節能降耗發展,加快工業綠色轉型和綠色制造體系建設,引導重點工業企業推行清潔生產技術改造,針對鋼鐵、建材、電力生產、化工等重點行業推動清潔生產水平提升工程,發展節能環保產業,積極布局節能環保裝備制造、節能環保產品生產、節能環保服務等領域,多舉措多途徑落實全域溫室氣體排放控制。落實園區綠色升級改造和資源循環利用建設,打造零碳園區示范試點。到2025年,實現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呈現下降。
4.5.3 加強自然生態系統碳匯能力建設
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統性整體性生態保護與治理要求,全面提升森林、草原、農田、濕地等自然空間碳匯能力。組織實施黃土高原水土流失綜合治理、造林補貼、森林撫育等生態工程建設,推進森林保護管理體系建設,穩步增強森林碳匯能力,到2025年,實現全市林業生態建設232萬畝,林草覆蓋率穩定在70%左右。加大草原生態修復力度,努力提升草原碳匯功能,建立保護、利用、修復結合的草原空間管控制度,完善草原生態補助獎勵政策與實施成效相掛鉤的機制,建立多元化的生態補償機制,推進草原生態修復、退牧還草、京津風沙源治理等草原生態工程,到2025年,實現退化沙化草原修復治理510萬畝,草原綜合覆蓋度穩定在50%左右。重點實施黃河流域灘地退耕還濕與修復治理工程,加強鄂爾多斯遺鷗國際重要濕地、烏蘭淖爾國家濕地公園、薩拉烏蘇國家濕地公園等濕地資源保護。增強農田保育與碳匯能力,鼓勵和引導當地農牧民多舉措改良耕地土壤,提升農田土壤有機碳儲量,推動畜禽糞尿、廄肥等作為農田有機肥施用,探索秸稈還田、多種綠肥等方式,多條途徑增加農作物固碳能力。
4.5.4 提升城市應對氣候變化韌性
全面提升城市韌性,推動城市水資源供應、城市森林建設、城市人居健康、城市災害防治等領域適應氣候變化能力的不斷提升。加強城市生態基礎設施、防洪防澇設施、能源基礎設施以及交通設施應對氣候風險的能力建設,強化城市防災減災體系建設與公共衛生應急預案、救援機制完善,推動全市積極主動適應氣候變化及相關的社會經濟和安全健康風險。在城市規劃階段不斷倡導和引入綠色低碳規劃理念,充分考慮氣候變化與極端天氣的影響,增強城鄉氣候韌性,積極探索應對城市熱島效應、城市內澇等氣候災害的基礎設施建設策略,提高城市水電能供應、通信體系、園林綠化、交通基礎設施等建設標準,保障城市基礎設施在極端天氣下的平穩安全運行。推進城區海綿城市建設,統籌城市水循環體系與水資源綜合利用,推進城市排水、防澇等補短板建設,到2025年底,海綿城市建設達標面積達到國家目標要求,建成不少于一處集中連片示范區,并建成一定數量的海綿示范項目。
4.6 有效防范生態環境風險
4.6.1 建立健全突發生態環境事件應急管理機制
加強環境應急管理能力建設。修訂完善專項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健全市、旗區二級聯動的生態環境事件應急網絡。深入推進跨區域、跨部門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協調機制,健全綜合應急救援體系,建立社會化救援機制。完善突發環境事件現場指揮與協調制度。制定環境風險防控體系實施方案,進一步提高生態環境風險管控水平,工業企業加強生態環境風險管理,對可能引發環境污染事件的具體類別、事件發生后的影響水平與危害程度進行預測,對園區、礦區各責任機構在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的事前、事中、事后階段中所需承擔的具體職責與應急手段予以明確。加強應急監測裝備配置,定期開展應急監測演練,增強實戰能力。建設危險廢物環境管理信息化與物聯網平臺,應用智能視頻監控、電子標簽、智能磅秤等物聯網技術手段,推動實現危險廢物全過程信息化追溯。
4.6.2 提升危險廢物處理處置及監管能力
加強危險廢物綜合利用。以廢礦物油、雜醇油、煤焦油及焦油渣、廢催化劑及油氣田油污泥等危廢為利用重點,推進危廢綜合利用項目建設,加快工業雜鹽綜合利用。鼓勵煤化工、天然氣化工等產業基地、大型企業集團自行配套建設高標準的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鼓勵工業園區配套建設危險廢物集中貯存、預處理和處置設施。進一步配合自治區生態環境廳開展重點類別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審查,對已通過審查的危廢處置單位開展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環境績效評估。探索開展與寧夏回族自治區轉移煤焦油的“白名單”試點,探索建立危險廢物跨區域處理多元化生態補償機制,融入京津冀協同發展。
補齊醫療廢物處理處置短板。完善建設醫療廢物處理處置設施,健全旗區醫療廢棄物收集轉運處置體系,對難以穩定運行的處置設施實施升級改造。醫療廢物收集轉運處置體系逐步向農村牧區延伸。加強醫療廢物全過程管理,形成多部門共同參與的聯防聯控機制,健全醫療廢物應急處置響應機制、完善處置物資儲備體系、建立協同應急處置設施清單,做好突發疫情醫療廢物應急處置能力和設施的儲備與建設工作。
4.6.3 加強核與輻射管理
完善核與輻射風險防控應急體系。強化鈾礦、核技術利用單位風險防范、應急處置主體責任,認真落實輻射安全自查工作要求,做到真查、嚴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對發現的隱患進行整改督辦,確保及時消除隱患。完善突發輻射事故風險防控措施,開展應急預案修訂及評估工作;定期開展專項、綜合應急演練;將應急預案管理和演練納入輻射環境安全績效考核內容。有效控制電磁輻射污染,推廣“綠色基站”“綠色變電站”建設和電磁輻射自動監測系統。積極開展對鈾礦周圍群眾的宣傳工作,制定輿情應對方案,并做好輿情應對工作。
4.6.4 強化重金屬及尾礦庫環境風險防治
加強重點區域重金屬污染防治。嚴格重點區域涉重金屬建設項目環境準入,新建重金屬排放企業清潔生產相關指標須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和特別排放限值。加強涉重企業與重金屬歷史遺留問題地區環境質量監測,強化重點區域、重點行業重金屬污染監控預警。聚焦鉛、汞、鎘、鉻、砷等重金屬污染物,深入推進重點河流水庫、水源地、農田等環境敏感區周邊涉重金屬企業污染治理。推動電石法聚氯乙烯生產企業單位產品用汞量降低,鼓勵電石法聚氯乙烯企業開展無汞觸媒示范項目。
有序開展尾礦庫等環境污染治理。開展尾礦庫、采礦廢石堆場、冶煉礦渣堆場等環境風險隱患排查,實施“一庫(場)一策”分類分級整治。嚴格新建(改、擴)尾礦庫和各類渣場環境準入,嚴控新增環境污染風險,持續推進實施綠色礦山建設。重點加強黃河流域尾礦庫污染治理,推進環境風險隱患排查整治。
4.6.5 重視新污染物防治
開展新污染物篩查、評估與環境監測。評估重點行業重點化學物質生產使用信息調查和環境危害,識別有毒有害化學物質。以內分泌干擾物、抗生素、全氟化合物等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為調查對象,開展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環境調查監測和環境風險評估,建設新污染物監測監控試點。
加強新污染物排放控制。強化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督促企業落實環境風險管控措施。全面落實《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中有毒有害化學物質淘汰和限制措施,強化綠色替代品和替代技術推廣應用。嚴格執行產品質量標準中有毒有害化學物質含量限值。對使用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生產或在生產過程中排放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的企業依法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加強石化、涂料等行業新污染物環境風險管控。
4.6.6 強化自然生態災害防治與極端氣候事件預警能力
提升抵御自然災害的綜合防范能力。做好全市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工程,提升自然災害防治與極端氣候事件預警能力,制定《自然災害突發事件處置應急預案》。建設自然災害信息發布系統和緊急自然災害信息服務終端,加強自然生態災害防治與極端氣候事件預警工作基礎建設。成立領導小組,加強自然生態災害防治與極端氣候事件預警隊伍建設。
第5章 優化提升生態空間,筑牢黃河中游鄂爾多斯防線
5.1 守住自然生態安全邊界
5.1.1 加強生態空間分區管控
按照生態保護紅線和一般生態空間實施兩級控制和監管的要求。建立完善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環境準入負面清單等生態環境“三線一單”空間管控體系。
