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極星垃圾發電網獲悉,昆明市生態環境局發布昆明市東郊垃圾焚燒發電廠異地新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擬審批公示,本項目總投資96622萬人民幣,建設2×800t/d機械式爐排焚燒爐,配套1×40MW凝汽式汽輪發電機組,以及其他配套、公用、輔助、環保工程。擬審批公示如下: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的有關規定,現將擬審批的《昆明市東郊垃圾焚燒發電廠異地新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自公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不含節假日)。
一、建設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昆明市東郊垃圾焚燒發電廠異地新建項目
建設地點:云南省昆明市宜良縣沈家田,中心地理坐標:北緯24°53'24.24",東經103°12'2.84"
建設性質:新建(遷建)
建設單位:昆明中電環保電力有限公司
環評單位:北京國寰環境技術有限責任公司
建設內容:建設2×800t/d機械式爐排焚燒爐,配套1×40MW凝汽式汽輪發電機組,以及其他配套、公用、輔助、環保工程。
二、項目主要環境影響及措施
(一)施工期
1、環境空氣
主要為建筑施工、土方開挖、交通運輸等引起的揚塵和排放的尾氣。主要措施:設置施工圍擋,對物料采用防塵苫布覆蓋,建筑垃圾等及時清運,施工場地進行灑水降塵,粉狀物料采用封閉式車輛運輸。
2、地表水環境
施工期廢水主要為施工廢水及施工人員產生的生活污水。主要措施:施工廢水設置臨時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場區灑水降塵;設置洗車平臺對施工車輛車輪、車身及時清洗;施工營地內設置移動式防滲旱廁,定期清掏外運處理。
3、聲環境
施工期噪聲主要來源于各類機械設備噪聲和物料運輸車輛交通噪聲。主要措施:采用低噪聲施工設備,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加強施工及運輸車輛管理。
4、固體廢物
施工期固體廢物主要為建筑垃圾、施工人員生活垃圾、開挖土方。主要措施:土石方全部回填利用,廢棄建筑垃圾按要求清運處置,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后由屬地環衛部門清運處置。
(二)運營期
1、環境空氣
運營期廢氣排放分為有組織排放和無組織排放兩種方式。
(1)有組織排放大氣污染物
本項目共設有組織廢氣排放口9個,分別為焚燒煙氣排氣筒2個、消石灰倉配套布袋除塵器排口2個、碳酸氫鈉倉配套布袋除塵器排口1個、活性炭倉配套布袋除塵器排口1個、飛灰倉配套布袋除塵器排口2個、垃圾池(含卸料大廳區域)應急除臭系統排氣筒1個。其中,焚燒煙氣排放口為主要排放口,其余排氣筒/排放口為一般排放口(應急除臭系統僅2臺爐同時停爐時使用)。焚燒廢氣(主要排放口):本項目焚燒爐采用“3T+E”燃燒控制,焚燒煙氣通過“SNCR+半干法脫酸+干法脫酸+活性炭噴射+布袋除塵”凈化系統處理后由1根高80m雙筒集束式煙囪排放,外排煙氣中污染物均滿足《生活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標準》(GB18485-2014)表4標準限值要求;逃逸NH3排放參照執行《火電廠煙氣脫硝工程技術規范選擇性非催化還原法》(HJ563-2010)“6.1.1脫硝系統氨逃逸質量濃度應控制在8mg/m3以下”的限值要求。消石灰倉廢氣、碳酸氫鈉倉廢氣、活性倉廢氣、飛灰倉廢氣:本項目新建消石灰倉(2個)、碳酸氫鈉倉(1個)、活性倉(1個)、飛灰倉(1個),各料倉倉頂各配備1套袋式除塵器,凈化后的廢氣由倉頂15m高除塵器排放口車間內達標排放,廢氣中顆粒物排放均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二級標準限值要求。惡臭廢氣:正常工況下,垃圾池區域和滲濾液處理站惡臭(經管道引入垃圾池)經一次風機抽入焚燒爐作為助燃空氣燃燒處理;停爐期,滲濾液處理站惡臭(經管道引入垃圾池)隨垃圾池區域惡臭一并引入1套活性炭除臭裝置處理后由1根30m高排氣筒排放,外排廢氣中污染物均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中表2限值要求。
(2)沼氣:滲濾液處理站設置應急火炬系統。正常工況下,滲濾液處理站厭氧系統沼氣送焚燒爐燃燒處置;停爐期,沼氣單獨送應急火炬燃燒。
(3)無組織廢氣
主要為垃圾運輸車輛、垃圾池區域、滲濾液處理站區域等逸散的惡臭,儲油罐揮發性有機物,氨水儲罐氨,爐渣處理車間粉塵。垃圾池及滲濾液處理站為密閉設計,采用負壓并對惡臭收集后入爐焚燒或停爐時進入活性炭除臭裝置處理;依托的爐渣處理車間采用濕式除渣工藝。
2、地表水環境
廢水為生產廢水和生活污水,生產廢水包括垃圾滲濾液、中高濃度沖洗廢水(包括卸料大廳沖洗水、地磅區沖洗水、垃圾車沖洗水)、初期雨水、化驗室排水、車間地面沖洗水、鍋爐排污水、除鹽水制備系統濃水、滲濾液處理站濃水、循環冷卻系統排污水、滲濾液處理站生化系統冷卻塔排污水等。
