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經國務院同意,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生態環境部、財政部、人民銀行等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加強縣級地區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發改環資〔2022〕1746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同志就《指導意見》有關情況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問:請問《指導意見》出臺的背景是什么?
推進城鎮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建設是強化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的重要環節和基礎性工作。黨的二十大報告明確提出要“提升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水平”。近年來,各地區各部門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大力推進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建設,我國生活垃圾焚燒處理方式快速發展,生活垃圾焚燒發電相關產業不斷壯大,城市生活垃圾焚燒處理率明顯上升,但大量縣級地區(包括縣級市)生活垃圾清運量小,不具備建設規模化垃圾焚燒處理設施的條件,生活垃圾處理以填埋為主,存在較大隱患。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決策部署,加強縣級地區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建設,加快補齊短板弱項,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了《指導意見》。
問:《指導意見》提出了哪些目標?
《指導意見》在充分考慮現有生活垃圾焚燒處理工作的基礎上,提出到2025年,全國縣級地區基本形成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理體系,京津冀及周邊、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具備條件的縣級地區基本實現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全覆蓋。長江經濟帶、黃河流域、生活垃圾分類重點城市、“無廢城市”建設地區以及其他地區具備條件的縣級地區,應建盡建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不具備建設焚燒處理設施條件的縣級地區,通過填埋等手段實現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到2030年,全國縣級地區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理設施供給能力和水平進一步提高,小型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技術、商業模式進一步成熟,除少數不具備條件的特殊區域外,全國縣級地區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基本滿足處理需求的目標。
問:《指導意見》部署了哪些主要任務?
《指導意見》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施策,按照“宜燒則燒,宜埋則埋”的原則,提出了6方面19項重點任務。一是強化設施規劃布局,包括開展現狀評估、加強項目論證、強化規劃約束等3項任務。二是加快健全收運和回收利用體系,包括科學配置分類投放設施,因地制宜健全收運體系,健全資源回收利用體系等3項任務。三是分類施策加快提升焚燒處理能力,包括充分發揮存量焚燒處理設施能力、加快推進規模化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建設、有序推進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共建共享、合理規范建設高標準填埋處理設施等4項任務。四是積極開展小型焚燒試點,包括推進技術研發攻關、選擇適宜地區開展試點、健全標準體系等3項任務。五是加強設施建設運行監管,包括提升既有設施運行水平、加強新上項目建設管理、強化設施運行監管等3項任務。六是探索提升設施可持續運營能力,包括科學開展固廢綜合協同處置、推廣市場化建設運行模式、探索余熱多元化利用等3項任務。
問:《指導意見》具有哪些創新性?
一是突出系統謀劃、分類施策。《指導意見》明確以市為單位系統謀劃轄區內縣級地區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建設,新建設施要在開展現狀評估的基礎上,科學規劃設施布局,合理確定設施規模。對于達到建設規模化焚燒處理條件的縣級地區,要加快發展以焚燒為主的處理方式;對于不具備單獨建設規模化焚燒處理設施條件的,可與鄰近地區跨區域共建共享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對于暫不具備建設焚燒設施條件的,可合理規范建設高標準填埋處理設施。二是突出優化存量、建管并重。《指導意見》要求要根據現有焚燒處理能力、負荷率等因素,在保障項目運行經濟性的前提下,進一步健全與焚燒處理能力相匹配的收運系統,盡可能擴大設施覆蓋范圍,確保現有設施處理能力得到充分利用,設施規劃建設既要聚焦補上能力短板,又要防范盲目建設、無序建設風險。同時要積極推動存量生活垃圾焚燒設施提標改造,持續提升設施運行管理水平,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三是突出試點先行、循序漸進。針對小型生活垃圾焚燒裝備存在的煙氣處理不達標、運行不穩定等技術瓶頸,《指導意見》提出組織國內骨干企業和科研院所開展研發攻關,重點突破適用于不同區域、不同類型垃圾焚燒需求的100噸級、200噸級的小型垃圾焚燒裝備,降低建設運維成本。選取部分人口密度低、垃圾產生量少的縣級地區開展試點,重點圍繞運營管理模式、技術裝備、熱用途、相關標準等探索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經驗,為科學推進小型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建設夯實工作基礎。
問:下一步如何推動《指導意見》實施?
為推動各項目標任務順利實現,《指導意見》提出加強組織領導、完善政策支撐、強化要素保障、加大宣傳引導等4方面保障措施。明確地方人民政府要把縣級地區垃圾處理設施建設作為解決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的重要任務,列出清單、建立臺賬,抓好貫徹落實。下一步,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協調指導,形成上下聯動、部門協同、齊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加快補齊縣級地區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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