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加快生態保護紅線方案優化和勘界定標工作。結合生態保護紅線類型,細化允許、限制和禁止人類活動類型的規模、強度、布局和環境要求等條件,制定準入正面清單。定期開展生態保護紅線保護成效評估,重點評估生態保護紅線在提升生態功能、維護生物多樣性、保障人居環境安全等方面發揮的作用。到2025年,落實劃定生態保護紅線233.85萬公頃,并確保生態保護紅線生態功能不降低、面積不減少、性質不改變。
加強一般生態空間監管。對一般生態空間內的自然保護地和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等法定保護區域,按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約束管控其空間布局。對尚未明確管理要求的一般生態空間,限制有損主導生態服務功能的開發建設活動。依托區域生態安全格局和生態功能分區,細化產業允許、限制、禁止的產業和項目清單,嚴禁增設與生態功能沖突的開發建設活動,引導現有與生態保護有沖突的開發建設活動逐步退出,逐步恢復原有生態功能。按照限制開發區域管控要求,調整優化土地利用結構布局,鼓勵因地制宜探索土地復合利用,發揮生態空間的生態農業、生態旅游、生態文化等多種功能。
5.1.2 完善自然保護地體系建設
建立健全自然保護地體系。(1)評估現有各類自然保護地保護管理效能,科學劃定自然保護地類型,完善自然保護地分級管理體系。(2)完善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方案,推進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有序解決保護地交叉重疊等問題。(3)實施分級分類分區管理,核心保護區和一般控制區實行差別化管控政策,開展自然保護地勘界立標,優化全市自然保護地空間布局,并加強和完善管護能力。(4)建立完善“天地空”一體化生態環境監測網絡,開展自然資源本底調查和自然資源確權登記試點。(5)制定與自然保護地功能目標定位相符的特許經營清單,探索建立“政府主導、管經分離、多方參與”的特許經營機制,調動企業和社會各界參與的積極性,共享自然保護紅利。到2025年,建立完善自然保護地管理體系,確保自然保護地面積不減少、保護強度不降低。
5.2 優化“三生”空間布局
5.2.1 構建區域生態空間格局
全面落實主體功能區戰略,強化“三線一單”硬約束,保護天然水系、自然山體、自然保護區和重要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統籌推進山水林田湖草沙綜合治理、系統治理、源頭治理,構建“兩廊三區多點”生態空間格局。
“兩廊”即黃河、無定河生態廊道,構建鄂爾多斯市黃河沿岸、無定河沿岸綠色生態安全廊道,建成堤內“臨河濕地”與堤外“綠廊”一體化的生態安全景觀格局。重點加強水土流失治理,強化流域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增強河流涵養水土、防風固沙等生態功能。
“三區”即庫布其沙漠、毛烏素沙地、丘陵溝壑生態治理區。庫布其沙漠重點建設環庫布其沙漠核心區的灌草與喬灌草兩環植被圈,加強沙漠濕地、生物多樣性與珍稀瀕危動植物資源保護。毛烏素沙地重點構建草林-畜-農-產一體化的庫倫循環經濟生態園沙漠化防治的新模式,推進毛烏素沙地化防治的提質增效,強化珍稀瀕危動植物資源保護。重點實施黃土高原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工程、造林補貼等生態工程項目,恢復和改善自然生態功能。
“多點”即各類各級濕地公園、森林公園、地質公園等自然保護區。推進生物多樣性保護優先區規劃實施,深入開展生物多樣性調查,建立生物多樣性監測、評估與預警體系,實現遺傳資源、重點物種和典型生態系統的有效保護。重點加強鄂爾多斯遺鷗國家級自然保護區、西鄂爾多斯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鄂爾多斯國家地質公園等自然保護地生態保護,禁止一切導致生態功能退化的開發活動和其他人為破壞活動,對已經破壞的重要生態系統,加強生態環境修復。
5.2.2 打造綠色高效農牧發展格局
牢牢守住永久基本農田數量底線。落實耕地保護任務,執行“占一補一”政策,規劃布局沿黃河干流平原區永久基本農田集中區,優先保護優質耕地。對閑置、利用低效、生態退化及環境破壞的區域實施條帶、點位、區塊聯合治理。按照“宜糧則糧、宜經則經、宜草則草、宜牧則牧、宜漁則漁”原則,適應農村牧區現代農牧業產業發展需要,科學劃分鄉村經濟發展片區,形成“兩帶三區”發展格局,建設農畜產品主產區。
“兩帶”即在沿黃河產業帶重點集中發展規模化玉米、葵花、瓜果蔬菜、飼草料產業;在沿無定河產業帶重點集中發展肉牛、肉羊、生豬、飼草料、瓜果蔬菜產業。重點以沿黃河和無定河流域的達拉特旗、準格爾旗、鄂托克前旗為核心主產區,穩定瓜果蔬菜種植面積,輻射帶動周邊旗區,優化供給結構,提升種植效益。發揮“旅游+”帶動作用,大力實施鄉村旅游精品工程,在城郊和沿河帶的達拉特旗、準格爾旗十二連城鄉等地建成綜合采摘園、現代農牧業觀光園、鄉村旅游區、“牧家樂”、“漁家樂”和康養基地等現代農牧業示范區。以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烏審旗為核心區,輻射帶動其它旗區,依托優質草牧場資源,建設肉牛種源及繁育基地、肉牛標準化育肥基地、肉牛屠宰加工倉儲物流基地、智慧牧場,推動肉牛良種繁育、規模育肥、精深加工、品牌營銷、科技研發等全產業鏈開發,打造高端牛肉生產區。
“三區”即西部梁地草原區、中部沙區、東部丘陵溝壑區。在西部梁地草原區重點集中發展絨山羊、飼草料產業。在中部沙區大力發展細毛羊產業。以絨山羊、肉羊(包括細毛羊)種子工程為突破口,大力推進標準化基地建設,積極培育龍頭企業,形成集繁育、規模化標準化養殖、屠宰加工、倉儲、冷鏈物流、品牌建設、市場營銷等比較完整的產業鏈和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的格局,實現持續快速發展。在東部丘陵溝壑區重點集中發展絨山羊、肉羊、雜糧雜豆和林果產業。以國家現代農業科技示范園區為核心區,輻射達拉特旗、準格爾旗,逐步示范帶動全市各旗區,圍繞優質蔬菜生產,打造蔬菜良種引進試驗示范基地、標準化育苗基地,建設高標準設施種植示范園、大型冷鏈倉儲物流園區,培育電商服務平臺,改造提升現有大型休閑農業觀光園,創建瓜果蔬菜產業化聯合體。
5.2.3 建設集約集聚城鎮空間
按照建設用地總規模遵循剛性約束、城鎮布局與功能優化遵循彈性調整的原則,開展城鎮空間開發建設。積極融入呼包鄂榆城市群建設及呼包鄂烏一體化發展,圍繞構建“一核一帶三軸”城市發展布局,加快推進中心城區賦能升級,扎實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
“一核”即康巴什區、東勝城區和阿勒騰席熱鎮共同形成的發展核心。重點發展先進制造、數字經濟、文化旅游、商務金融等產業,進一步提升基礎教育、醫療康養、文化體育等公共服務水平,推進舊城更新改造,不斷優化城市建成環境,增強對市域及周邊城市人口的集聚和承載能力,打造黃河“幾”字彎地區新興經濟和新消費發展引領中心。
“一帶”即北部黃河沿岸地區結合興巴高速等,建設成一條融生態保護、城鎮建設、園區發展、農牧業提升等于一體的沿黃生態經濟綜合發展帶。重點推進沿黃地區水土保持、植被恢復、水源涵養與環境整治,合理開發利用黃河水資源,將黃河打造成為保護與利用相協調綜合發展帶,推動鄂爾多斯高質量發展。
“三軸”即依托交通基礎設施,構建東西、南北以及西南三條經濟發展軸,串聯全市重點城鎮和產業園區,推動鄂爾多斯與周邊城市分工協作,提高鄂爾多斯對周邊城市的開放協作程度和區域中心城市地位,支撐鄂爾多斯成為黃河“幾”字彎都市圈的重要節點。
5.3 強化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統治理
5.3.1 強化荒漠化綜合治理
按照“因地制宜、綜合治理”和“可持續發展”的原則,采取不同的治理措施,形成一套符合實際、科學合理、獨具特色的生態治理模式。依托黃河重點生態區“雙重”規劃,結合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防護林體系構建等措施,強化沙地邊緣區生態屏障建設。(1)毛烏素沙地以防風固沙為重點,堅持“保護與建設并重、增綠和提質并行”,科學種植鄉土樹種,并結合飼草料和生物質原料林基地建設,開發綠洲經濟,構建喬灌草、帶網片相結合的防風固沙林體系。(2)庫布其沙漠采取“鎖邊、切隔、點綴”治理模式,在沙漠邊緣建設喬、灌、草結合的鎖邊林帶,形成生物阻隔帶;沙漠中部圍繞“十大孔兌”和穿沙公路進行切隔治理;在沙漠腹地水土條件較好的丘間低地和湖庫周邊,建設沙漠綠洲、綠島,逐步鞏固和擴大治理成效。(3)東部丘陵溝壑區以水土保持治理為重點,堅持適地適樹、優化配置,采取以生物措施為主、工程措施為輔,以流域為單元的綜合治理模式,提高林草覆蓋度,減少水土流失。(4)西部干旱硬梁區以保護天然原生植被為重點,采取“窄林帶、寬草帶、灌草結合”等治理模式,建設保護型生態經濟區。到2025年,治理沙化土地142萬畝。
5.3.2 加強水土流失綜合治理
