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近日集中發布生態環境共保聯治領域探索形成的4項制度和實踐成果,包括“跨域統一生態環境準入制度”“生態環境質量狀況統一量化評估機制”“跨界飲用水水源地共同決策、聯合保護和一體管控機制”“重點跨界水體聯防聯控、協同治理及生態共建機制”等,以制度創新破解生態系統分域治理難題、推動跨區域共保聯治。
據介紹,2023年,示范區地表水優Ⅲ類斷面比例從2019年的75%上升到96.2%,AQI優良率從78.4%上升到84.1%,“一河三湖”(太浦河、淀山湖、元蕩、汾湖)重點跨界水體水環境質量提前達到或優于2025年目標。
這4項制度創新成果,是示范區建設4年多來針對跨區域共保聯治普遍性問題、重難點問題所進行的有效探索和經驗總結,具備較好成效,可為全國其他重點地區推進生態環境共保聯治、提升綠色創新能級提供借鑒。
跨域統一生態環境準入制度解決了示范區兩區一縣生態環境管控要求不一致、產業準入要求不統一、部分省界區域“三線一單”環境管控單元不能有效銜接等問題。示范區生態環境質量狀況統一量化評估機制,著重解決兩區一縣評估要素單一、評估指標不統一的問題。
跨界飲用水水源地共同決策、聯合保護和一體管控機制主要包括完善水源地保護協作機制、加強跨界水源地聯保共治、推進監控預警能力建設等七個方面;重點跨界水體聯防聯控、協同治理及生態共建機制以項目化、清單化形式統籌推進跨界河湖生態治理。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作者:巨云鵬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