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種好的玉米地屢屢遭到野豬糟蹋,嘗試過多種辦法并沒有好的效果。鞍山的孟女士(化名)效仿他人架起電網阻攔野豬,但是沒想到自己誤觸電網,不幸身亡。
記者了解到,幫助孟女士購買電網的人和當初幫她鋪設電網的幾位村民,也因為構成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分別判處有期徒刑,緩期執行的處罰。
鞍山岫巖滿族自治縣的孟女士家里的農田種了些玉米,看著辛苦種植的玉米一天天長高、吐穗,心里想著秋天終于可以賣個好價錢。
2019年8月,孟女士巡視玉米地時,發現地里倒伏著大片玉米,長出的玉米棒也被啃食,“這又是讓野豬給糟蹋了,”孟女士的玉米地又一次遭到了野豬的“光顧”,之前孟女士想過很多辦法,但是并不奏效,看到快要收獲的玉米被糟蹋,她心疼不已。
在2018年末,孟女士認識的熟人張某在網上購買了兩臺用于獵殺野豬的電網設備,并在一處坡地上私設電網,還獵殺了一頭野豬。2019年8月,張某和孟女士的父親在她父親家地中又私設電網,捕殺兩頭野豬。
2019年9月,孟女士正為防范野豬發愁,當她聽說了這種防野豬的設備,立刻聯系了張某,張某、孟女士的父親和其他幾名村民,跟著孟女士一起去玉米地共同鋪設電網防止野豬破壞玉米,電網架設后成功電死了一頭野豬。
電網威力巨大,考慮到電網的危險性,為防止村民路過觸電,孟女士和父親告知附近村民鋪設電網地點,而且張某還通過手機在白天切斷電網的電源,增加了一道保險。可是萬萬沒有想到,2019年9月某日早7時許,電網架設后不久,孟女士在查看自家玉米地時不慎觸電。后經司法鑒定,孟女士因電擊當場死亡。
法院認為,眾多被告人以鋪設電網的危險方法獵捕野豬,應當預見到可能發生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但并未引起足夠重視,輕信靠自己的防范以及口頭告知能夠避免,以致造成一人死亡的嚴重后果,其行為均構成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據相關法律判處幾名被告有期徒刑,緩期執行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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