開展小流域綜合治理、固溝保塬治理,提升水土保持能力。(1)以水土保持治理為重點,通過溝頭防護、溝道攔截、骨干壩建設、河堤加固培厚和坡面植被恢復重建等措施,推動十大孔兌綜合治理、黃河粗泥沙集中來源區攔沙、晉陜蒙砒砂巖區黃甫川等黃河五條支流沙棘生態減沙重點工程建設,增強黃河流域水土保持能力。(2)西部干旱硬梁區以保護天然原生植被為重點,采取“窄林帶、寬草帶、灌草結合”等治理模式,建設保護型生態經濟區。(3)開展水土流失綜合治理技術集成與示范,推廣皇甫川水土流失區以小流域為基本單元防治土壤侵蝕-植被建設綜合治理模式,推進窟野河綜合治理、淤地壩系試點技術模式。到2025年,水土流失情況得到改善,水土流失綜合治理221.1平方公里,每年減少入黃泥沙量約990萬噸。
5.3.3 加大林草生態建設
通過造林種草、草原禁牧,科學開展國土綠化。(1)依托黃土高原水土流失綜合治理、造林補貼等生態工程項目建設,加快退化林分修復、低質低效林改造、森林撫育等森林質量精準提升工程,提高植被覆蓋度。(2)在沿黃河流域和無定河流域的次生鹽堿化土地推廣種植耐鹽堿喜水速生樹種,改良鹽堿狀況。(3)開展甘草、麻黃等防風固沙植物規模化種植核心技術攻關,加快恢復林草植被,遏制沙漠遷移,突破庫布其、毛烏素適宜牧草植物大面積培育關鍵技術。(4)嚴格執行草原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劃定禁牧區和草畜平衡區,合理調整載畜量。東部半農半牧區人均草原面積少的區域以及不具備放牧利用的小片沙化草原,實施全域禁牧;西部牧區的自然保護區和重要濕地草原,嚴重沙化、退化草原,不適宜放牧利用的中度沙化、退化草原,重度放牧利用且明顯退化的區域,重點生態項目區,生態移民工程遷出區,農牧民自愿開展禁牧草場等區域劃為禁牧區;禁牧區以外其他草地劃為草畜平衡區。(5)推進林草種質資源普查,定期開展森林、草原生態監測評估,實時監測林草生態動態變化,提升林草保護修復工作水平。(6)開展好林草有害生物監測預警和防控工作,大力開展研究、推廣生物和生態防控技術,提升綠色防控水平。到2025年,實現全市林業生態建設232萬畝,草原生態建設510萬畝,林草覆蓋率穩定在70%左右。
5.3.4 開展河湖濕地生態保護與修復
堅持自然恢復為主、自然恢復和人工修復相結合的原則,加強濕地修復工作,恢復濕地面積,提高濕地生態系統質量。(1)以黃河上中游河流及沿岸濕地為重點,加強鄂爾多斯遺鷗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烏蘭淖爾國家濕地公園、薩拉烏蘇國家濕地公園等濕地資源保護。(2)加強濕地污染防治,實施濕地保護和修復工程,推進黑岱溝、束會川、?牛川、無定河、烏蘭木倫、海流圖河、窟野河、東西紅海子、泊江海及紅堿淖等中小流域生態環境綜合治理。(3)利用汛期水資源開展杭錦旗與達拉特旗蓄滯洪區、巴音溫都爾生態補水及堤岸建設工程,促進受損濕地生態系統修復。因地制宜采取清淤疏浚等措施,加強小南河濕地、黑圪嶗灣沙漠濕地、馬頭灣濕地的水源涵養功能。(4)對沿黃河流域和無定河流域的次生鹽堿化土地,實施“明渠暗管排鹽”“以沙壓鹽”“上膜下秸阻鹽”“連環井灌溉降鹽”等技術,防止次生鹽漬化進一步加重和擴展。(5)對濕地實行分級管理,按照生態區位、面積以及維護生態功能、生物多樣性的重要程度,劃分重要濕地和一般濕地。(6)開展濕地動態監測,及時掌握濕地分布、面積、水量等情況,嚴格控制占用濕地。到2025年,全市濕地保護率不低于65%。
5.3.5 推進生物多樣性保護
落實就地保護體系,推進生物多樣性保護優先區域規劃落實。(1)依托生態保護紅線和自然保護地,加強對生物多樣性保護優先區域的保護監管,明確重點生態功能區生物多樣性保護和管控政策。加強鄂爾多斯遺鷗國家級自然保護區、西鄂爾多斯國家級自然保護區、薩拉烏蘇國家濕地公園、毛烏素沙地柏自治區級自然保護區等自然保護地的建設。(2)依托重點工程建設,加快西鄂爾多斯-賀蘭山-陰山生物多樣性保護優先區、白音恩格爾荒漠瀕危植物自治區級自然保護區、庫布齊沙漠檸條錦雞兒自治區級自然保護區、黃河鯰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生態建設與修復,加強遺鷗、四合木等重要物種及其棲息地的保護能力,促進生物多樣性恢復。(3)完善生物多樣性遷地保護體系,優化建設動植物園、瀕危植物和遷地保護中心等保護設施。到2025年,受保護的國家一、二級野生動植物物種數占本地應保護的國家一、二級野生動植物物種數比例不低于96%。
建立鄂爾多斯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監測技術體系,加強生物多樣性系統保護。(1)提高生物多樣性基礎保護能力,開展物種多樣性調查與評估,布設地面觀測站點,逐步建成生物多樣性長期觀測網絡,掌握保護狀況、威脅因素、動態變化,實現遺傳資源、重點物種和典型生態系統有效保護。(2)加快衛星遙感和無人機航空遙感技術應用,建立物種資源數據庫和環境信息系統共享云平臺,開發生物多樣性預測預警模型,建立預警技術體系和應急響應機制,實現長期動態監控。(3)加強疫源疫病監測體系建設,形成覆蓋全市主要野生動物分布地點的監測網絡,完善監測信息報告系統,強化過程管理。(4)依法加強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監測管理,建立健全生物技術環境安全評估與監管技術支撐體系,嚴格防范外來物種入侵,定期開展外來物種調查監管和綜合防治工作。(5)加強生物資源開發和可持續利用技術研究,加強野生動植物種質資源保護和可持續利用,保障糧食安全。
5.4 推動礦山生態環境綜合治理
5.4.1 開展礦山環境治理
(1)采取防滲、修筑攔渣壩、截排水溝、周邊綠化等措施,開展棋盤井治理區、千里溝治理區、黑龍貴煤礦治理區、黑龍貴石灰巖礦治理區等4個礦山10公頃以上集中連片區的生態環境修復治理,逐步恢復礦區開采所破壞的生態環境。(2)在蓋沙黃土丘陵區和黃土丘陵區等重要生態敏感區的露天坑,采用削坡、邊坡整形、尾礦回填、覆土、平整、恢復植被等方式,就地取材地推進礦山生態治理。(3)采取修筑排水溝、引流渠,預先截堵水,防滲漏處理等措施,防止或減少采礦活動對地下水系統的影響。(4)實施攔擋壩、危巖清理、防護網、樁板墻、抗滑樁、排導渠等工程措施,分期分批推進地質災害隱患點搬遷避讓和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治理工程,加強農村居民點安全防護。到2025年,歷史遺留問題治理取得顯著成效,生產礦山環境得到有效保護和治理,礦山環境治理水平全面提高,完成歷史遺留礦山地質環境治理面積約85.8平方公里,修復生產礦山30平方公里。
5.4.2 推動地貌景觀重塑
(1)按照宜耕則耕、宜林則林、宜草則草、宜荒則荒的原則,采用經濟合理的鄉土物種、工程措施對黃河干流和主要支流沿岸3公里范圍內工礦企業、尾礦庫、固廢堆場、礦山排土場等進行綜合治理。(2)科學運用生物、土壤重構、景觀重建技術,對廢棄煤礦坑周圍裸露區、矸石山、渣堆堆存場地開展邊坡治理、復墾復綠或圍欄封育恢復植被工程。采用水平條溝、魚鱗坑、種植槽等技術,改造微地形。采用有機肥與化肥相結合的方式開展土壤改良,調控土壤養分循環過程,恢復土地使用功能。(3)沙漠荒漠、采煤沉陷區和露天煤礦復墾區推廣發展風光互補產業和生態農牧業模式,將礦地復墾與打造特色景觀相結合,構建旅游品牌,打造國家礦山公園、生態景觀公園、礦山主題公園、萬畝良田等“生態+”模式,將礦業資源轉化為旅游資源。
5.4.3 全力推進綠色礦山建設
(1)對標國家綠色礦山建設標準,編制完善綠色礦山建設方案和創建標準。(2)實行綠色礦山名錄管理制度,按照綠色礦山建設標準,加快生產礦山的改造升級,新建礦山全部達到綠色礦山建設標準。(3)加快推進準格爾—東勝綠色礦業發展示范區建設,打造國家級綠色礦山建設典型示范企業。(4)依托“綠色發展、智慧制造”理念,逐步淘汰落后工藝設備,實施廢渣、廢水的循環利用工程,推動向智慧礦山、綠色化礦山轉型。全力推進全國礦區生態修復示范區、“兩山”理論實踐創新基地建設。至2025年底,全部礦山達到國家或自治區級綠色礦山建設標準,不符合綠色礦山標準的礦山企業逐步退出市場,準能集團露天礦區成功申報“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
5.4.4 加強環境污染防治與監管
(1)開展廢棄礦山調查核實、在采礦山摸底調查,全面摸清礦山的基本情況,建立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問題臺賬。(2)加快礦山環境監測基礎設施建設,開展礦山地質環境“天空地”一體化監測,全面掌握區域礦山地質環境總體變化情況。(3)加強對含有重金屬廢水污染源與矸石、渣土等固體廢物的監督管理,建立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4)開采過程中對區內地下水位、水質變化進行定期監測,確保礦區范圍內地下水位在礦山閉坑后得以自然恢復。(5)強化風險管控,開展重大災害辨識動態管理,深入推進瓦斯、水害等重大災害超前治理,全面提升煤礦風險防范能力和安全生產水平。(6)建立調查評價、監測預警、綜合防治、應急處置預案等四大體系,防治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發性災害,提升地質災害防治能力和水平。
5.4.5 深化礦山企業地質環境保護責任