主要措施:本項目的垃圾滲濾液、各中高濃度沖洗廢水、初期雨水、化驗室排水、車間地面沖洗水經2×300m3/d的滲濾液處理站處理(采用“預處理+UASB中溫厭氧+MBR膜生物反應器(A/O+外置UF)+NF+RO+DTRO”組合處理工藝,并配套建設1座6000m3的調節池),出水滿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業用水水質》(GB/T19923-2005)“敞開式循環冷卻水系統補充水”要求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雜用水水質》(GB/T18920-2020)“表1”標準全部回用于循環水系統補充水和回用水池,NF濃縮液入爐焚燒處置,DTRO濃縮液回用于飛灰螯合穩定化系統補水。鍋爐排污水經降溫后回用于循環冷卻系統補水。除鹽水制備系統一級RO濃水、滲濾液處理站生化系統冷卻塔排污水通過收集系統補充至回用水池后回用于石灰漿制備、爐渣冷卻等,除鹽水制備系統二級RO濃水返回除鹽水制備系統超濾水箱。循環冷卻系統排污水經1套480m3/d處理系統(采用“UF+RO”工藝)處理后回用于循環冷卻水系統補水。生活污水經1座生活污水處理系統(采用“預處理+生化+二沉池+過濾+消毒”,設計處理能力為2×5m3/h)處理后回用于車間地面沖洗或廠區道路清掃。綜上,本項目生產廢水、生活污水經處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3、聲環境
項目噪聲主要來自汽輪發電機組、機力通風冷卻塔、泵類、空壓機、各類風機及其他配套設施等設備運行噪聲。
主要措施:選用低噪聲設備,合理布置高噪聲設備,通過采取減振、隔聲、消聲等措施,確保廠界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要求。加強綠化,降低噪聲影響。
4、固體廢物
運營期固體廢物包括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危險廢物。其中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包括:爐渣、回收塵及廢濾袋(消石灰倉、碳酸氫鈉倉、活性炭倉)、滲濾液處理站污泥、廢活性炭、除鹽水制備和循環水處理過程中廢膜組件、沼氣脫硫罐廢脫硫劑及職工生活垃圾;危險廢物包括:飛灰,飛灰倉布袋除塵器廢濾袋,煙氣凈化系統布袋除塵器廢布袋,化驗室廢液,廢礦物油,廢機油桶和廢油漆桶,廢鉛蓄電池,滲濾液處理站廢膜組件。
主要措施:焚燒飛灰,飛灰倉布袋除塵器廢濾袋,煙氣凈化系統布袋除塵器廢布袋,化驗室廢液,廢礦物油,廢機油桶和廢油漆桶,廢鉛蓄電池,滲濾液處理站廢膜組件等危險廢物按相關規定進行管理,暫存場所須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焚燒飛灰嚴格按《生活垃圾焚燒飛灰污染控制技術規范(試行)》(HJ1134-2020)收集處置,建立飛灰處理處置環境管理臺賬,編制年度總結報告并向社會公開。焚燒飛灰采用螯合穩定化處理后養護,經檢測滿足《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6.3條”要求后運至昆明市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建設項目飛灰填埋專區填埋處置,其他危險廢物送有資質的單位處置。爐渣外運建材企業綜合利用,滲濾液處理站污泥等一般工業固體廢物送焚燒爐焚燒處置。
危險廢物分類分區暫存于危廢暫存間,危廢暫存間建設須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要求。
5、地下水環境
廠區采取分區防滲措施,垃圾池、滲濾液處理站、柴油儲罐區等重點防滲區防滲層防滲性能等效黏土層厚度≥6m、滲透系數≤1.0×10-7cm/s,一般防滲區防滲層防滲性能等效黏土層厚度≥1.5m、滲透系數≤1.0×10-7cm/s,簡單防滲區采取硬化處理。本項目全廠共布設4口地下水監測井(新建2口、依托2口),發現異常及時報告。
6、土壤環境
嚴格落實各種廢氣、廢水以及固廢治理措施,落實地下水分區防滲措施,同時設置3個土壤跟蹤監測點,每年監測1次,以掌握評價區土壤環境質量變化情況。
7、環境風險
本項目所涉及的風險物質有二噁英類、各類酸性廢氣、重金屬、滲濾液等。主要環境風險類型有滲濾液、柴油或氨水泄漏、火災、爆炸等。
主要風險防范措施:加強設備管理、維護,杜絕風險排放;柴油儲罐、氨水儲罐設置圍堰;設置事故水池對事故廢水進行收集;全廠進行分區防滲并設置污染監控井;安裝焚燒爐煙氣自動在線監測系統和自動報警系統;編制風險應急預案等。
三、公眾參與情況
建設單位已依法開展公眾參與。
四、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期間,公眾可通過向指定地址發送電子郵件、電話、信函或者面談等方式發表關于該項目建設的意見看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5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昆明市東郊垃圾焚燒發電廠異地新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批意見要求聽證。
五、反饋方式
昆明市生態環境局
Email:kmshbjspc@163.com
電話/傳真:0871-64145789;0871-63149810(昆明市政務服務窗口)
通信地址:昆明市呈貢新區錦繡大街1號4號樓
郵編:65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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