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2021年世界海洋日暨全國海洋宣傳日主場活動在山東青島舉行。當天,自然資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廣東湛江紅樹林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和北京市企業家環保基金會三方聯合簽署了“廣東湛江紅樹林造林項目”碳減排量轉讓協議, 這標志著中國首個“藍碳”項目交易正式完成。
“藍碳”的概念來自2009年聯合國環境規劃署、聯合國糧農組織、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政府間海洋學委員會聯合發布的《藍碳:健康海洋固碳作用的評估報告》,指那些固定在紅樹林、鹽沼和海草床等海洋生態系統中的碳。作為地球上最大的碳庫,海洋儲存了地球上約93%的二氧化碳,每年可清除30%以上排放到大氣中的二氧化碳,保護藍碳生態系統、發展藍碳事業對于海洋生態保護、提高我國生態系統碳匯能力、助力碳達峰和碳中和意義重大。
據悉,“廣東湛江紅樹林造林項目”是我國首個符合核證碳標準(Verified Carbon Standard, VCS)和氣候社區生物多樣性標準(Climate, Community & Biodiversity Standards, CCB)的紅樹林碳匯項目。該項目是在自然資源部國土空間生態修復司的支持下,由自然資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組織并與廣東湛江紅樹林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合作開發完成的。項目將保護區范圍內2015—2019年期間種植的380公頃紅樹林按照VCS和CCB標準進行開發,預計在2015年—2055年間產生16萬噸二氧化碳減排量。北京市企業家環保基金會購買了該項目簽發的首筆5880噸二氧化碳減排量,用于中和機構開展各項環保活動的碳排放。
該項目是國內首個通過藍碳碳匯項目實現機構碳中和的項目,交易所得將全部用于維持項目區的生態修復效果,同時也使周邊社區受益。項目通過市場機制開展藍碳碳匯交易,推動藍碳生態系統的保護與修復,發揮它們應對氣候變化方面的作用,為實現藍碳生態價值做出了積極嘗試。交易也對吸引社會資金投入藍碳生態系統保護修復、推動海洋碳匯經濟發展、實現碳中和等具有示范意義。
此外,自然資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廣東湛江紅樹林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和北京市企業家環保基金會等32家企事業單位、公益組織還共同發布了《藍碳生態系統保護修復倡議》,提出加強藍碳生態系統的保護與修復,提升海岸帶適應和減緩氣候變化的能力;支持藍碳生態系統的保護、修復與可持續利用的政策、管理和資金激勵機制的發展與實施;推進藍碳碳匯項目的開發,充分實現藍碳生態系統價值,建立利用碳交易收益維持生態保護修復和社區可持續發展的良好機制;鼓勵社會資金以多種形式參與藍碳生態系統的保護與修復,以及加強國際合作,共同推動實施基于藍碳生態系統的氣候變化解決方案。共同呼吁社會各界關注和參與藍碳生態系統的研究、保護與修復,積極推動藍碳交易等多種形式的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為我國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作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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