(1)堅持“誰開發、誰保護、誰破壞、誰治理”的原則,結合實際,深化落實礦山企業地質環境保護責任。(2)對有責任主體的,督促其嚴格落實恢復治理責任,認真履行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義務,及時進行恢復治理。(3)對依法認定為責任主體滅失的,按照《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定》落實恢復治理責任。(4)按照“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積極鼓勵和引導社會等多渠道資金投入治理工作,構建多元化的資金投入機制。
第6章 推動全域優化升級,高質量發展綠色低碳經濟
6.1 優化產業結構與布局
6.1.1 優化產業發展布局
合理引導產業布局。結合全市總體規劃、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及其他專項規劃,引導優化全市產業布局,產業高端化、綠色化、智能化、融合化進程加快,實體經濟、科技創新、現代金融、人力資源協同發展的現代產業體系基本建立。
優化工業產業布局。扭轉傳統產業發展“雙高”局面,改造長期以來形成的重型化產業結構、“倚能倚重”的發展方式,以產業結構調整為主攻方向,以產業技術創新為根本途徑,優化供給結構,改善供給質量。充分發揮鄂爾多斯的優勢,聚焦新能源等領域,加快產業布局優化和結構調整。爭取到2035年,產業結構調整取得系統性、標志性成果,能源和戰略資源基地保障作用示范效應持續增強,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取得突破性進展,高質量發展、高效能治理的體制機制更加完善,創新能力顯著提升,服務融入新發展格局取得顯著成效,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基本形成。高標準建設國家現代煤化工產業示范區,努力打造國家資源型城市轉型升級示范市。
優化特色農牧業布局。按照鄂爾多斯市“兩帶三區”總體空間布局,遵循“宜糧則糧、宜經則經、宜草則草、宜牧則牧、宜漁則漁”的原則,突出綠色、無污染,適應農村牧區現代農牧業產業發展需要,科學劃分鄉村經濟發展片區,建設農畜產品主產區。加大高標準農田建設,大力推廣淺埋滴灌為主的高效節水技術,到2022年新建高標準農田16.6萬畝,力爭到2025年全市高標準農田面積達到350萬畝。以發展優質肉牛肉羊為重點,加快良種繁育體系建設,推進規模化標準化養殖;以提高單產、提升品質為核心,發展乳產業。促進奶牛產業向園區化、規模化、生態化養殖轉變;推進飼草產業發展。圍繞特色優勢產業布局,加大新技術應用,重點壯大羊絨羊毛產業,推廣絨山羊和細毛羊新品系培育、育種核心群繁育和羔羊當年育肥出欄配套技術,推廣高標準、規模化肉牛和奶牛養殖技術。
6.1.2 調整產業戰略結構
嚴格建設項目環境準入。落實主體功能區戰略,開展資源環境承載力核算,明確區域功能定位和戰略發展方向。落實“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約束,對環境管控單元實施差異化生態環境準入管理。嚴格落實園區項目準入和排放強度要求,工業項目一律進入合規工業園區。嚴格開展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落實項目能評、碳評價制度,嚴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業新增產能。
大力淘汰落后產能。綜合運用質量、環保、能耗、安全等法規標準,嚴格執行差別電價,加大獎補等措施,壓減消耗過多資源、占有大量要素、污染生態環境的低端落后產能。嚴控高耗能、高污染行業新增產能項目。視情提高高耗能行業淘汰標準,對未完成節能目標任務地區的高耗能項目限批緩批,嚴格控制“兩高”行業新增產能,實施重污染行業產能總量控制,持續加大“散亂污”企業排查力度,對不符合產業布局規劃、未辦理相關審批手續、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企業列入整治清單,實行動態清零。鞏固現有淘汰落后產能和“散亂污”企業整治成果,嚴防異地轉移、死灰復燃。
加快產業轉型升級。促進節能降耗產業發展,高效利用資源,采取政策引導、市場倒逼、行政執法等手段,推動能源要素向單位能耗產出效益高的地區、產業、項目傾斜。產業融合增效,促進制造業產業鏈條向下游延伸,推動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著眼全產業鏈整體效益配置資源能源,推進資源集成高效利用。到2025年,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達到自治區考核要求。
6.2 培育生態特色產業
6.2.1 大力發展生態農牧業
發展現代農業技術。加大綠色高效農業示范,重點發展黃河及無定河流域區域優勢農作物、優質專用作物高效種子繁育配套技術,節本增效和高產低耗栽培技術,實現技術升級和產品優化,在鄂爾多斯沿黃河,無定河和都思圖河的農業集中地帶開展主要農作物及耐鹽堿農作物綠色高產高效栽培技術集成示范應用。
提升現代生態畜牧業。開展肉羊,細毛羊,絨山羊新品種選育和關鍵技術研究,細毛羊高效養殖模式研究,在重點區域建立細毛羊高效良種繁育體系與養殖基地,在西部牧區梁地草原區和東部丘陵山區絨山羊養殖區開展絨山羊高效繁育技術,絨山羊新品系選育擴繁及產業化示范。
6.2.2 推動綠色環保產業發展
發展綠色環保產業。聚焦生態工業,以綠色產業為抓手,增強自我造血功能和發展能力,提高生態系統生產價值,建成全國生態服務與產品供給的重要保障區、生態產品價值實現示范區。建設一批國家綠色產業示范基地,打造一批大型綠色產業集團,推行能源管理、節水管理、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模式和以環境治理效果為導向的環境托管服務。大力發展新一代信息技術、新材料、高端裝備、新能源汽車、綠色環保、醫藥健康、軍民融合等新興產業,積極培育品牌產品和龍頭企業,加快形成一批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
6.2.3 發展現代特色生態旅游產業
發展生態旅游業。充分發揮鄂爾多斯中心城區優美的城市環境、便捷的區位交通、豐富的文化休閑場所和眾多的旅游景區等優勢。以草原生態景觀為基礎,積極打造民俗文化突出、體驗豐富的草原旅游產品體系,增強鄂爾多斯草原旅游產品在全自治區的競爭力。
6.2.4 探索培育生態產品第四產業
建立第四產業體系。研究生態產品分類目錄,明確生態產品權責歸屬,建立可復制推廣的生態產品總值核算和統計方法,建立生態產品第四產業發展評價體系。結合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修復工程、生物多樣性保護重大工程、自然保護地體系建設等重大戰略任務實施,著力提高生態產品供給能力,培育生態產品消費需求,建立健全生態產品交易體系。主動開展黃河流域鄂爾多斯段、重點生態功能區等不同層級的生態產品第四產業試點,結合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創建、“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建設,積極探索可復制可推廣的生態產品第四產業模式。
6.2.5 發展特色沙產業
建設高科技現代產業試驗示范基地,以點帶面推動全局發展。總結經驗發揮產業鏈的關聯效應,完善沙產業的發展鏈條。通過引進新技術,生產多元化新產品,標準化管理沙產業體系,為沙產業行業創造良好的環境。涉沙企業要加大資金投入,建立人才隊伍,為沙產業發展提供人才保障。
6.2.6 推進EOD模式落實
推進鄂爾多斯市EOD模式落實,以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為基礎,以特色產業運營為支撐,以區域綜合開發為載體,采取產業鏈延伸、聯合經營、組合開發等方式,推動收益性差的生態環境治理項目與收益較好的關聯產業有效融合。用鄂爾多斯優良的生態基底吸引產業和人口,并實現區域整體溢價增值,以此反哺環保產業,將產業開發與環境保護結合,實現社會可持續發展。
6.3 推動能源結構轉型與產業降碳
6.3.1 加強傳統能源總量控制
控制傳統能源總量。大力推動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和終端用能清潔化替代。多條舉措減少全域低效能源消耗,全面落實散煤綜合治理,積極推動煤化工、冶金、火電、煤炭開采等行業利用余熱發電、供暖,提高綜合能效降低能源浪費。引導調整成品油、天然氣等傳統能源消費規模,優化利用結構,大力推進生物質柴油、可持續航空燃料等替代傳統能源消費。到2025年底,全市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在4000萬噸標準煤以內,煤炭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降低到75%。
6.3.2 調整煤電機組角色
推動煤電結構綠色轉型。結合碳中和目標要求,推動煤電發展由基礎性主體電源向調節性電源轉型,逐步向承擔電網中調峰電源的角色轉變,支撐鄂爾多斯大規模可再生能源的外送與內部消納,確保新增煤電機組應具備額定容量70%以上的調峰能力。著力推動新一代煤電一體化發展的新結構,構建以電能轉換為核心的能源體系,支撐清潔能源生產的電力滿足工業、建筑、交通等關鍵領域的能源需求。
6.3.3 加大新能源開發力度
提升可再生能源消費比重。突出風能與太陽能資源優勢,合理有序開發利用風光能源,并建立新能源就地消納的能力建設和保障制度。推廣“風電/光伏+生態治理”的新能源基地建設模式,充分利用煤礦復墾區、采煤沉陷區、排土場、荒地等發展大型風光電場,到2025年,實現非化石能源裝機占電力總裝機比重超過50%;非化石能源消費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7.6%。大力推廣分布式能源,尤其是分布式風光發電在工業園區、公共建筑、農牧區等可利用的閑置區域安裝分布式發電裝置。積極探索新能源供暖、氫能項目的開發模式,有序發展生物質發電、垃圾焚燒發電、生物質制氣等項目,探索多種可再生能源發展的路徑。謀劃一批“風光水火儲一體化”“源網荷儲一體化”示范項目,重點推進風力光伏新能源和氫化工、氫燃料電池項目,試點引入“百站、千億、萬輛”氫能產業集群,到2025年累計實現燃料電池系統產能50000臺套和整裝氫能重卡30000輛,完成1GW以上風光制氫及氫化工、氫能重卡運營規模。
6.3.4 高耗能行業能效提升
高耗能行業技術改造。實施重難點行業能效提升,提升行業能源利用效率,并抑制高能耗行業的增長趨勢,推進煤炭清潔利用技術提升和煤電企業技術改造,加強重難點行業綠色發展力度。推動工業、建筑、交通、農業、商貿、公共機構六大領域的節能降耗,引導高耗能企業、重點用能單位等接入自治區能源在線監測系統,開展重點用能單位清潔生產和節能降耗的考核。
6.3.5 實行全域節能管理
提升全市燃煤燃氣設施能源效率和節能水平,完成城市熱電聯產機組和集中供熱鍋爐等設施的清潔能源改造。嚴格新建建筑節能管理,在全市范圍內推動保障性住房、公共建筑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到2025年城鎮新建綠色建筑比例應超過50%。推進全市公共設施節能改造,落實城市公共基礎設施的智慧節能項目,對城市大型公共建筑開展采暖、空調、通風、照明等系統節能改造。
6.3.6 提升行業節能降碳能力
實施節能減排重點工程。推廣節能,節水等先進適用技術,實現物料循環利用,減少進入生產環節的物料、能量消耗。通過技術改造,用國內外的先進工藝、設備淘汰原有的落后工藝、設備和原料路線,真正降低生產產品的物耗、能耗。工業廢棄物綜合利用產業化,實現廢水廢渣廢氣等工業廢棄物及副產品的有效處置、利用。加快節能技術改造,重點在采礦、電力、化工等高耗能行業進行重大節能技術改造。嚴格控制焦化新增產能,總體規模控制在“十三五”水平。到2023年底,全面完成焦化產業重組升級,同步配套下游化產鏈條、余熱余氣回收利用項目,促進兩化融合,以化產水平的進步推動焦化產業轉型升級。鼓勵企業大力實施節能、節水、環保、清潔生產和安全生產的技術改造,支持企業開展“廢水、廢氣和廢渣”的綜合利用和無害化處理。重點實施燃煤工業鍋爐、區域熱電聯產、綠色照明等節能工程。開發推廣一批節能減排新技術,培育一批節能減排示范企業。
6.4 構建清潔化交通運輸
6.4.1 優化城市公共服務
加快建設以中容量快速公交為骨干、常規公交為主體、慢行交通為延伸的公共交通網絡體系,提升公交引領和支撐城市發展能力,增大公交覆蓋范圍,穩步提升公交出行分擔率。強化中運量公共交通建設,加快建設東勝至機場城際鐵路,形成串聯東阿康的軌道交通,打通新城與老城間快捷聯系。加強公交場站建設,結合城市用地功能,推進公交停保場、換乘樞紐、首末站建設。到2025年,城市公共交通站點300米覆蓋率達55%。
6.4.2 推廣清潔高效運輸裝備
重點推進新能源汽車充電樁、加氫站基礎設施建設,加快形成完善配套新能源供給網絡,助推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優先在高速公路服務區、停車區、城市場站布局建設相應充電樁和加氫站設施。積極調整運輸結構,淘汰高耗能高污染載運工具,推動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和城市物流配送車輛全部實現電動化、新能源化和清潔化。引導支持具有一定規模和相應運輸資質的企業,置換更新符合國家和國際標準要求、技術性能先進的半掛車、集裝箱、交換箱體等標準化運載單元。加快發展集裝箱、廂式、冷藏、散裝、液灌等專用運輸車輛,支持發展高鐵快遞專列。到2025年,重點地區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車輛全部為新能源汽車,全市新增或更新的公務用車使用新能源比例達到60%,新能源汽車銷售占比達到20%以上。
6.4.3 加大公轉鐵實施力度
加大鄂爾多斯市“公轉鐵”實施力度,加快形成鐵路、公路、航空等不同運輸組織方式優勢互補、合作共贏的交通運輸發展新格局。推進公路貨物長距離運輸向鐵路轉移,進一步降低公路貨運車輛長距離運輸污染。大宗貨物年貨運量在150萬噸以上的礦區、工業企業和新建物流園區重點布局專用線。著力推進“公轉鐵”聯合工作機制建立,有效推進運輸結構調整工作。到2025年,全市鐵路運輸占全市貨運量的份額達到50%以上。
6.5 發展生態工業與循環經濟
6.5.1 大力發展新興綠色產業
發展新能源汽車制造業。充分發揮鄂爾多斯及周邊地區煤炭產業集中、運輸市場活躍的優勢,在新能源重卡、專用車領域先行突破,同步發展環衛、醫療、園林等行業新能源專用車。
壯大新裝備制造業。以產業配套為核心,圍繞千萬千瓦級新能源發電基地建設,做優做強以太陽能光伏、風機及葉片、儲能設備為主的高端能源裝備制造。以服務本市及周邊地區煤炭生產企業為主,增強核心部件自主制造水平,提升采掘、運輸、支護、洗選等裝備本地供給能力,延伸發展采煤機、液壓支架、截齒、扭矩軸等煤機整機與關鍵零部件的大修與再制造。
延展新材料制造業。以發展高性能、差別化、功能化的先進基礎材料為核心,集中力量突破一批關鍵核心技術,打造新材料生產研發基地,推進鄂爾多斯新材料產業發展邁上新臺階。
拓展電子信息產業。重點扶持和推動新型顯示設備制造工藝技術升級換代,積極引進市場前景廣、帶動作用強、發展基礎好、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生產企業,發展無人機、汽車電子、物聯網傳感元器件、新型電子元器件研發生產。
培育發展醫藥產業。承接高端綠色化學原料藥生產、醫藥中間體制造、制劑生產包裝等產業轉移。做大做強特色中醫藥(蒙醫藥)品牌,開展中藥材(蒙藥材)關鍵栽培技術研究。培育壯大特色保健品產業,加大研發投入力度,開發螺旋藻飲料、化妝品及食品添加劑等產品。
6.5.2 完善綠色循環產業鏈條
推動產業鏈條升級。根據“橫向耦合、縱向延伸、循環鏈接”原則,建設和引進關鍵項目,合理延伸產業鏈,推動產業循環式組合、企業循環式生產,促進物料閉路循環、物盡其用,切實提高資源產出率。聚焦重點產業關鍵領域,樹立全產業鏈思維和市場化導向,強化產業上下游、產供銷之間的協同、配套、聯動,持續鍛長板補短板,有效補斷點疏堵點,促進供給側與需求側的高效耦合和精準對接,形成更有競爭力的產業鏈供應鏈。進一步完善煤矸石綜合利用的政策和措施,鼓勵煤礦利用煤矸石回填采坑、回填井工煤礦井下等,提升煤矸石綜合利用率。推動焦化、冶金、建材、農育產品加工等傳統產業工藝升級、產品升級、鏈條升級,打造高端綠色化的傳統產業“升級版”。
6.5.3 推進園區綠色轉型
推動園區整合提質。按照“業態集聚、資源集約、功能集成”發展思路,優化生產力空間布局,優勢產業向園區集中、資源要素向產業鏈集聚,走高端化、特色化、品牌化園區發展之路。著力于園區內生態鏈和生態網的建設,最大限度地提高資源利用率,從工業源頭上將污染物排放量減至最低,實現區域清潔生產。針對不同園區,依據園區資源稟賦、產業特點等制定符合園區零碳發展的行動線路圖,支撐園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和綠色低碳、零碳轉型。配合數字化技術改造,推動零碳產業、綠氫制鋼、綠色化工等技術的發展和應用,構建以零碳能源為基礎的“零碳新工業”創新體系。加快推進達拉特經濟開發區、鄂托克經濟開發區、蘇里格經濟開發區、準格爾經濟開發區等園區綠色轉型。
6.5.4 推進工業清潔生產
加強棋盤井蒙西地區清潔生產,加強“兩高”行業建設項目清潔生產評價,對全市重點用能行業能耗情況開展節能監管,按照單位產品能耗限額標準,繼續在冶金、化工、建材等重點用能行業開展單位產品能耗限額對標達標行動。針對SO2、NOx、COD、NH3-N、煙(粉)塵、VOCs等主要污染物,積極引導重點行業企業實施清潔生產技術改造,逐步建立基于技術進步的清潔生產高效推行模式。實施鋼鐵、建材等重點行業清潔生產水平提升工程,降低污染物排放強度。全面推行循環生產方式,推進鋼鐵、化工、建材等行業拓展產品制造、能源轉換、廢棄物處理-消納及再生資源化等功能多元化,強化行業間橫向耦合、生態鏈接、原料互供、資源共享。
6.6 聚焦產業數字化靶向
6.6.1 加快推動工業數字化升級
發展數字經濟。建設智慧礦山,應用物聯網、大數據和云計算等現代信息技術和煤礦智能裝備,建設高效智能的現代化煤礦。煤礦采煤、掘進、機電、運輸、通風、排水、供電、監測監控等系統和調度、生產、經營管理全部實現數字化集成、自動化運營、可視化操作、智能化管理,實現現有生產煤礦智能化改造。以云計算、大數據為引領,大力培育發展信息技術創新應用產業,推動數字產業化、產業數字化、數字化治理、數據價值化,實現電子信息產業高質量發展。
6.6.2 推動農牧業數字化轉型發展
發展智慧農牧業。鼓勵農牧業生產與大數據、物聯網、空間信息、智能裝備深度融合,實現對生產全過程的精準施肥、遠程監控、智慧放牧、災害預警、產品追溯和智能決策,加快推進農牧業數字化進程。在重點農區和牧區推進物聯網傳感器、衛星遙感、地理信息、全球定位等數字技術應用,實現精準施肥、遠程監控、智慧放牧等。鼓勵農牧業龍頭企業與互聯網企業合作,建立產銷銜接服務平臺,實現農產品從田頭到餐桌、從初級產品到終端消費無縫對接。到2025年,農牧業智能化加速轉型。
6.6.3 建設高質量數字產業園區
發展大數據園區。鄂爾多斯有著良好的數字經濟發展環境,接下來應繼續以數字化賦能經濟發展為主線,發揮區位、資源和產業基礎優勢,依托鄂爾多斯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云計算產業園和鄂爾多斯空港物流園區大數據中心,形成高端要素集聚平臺。進一步提升云計算、云存儲、云災備等基礎設施服務能力,大力引進扶持多層次數據服務企業,積極承接更多國內外大中型企業的數據處理業務,形成IDC(互聯網數據中心)運營、數據安全解決方案等數據中心運營產業集群。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重點發揮人才創新創業集聚區的優勢,大力發展大型互聯網數據中心,支持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率先打造自治區首個區塊鏈技術集成應用示范區,重點在煤炭及煤化工產業鏈條、人工智能、金融、物流、醫療、交通、健康產業等領域結合區塊鏈技術做有益的嘗試,打造具有區域乃至全國影響力的區塊鏈技術集成應用先行示范區。
第7章 秉承綠色發展理念,營造幸福宜居生活
7.1 統籌城鄉基礎設施建設
7.1.1 積極建設城區生態環保設施
統籌城區建設項目布局。設立近期和遠期目標,有序推進城鄉建設項目,解決城鄉建設銜接問題。深入實施城市棚戶區改造,加強回遷安置工作部署,大力消除城郊結合部臟、亂、差現狀,改造和建成供水、供熱管網等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
增強城區基礎設施承載能力。“連通片區、補齊短板、提升檔次”,完善市政區基礎設施。大力推進橋梁、道路、地下通道等項目的實施,有效緩減市政區交通擁堵問題;補齊短板,改造完善市政區水、電、熱、氣、訊等基礎設施,形成綜合管網體系,確保安全、高效運行。在市政區合理建設立體停車場。啟動實施河道綜合整治和景觀提升工程,全力打造河暢水清岸綠景美幸福河湖。
完善生活垃圾處理處置設施。推動城鎮生活垃圾精細化管理,以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為目標,建設城鎮生活垃圾全周期收集、轉運、處理系統,實現城鎮生活垃圾分類全域覆蓋。強化社區垃圾分類的宣傳與推進,全面推進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在重點區域、鄉鎮建設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置能力示范試點,有序建設智能回收方式與設施,完善餐廚垃圾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到2025年,城鎮生活垃圾分類減量化持續提升,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保持穩定。
整體推進老舊居住區改造。深入推進小區基礎設施改造、持續提升居住環境質量、建設公共服務配套設施。因地制宜確定改造內容清單,推動城市更新。完善城鎮生態圈、街區生態園,創建環境整潔、安全健康、管理有序、文明和諧的綠色居住社區,完善小區內部及與小區聯系的供排水、供電、供熱、道路、消防、安防移動通信基礎設施,實現“路平、地凈、燈亮、管通”。加強氣、塵、惡臭等污染源嚴控嚴管,確保城鄉居民健康安全。提升小區及周邊的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公共衛生設施和教育設施。綜合實施“滲-滯-蓄-凈-用-排”等舉措,推進社區海綿化改造和建設。
營造寧靜和諧的生活環境。強化聲環境功能區管理,建立噪聲自動監測系統。合理劃定社區、辦公樓、學校、醫院等建筑物與交通干線、工業企業等噪聲源的噪聲防護距離。加強城市重點領域噪聲管控。設置隔聲屏障,完善交通干線降噪設施。強化夜間施工管理,有效采取降低噪聲污染措施,打造寧靜社區及辦公、休閑場所。
7.1.2 持續加強鄉村基礎設施建設
提升農牧區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提升農牧區生活污水接管率,持續完善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設施。加速城市近郊農牧區的城鄉一體化污水收集處理體系建設,將其納入城市污水管網建設的總體規劃中。以污水減量化、分類就地處理、循環利用為導向,加強統籌規劃,推進相對集中居住農牧區分區分期建設。對居住較為分散的牧區居民點,推廣適用于干旱、高寒條件的節水、無水處理工藝。加強達拉特旗、烏審旗、杭錦旗建制鎮污水處理設施的續建工程。推動農牧區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與維護的規范化,建立并完善農牧區污水治理長效運管機制,確保已建成農村牧區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長期、高效、穩定、安全運行。到2025年,農村牧區生活污水治理率達到50%。
加強農村飲用水環境安全保障。推動完成“萬人千噸”飲用水水源基礎調查評估和保護區劃定,明確設立保護區邊界的勘界立標。完善水質監測網絡,建立監測數據共享平臺。全面排查影響農村飲用水水源地安全的工業企業、種養大戶、垃圾堆放等環境風險源,加強規范化整治,對水質不達標的水源,實施集中供水和污染治理措施,確保農村牧區供水安全。到2025年,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規范化整治完成率達到80%。
7.1.3 健全城鄉基本服務設施
推進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向鄉村延伸。統籌建設鄉村道路,加快寬帶入鄉進村,逐步實現城鄉wifi全覆蓋,推進智慧鄂爾多斯建設。通過公共服務向農牧區覆蓋、城市文明向農牧區輻射,改善群眾生活條件,促進城鄉統籌和公共服務均等化。
優化社區生活設施布局,完善物業、養老等綜合服務設施建設;完善文化娛樂、體育健身場館、群眾體育活動中心、文化街亭等設施建設;優化學校布局,提高幼兒入托、入學便利度;通過改建醫院,更新設備,提升醫院硬件水平和隊伍建設,完善便民醫療服務網點,真正讓居民能夠就近享受公共服務便利。
7.2 持續改善城市綠色基礎設施
7.2.1 優化城市綠地公園體系
保量增質,不斷優化城市綠地公園體系。完善城市綠地公園與城市綠道網絡建設,形成全市城區點廊結合的綠色基礎設施系統,加快公共綠地、街邊公園、小區綠化的有機融合,實現“三百米見綠、五百米入園”的城市綠地體系,提升城市居民生活質量。開展機關、企事業單位、居住小區等的綠化活動,鼓勵老舊城區改造中開辟適當綠地,不斷增加城鎮人均公園綠地面積。不斷提高城市綠地體系質量,合理布局鄂爾多斯市城區綠心、綠環、綠廊等城市綠地結構布局,積極采取拆遷建綠、拆違還綠、破硬增綠、立體綠化等措施,拓展老舊城區、中心城區綠色空間,推動老舊公園、老舊小區綠地提升改造,全面提升城市綠地公園品質。到2025年,實現全市城鎮人均公園綠地面積不降低,公園綠地質量顯著提升。
7.2.2 提升城市園林質量
增加城市園林的養護投入,合理規劃城市園林布局,全面提升城市園林質量。加大城市園林養護、管理的技術、人才和資金投入,健全城市園林綠化養護、管理制度體系,并加強對違法占用城市綠地的監管和處罰力度。對已建成的綠地公園和街邊綠道補充完善景觀植被,實現城市園林的增量、提質,全面提升城區綠地品質。不斷優化和調整城市生態廊道體系、綠地體系的空間布局,統籌規劃全市綠地園林格局,打造便捷性高、可達性高、適宜度高的城市生態生活綠色空間。不斷加強和提升城市園林管理能力,開展城市園林精細化管理、智慧化改造的全面提升策略,分級分體系管理,實現城市園林種養管護全環節統一標準、統一要求、統一管理。
7.3 推進生態城市與美麗鄉村建設
7.3.1 強力推廣綠色建筑
發展裝配式建筑,倡導和鼓勵各類民用建設采用裝配式鋼結構,引導開發商建設裝配式鋼結構住宅,因地制宜發展旅游景區、園林景觀、度假區的現代裝配式木結構建筑。推行綠色照明、節水器具,利用工業余熱集中供熱。
7.3.2 完善綠色交通布局
強力推進高標準、綠色低碳公交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完善快速公交線路建設方案,整合和疏解公交線路的主干道資源,增加次干道和支路,建立公共交通網絡體系。延伸城郊公交線路,增大公交覆蓋范圍。構建多層次、多模式的城市公共交通系統。優化公交線路,增加車輛密度頻次,延長運營時間。加強公交場站建設,優化公交出行服務。打造良好乘車環境,增加舒適度。到2025年,鄂爾多斯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擔率穩步提升。
倡導綠色低碳出行,推廣應用綠色交通工具。倡導廣大市民選擇低碳綠色出行模式。加強清潔低碳交通裝備體系應用。重點推進新能源汽車充電樁、加氫站基礎設施建設,加快形成完善配套新能源供給網絡,助推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積極調整運力結構,加大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車輛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車、城市配送、郵政快遞、機場等領域應用,推動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和城市物流配送車輛全部實現電動化、新能源化和清潔化。到2025年,新增公共交通車輛全部為新能源車。
7.3.3 深化農牧區環境綜合整治
接續實施農村牧區人居環境整治五年提升行動,因地制宜推動“廁所革命”,加強戶改廁工程實施,統籌推進農村生活垃圾和面源污染治理。推廣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提高測土配方施肥率。持續推行化肥減量施用,鼓勵施用有機肥、秸稈還田,實施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嚴格農藥減量施用,科學防控病蟲害。按照“源頭減量、過程管控、末端利用”的原則,推廣應用可降解農膜,建立健全廢舊地膜回收貯運和綜合利用網絡,完善農膜回收綠色補償制度,促進廢舊地膜回收利用。推進公共基礎設施建設進村覆蓋,建設美麗農牧區。
7.4 全面倡導綠色低碳生活方式
7.4.1 積極創建綠色低碳生活體系
積極組織開展節約型機關、綠色家庭、綠色學校、綠色社區、綠色出行、綠色商場、綠色建筑等創建活動,健全綠色生活創建的相關制度政策,推行《公民生態環境行為規范(試行)》,系統推進、廣泛參與、突出重點、分類施策。到2025年,綠色生活創建行動取得顯著成效。
7.4.2 踐行簡約綠色生活方式與消費模式
強化宣傳綠色生產生活理念,組織開展節糧、節水、節電、綠色出行、綠色購物等實踐活動,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消費模式,踐行綠色環保節能的生活方式。開發碳普惠微信小程序,鼓勵市民選用步行、騎自行車、乘坐公共交通等綠色交通方式出行。推進實施賓館、飯店、景區綠色旅游和綠色消費。倡導一水多用,循環用水,節約糧食,消除奢侈浪費和不合理消費。全面推廣使用節能、節水、環保、再生等綠色產品。結合移動互聯網和大數據技術,建立和完善綠色消費激勵回饋機制。引導和推動全社會形成勤儉節約、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衣、食、住、行、游”的生活方式。
第8章全民參與共建共享,弘揚“幾字灣”
特色生態文化
8.1 構建特色生態文化載體
8.1.1 打造“黃河幾字灣”生態文化風情線
推進文化公園、教育基地、特色旅游綜合體建設,打造黃河生態文化風情線。突出鄂爾多斯728公里黃河資源優勢,建設以黃河自然景觀和黃河生態文化相融合的特色國家文化公園,發展類型多樣、各具特色的文化旅游景區,培育沿黃文化旅游綜合體,構建展現黃河多樣地質景觀和獨特融合文化的黃河文化保護傳承弘揚新載體。利用準格爾旗、達拉特旗、鄂托克旗等沿黃區域豐富的文化遺產優勢,創新文化旅游的內涵和形式,構建展現黃河農耕傳統文化和鄉村振興新貌的田園文化綜合體,打造鄂爾多斯黃河流域文化旅游的新名片,生態文化的新載體。推動黃河相關文化研究、文藝創作、產品開發、宣傳推廣等活動,提升鄂爾多斯“黃河幾字灣”文化標識和生態文化載體的知名度和影響力。
8.1.2 提升鄂爾多斯特色生態文化載體影響力
通過發展生態旅游、生態教育、生態論壇等,提升鄂爾多斯以草原和沙漠為特色的生態文化影響力,發揮生態文化載體作用。加快培育成吉思汗陵文化旅游集聚區,推進鄂爾多斯草原、蘇泊罕草原、馬蘭花草原、察罕蘇力德、水洞溝北區等草原生態旅游區提質升級,推動旅游景區和旅游活動的生態化轉型;推進巴音淖爾草原、巴彥希泊日草原多元化的生態旅游項目開發,引導牧家樂休閑旅游向品牌化、規范化發展,構建保護為主、適度開發的草原生態旅游發展格局,推進鄂爾多斯草原文化體系建設。依托庫布齊沙漠、毛烏素沙地的沙漠沙地生態資源優勢,發展沙漠主題生態旅游設施建設和產業,建設防沙治沙生態保護修復的示范與教育基地,弘揚沙漠生態文化和生態保護意識,提升鄂爾多斯沙漠生態保護的城市形象。繼續舉辦鄂爾多斯國際那達慕大會、草原音樂季等特色文化活動,以及庫布齊國際沙漠論壇等生態保護專題活動,提升鄂爾多斯生態文化的知名度,推動相關文化旅游、生態旅游產業發展,發揮生態文化載體作用,提升鄂爾多斯生態城市的影響力。
8.1.3 塑造“陜甘寧蒙”紅色革命文化基地
推進紅色革命文化基地建設,發展相關教育培訓旅游活動,打造鄂爾多斯紅色革命文化基地。依托鄂爾多斯革命歷史博物館、延安民族學院城川紀念館和紅色培訓教育中心、馬良誠顧壽山革命烈士、伊盟革命滴哨溝戰場、納林河第一黨小組谷家灣舊址和桃力民愛國主義教育基地等設施和場地,運用VR、5D、智慧導覽等新技術,擴充紅色研學產品序列,進一步豐富紅色文化體驗內容和形式,集中開展干部教育培訓,發展紅色旅游;大力建設紅色文化展館,發展紅色文化小鎮,推動紅色革命文化和教育發展,傳承奮斗精神、綻放時代光芒,將鄂爾多斯打造成“陜甘寧蒙”革命根據地的重要文化教育基地。
8.1.4 構建羊絨煤炭特色產業生態文化
圍繞鄂爾多斯主導產業特征,發展綠色低碳和循環經濟,構建以羊絨加工和能源開采利用為特色的產業生態文化。以鄂爾多斯羊絨集團為核心,中國絨城為載體,強化產業鏈綠色低碳意識和文化建設,發展絨紡工業場地參觀、生產體驗等多種形式的體驗和宣傳活動;持續舉辦世界絨紡大會,把罕臺絨紡小鎮打造成為鄂爾多斯羊毛加工文化宣傳和推廣基地;建設黑岱溝國家礦山公園,推進露天印象展覽館、大型設備陳列廣場、農業體驗區、光伏產業區、哈爾烏素有機牧場等基礎設施建設,打造一座集工業遺跡保護、煤炭科普、生態保護修復展示于一體的大型礦山生態文化公園,傳播鄂爾多斯煤炭文化;以國禮瓷陶瓷廠、沙圪堵鎮區為核心,推進陶瓷博展中心、陶瓷研發中心等建設項目,發揮生態文化載體作用。
8.2 推進生態文明宣傳教育
8.2.1 豐富生態文明宣傳教育渠道
創新形式、豐富內容,持續推進“十進”活動,提升全社會生態文明意識。持續推進生態文明宣傳教育“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機關、進商場、進賓館、進工地、進窗口、進景區、進家庭”的十進行動,創新利用“三微一端”等新載體和文字、圖片、音視頻等多手段,創新生態文明宣傳教育形式,加大生態文明網上宣傳報道力度,引導社會輿論,匯聚正能量;舉辦系列生態文明主題宣傳活動,利用“生態文明宣傳周”“六五環境日”“世界地球日”“世界水日”“河長制”“低碳日”等主題節日,開展專題宣傳和體驗活動,學習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宣傳國家、自治區生態文明建設的舉措和政策,普及資源生態環境保護相關的法律法規、科學知識,提升公民生態文明意識,倡導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理念的綠色生活方式和消費方式,推進全社會生態文化建設和實踐。
8.2.2 加強領導干部生態文明培訓
加強領導干部的生態意識和知識的教育培訓。將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納入各級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的重要內容,使黨員干部深刻把握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時代背景、科學內涵和根本要求;以各類干部培訓院校為陣地,把生態哲學、生態美學、生態道德、生態科技等生態文明教育理論作為各級黨校和行政學院干部培訓的重要內容,提升全市干部的生態文明認識水平和科技知識。
8.2.3 強化工業企業生態文明宣教
開展企業生態文化宣教和創建活動。面向全市企業,組織開展生態文明知識咨詢講座、企業環境責任培訓、環保法律法規宣傳等系列活動,將相關法律法規、生態文明知識宣傳貫徹到企業,引導和鼓勵企業建立符合企業實際的特色企業生態文化體系;對納入國家和本市排放污染物重點監控企業的負責人、環境保護管理人員、環境保護設施操作人員開展生態環境教育培訓,加強警示教育,強化企業環保責任和綠色發展意識,讓綠色生產成為企業員工的主流思想導向和日常行為準則,將生態文化融入企業文化。
8.3 推動生態文明共建共享
8.3.1 推動綠色低碳組織創建
以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和學校為主要對象,推動綠色低碳型組織創建。在康巴什區和東勝區,以黨政機關為重點,開展“節約一度電、節約一滴水、節約一張紙、節約一件辦公用品”活動,推行綠色辦公,創建綠色低碳型機關。開展綠色低碳校園建設,積極采用節能、節水、環保、再生等綠色產品,結合課堂教學、專家講座、實踐活動等開展生態文明教育,建立生態環境保護的文化氛圍,培育綠色學校文化,打造綠色低碳型學校。到2030年,建成綠色低碳型機關和學校20—30家。
8.3.2 推動綠色低碳社區創建
開展家庭和社區的綠色低碳創建活動。在康巴什區和東勝區率先推動綠色家庭創建試點工作,編寫低碳生活家庭行為手冊,指導和引導居民購買節能節水產品,主動踐行綠色生活方式,節約用電用水,不浪費糧食,少用一次性制品,公共交通方式出行,生活垃圾減量分類等,減少家庭能源資源消耗,到2030年建成綠色低碳家庭60—100個;在綠色低碳家庭創建活動的基礎上,進一步開展推動綠色低碳社區創建活動。建立健全社區人居環境建設和整治制度,促進社區節能節水、綠化環衛、垃圾分類、設施維護等工作有序推進。培育社區綠色文化,開展綠色生活主題宣傳,貫徹共建共治共享理念,發動居民廣泛參與,到2030年建成綠色低碳社區5—10個。
8.3.3 推進綠色低碳工廠創建
在已有綠色示范工廠的基礎上,進一步推進綠色低碳工廠的創建。在鄂爾多斯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等綠色工廠建設和示范的基礎上,進一步拓展工廠綠色低碳發展的內涵和要求,升級開展綠色低碳型工廠的創建活動。秉承綠色高質量發展理念,推動工業數字化轉型,推進工業化和信息化“兩化”融合發展,推廣“5G+工業互聯網”模式,打造智慧工廠、數字化車間,不斷構建綠色制造體系,創建綠色低碳型工廠,并給予政策激勵,鼓勵企業走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的綠色發展之路,為鄂爾多斯產業升級轉型和可持續發展提供持續動力和后勁。
第9章 有序實施生態文明建設重點工程
圍繞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的建設目標,鄂爾多斯市生態文明建設主要從生態制度體系、生態空間體系、生態經濟體系、生態安全體系和生態文化體系等方面進行項目設置與布局。根據各類項目建設規摸及投資估算,鄂爾多斯市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規劃共設置56個重點項目,估算總投資181.14億元,其中政府投資116.01億元,企業投資65.13億元。重點工程設置與建設內容如下。
9.1 生態安全體系建設工程
建設內容包括廢水、廢氣、廢渣等污染物的處理處置與污染治理。工程投資810435萬元,共設置19個工程項目。具體包括重點電廠企業脫硫脫硝除塵超低排放、重點能源、化工等企業脫硫脫硝除塵超低排放改造、全封閉運輸體系建設、久泰熱力有限責任公司儲煤棚工程、危廢管理信息化與物聯網平臺建設及運營、白云危廢綜合處理公司焚燒綜合利用、鄂爾多斯市環泰恒峰年處理200萬噸固廢綜合利用、烏審旗鵬泰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年處理30萬噸工業煤炭廢渣再利用、烏審旗工業企業再生水回用等。
9.2 生態空間體系建設工程
建設內容包括水土流失治理、防沙治沙、退化草地修復、河流濕地綜合治理、草原生態監測等。工程投資662178萬元,共設置4個工程項目。具體包括林業生態建設工程、退化草原生態修復工程、黃河內蒙古段十大孔兌綜合治理、黃河重要支流水土保持綜合生態治理。
9.3 生態經濟體系建設工程
建設內容包括產業轉型升級以及循環經濟建設等。工程投資165975萬元,共設置10個工程項目。具體包括碳監測試點城市建設、溫室氣體排放清單編制、重點企業碳排放報告第三方核查、系統節能技術改造項目、電石生產線節能增效技術改造項目、PVA生產線節能增效技術改造項目、伊金霍洛旗疏干水及中水綜合利用工程(南線工程)、神華準格爾礦區30萬噸/年高鋁粉煤灰綜合利用工業化示范、“無廢城市”創建、內蒙古多斯達再生科技有限公司廢渣及氣渣制磚。
9.4 生態生活體系建設工程
建設內容包括居民環保爐具替代工程、停車場修建工程、高速公路建設工程等。工程投資45221.7萬元,共設置15個工程項目。具體包括準格爾經濟開發區及薛家灣城鎮區居民環保爐具替代項目、東勝區蘇家渠停保場建設工程、東勝區楊家渠停保場建設工程、康巴什公交首末站建設項目、伊旗停保場建設項目、東勝區罕臺鎮首末站建設項目、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公交樞紐建設項目、農業面源污染防治項目、內蒙古鑫神農生態農業發展有限公司20萬噸畜禽糞便生產有機肥項目、杭錦旗獨貴塔拉鎮生活污水處理廠、杭錦旗巴拉貢鎮生活污水處理廠、杭錦旗伊和烏素蘇木生活污水處理廠、杭錦旗呼和木獨鎮生活污水處理廠、杭錦旗吉日嘎郎圖鎮生活污水處理廠、烏審旗蘇力德蘇木生活污水處理廠。
9.5 生態文化體系建設工程
建設內容包括文化基礎設施、教育基地、人員培訓等。工程投資127600萬元,共設置8個工程項目。具體包括城川紅色拓展基地二期工程、蒙西鎮百里生態長廊、東勝區綜合實踐教育基地東聯研學營地、黃河生態濕地旅游觀光項目建設、城壕遺址公園、伊金霍洛旗博物館建設、黃河沿線文化遺產保護、黃河國家文化公園。
第10章 夯實規劃實施保障基礎
10.1 組織領導
按照“自治區統籌、盟市主導、旗縣實施、社會參與”的總體思路,構建明確清晰、各負其責、合力推進的責任體系。成立鄂爾多斯市生態文明示范市建設領導小組,加強生態文明示范市建設的統籌領導,對重大事項進行統一部署、科學決策。各旗區設置相應機制,由主要領導掛帥,明確責任部門和職責分工,配合市創建領導小組辦公室開展工作。制定時間表、路線圖,倒排工期、掛圖作戰,全面推進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
10.2 監督考核
各責任單位要堅持目標導向、結果導向、突出重點、系統高效,深化績效理念,建立細化創建工作臺賬,實行定期研究、會商和考核評估。強化落地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下設市生態環境局評估保障規劃的實施成效,每年年末對規劃指標完成情況、重大工程任務進行年度評估,并對規劃實施情況實行全過程持續跟蹤督查,推動“項目落地年”目標任務落實、落地。對工作落實失職失責的,將嚴格按照相關規定予以問責。強化公眾參與,暢通舉報渠道,鼓勵公眾對創建工作落實情況監督。紀檢監察部門要強化監督執紀問責,通報、約談和追責問責未按照要求完成任務的旗區、市直部門。
10.3 資金統籌
統籌生態文明建設專項資金,將生態文明建設支出作為同級財政預算優先安排事項,確保通過多方籌資,保證生態文明建設領域的正常投入。建立專項基金,重點支持相關重點工作、亮點工程。按照“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市場運作”的原則,建立和完善生態文明建設資金籌措機制,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鼓勵社會資本參與生態環境保護重點工程的相關內容,引入PPP、EOD等模式。支持生態環境保護、生態產業發展等項目進行設備融資、發行企業債券和上市融資等。鼓勵金融機構加大綠色信貸投放,引導社會和民間資本、外來資本和金融信貸參與生態文明建設。鼓勵企業、金融機構發行綠色債券,募集資金用于支持生態修復、污染治理、發展綠色產業等領域。同時,要加快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等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的推廣,幫助企業拓寬融資渠道,解決生態環境領域融資難的問題。要推進生態環境保護建設項目市場化、產業化進程,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在生態保護配置中的作用。
10.4 科技創新
建立創建科技支撐體系,加大對科技創新政策的投入,開發、引進新技術、新工藝,完善高層次人才引進制度和科技人才隊伍建設體系,鼓勵大學生創新創業,開展科技援鄂,引導科技成果轉化,促進鄂爾多斯生態文明示范市建設的創新和進步。加快培育科技型企業,健全以企業為投入主體、政府政策引導、科技與市場緊密結合的激勵機制,形成多元化科技投入格局。加大高技術科研創新成果的獎勵力度,創造寬松的科研環境,鼓勵科研人員開展科技創新和科技攻關。
10.5 社會參與
建立項目信息公開體系與制度,創新生態文明宣傳教育形式。加強媒體協作,用融合思維創新傳播手段,通過多種傳播方式、生活化新聞語言,傳播生態文明建設正能量,及時報道全市生態文明建設活動及生態創建成就,激發廣大干部和群眾投身生態文明建設的積極性,提高全民參與意識,在全社會形成愛護生態環境的良好風氣。普及生態文明法律法規,報道好先進典型、監督好各類環境違法行為,營造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良好社會風尚,推動全社會提高節約意識、環保意識、生態意識。加強輿論監督,鼓勵新聞媒體對各類破壞生態環境問題、突發環境事件、環境違法行為曝光,強化生態環境保護的社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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