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起,全國碳市場發電行業第一個履約周期正式啟動。這將為其他領域利用碳市場開展碳減排提供重要參考。其中,碳減排形勢日益緊迫的交通領域就在近日舉辦的新能源汽車國家大數據聯盟2020年會上引發了熱議。
眾所周知,2021年,新能源汽車財政補貼即將結束。作為交通領域碳減排的“新勢力”,新能源汽車今后將如何持續快速發展?碳市場是否可成為新能源汽車的“新推手”?
對此,中國工程院院士、北京理工大學教授孫逢春在會上指出,碳交易可能是替代新能源汽車補貼非常有效的措施。建立一套符合我國道路交通行業發展現狀的碳交易體系,是我國汽車行業可持續發展的迫切需求。
道路交通碳市場體系亟待建立
“交通運輸行業既是能耗大戶,也是碳排放大戶,減排需求巨大。”交通運輸部科學研究院副院長、總工程師王先進在北京理工大學近日舉辦的2021年能源經濟預測與展望研究報告發布會上表示。
相關材料顯示,當前,我國碳排放總量居全球第一,其中道路交通占交通部門總碳排放高達約74.5%,是交通領域實現碳減排的主力。
“隨著我國城鎮化推進,道路交通碳排放未來一段時間內還有呈增長的趨勢。”孫逢春認為,在我國強調兌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當下,交通部門利用碳市場實現碳減排是非常有效、也是符合國際慣例的措施。市場機制可促使控排企業低成本、高質量地完成控排目標,提升減排動力和市場活躍度。
目前我國七個碳市場試點中,雖已涉及鋼鐵、電力、水泥等20多個高排放行業,但道路交通行業并未被全部納入。
對此,孫逢春解釋,我國碳市場還處于初級階段,針對道路交通行業,碳交易體系尚未建立,缺乏系統研究和頂層設計,配額分配技術方法支撐不足,道路交通運輸行業能耗統計與碳排放核算基礎薄弱,碳交易體系管控與節能減排工作目標協調性有待提升。
反觀國外,美國加州是為數不多的將交通納入碳市場的地區。歐盟也在考慮將道路交通領域納入碳市場。
劍橋大學能源政策研究小組2020年12月中旬發布的報告《歐盟碳市場擴容:納入道路交通與建筑采暖》顯示,若將道路交通與建筑供暖兩部門納入,歐盟碳市場覆蓋全部溫室氣體排放量的比例將從目前的45%提高到近80%,減排效果將十分顯著。
“建立一套符合我國道路交通行業發展現狀的碳交易體系,已成為我國政府及汽車行業可持續發展的迫切需求。”孫逢春特別強調。
“四管齊下”構建道路交通 碳交易制度體系
值得注意的是,國家發改委辦公廳早在2016年就發布了《新能源汽車碳配額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擬于2017年開始試行,2018年正式實施。然而至今并未正式發布。
截至目前,我國只于2018年4月起實施了旨在提升汽車節能水平、建立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管理的長效機制的《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并行管理暫行辦法》,即“雙積分”政策。
盡管碳配額管理頂層設計政策并未能如期落地,業界對道路交通參與碳交易的研究卻并未停止。
據中國工程院副院長鐘志華介紹,2020年6月30日,中國工程院重點咨詢研究項目“中國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可持續發展與碳交易戰略研究”啟動。該研究項目旨在針對我國汽車領域國家級碳交易體系及平臺建設開展系統研究,提出政策建議。
關于道路交通碳交易體系的構建思路,孫逢春指出應從以下四個方面具體入手,具體建立交通行業的碳排放稅形成機制、合理的碳減排獎勵機制、雙積分為基礎的碳抵消機制,以及以市場為主導的碳積分交易機制。
在碳稅方面,孫逢春同時建議將燃油稅調整為碳稅。記者了解到,德國目前已經開始對燃油汽車征收25歐元/每噸二氧化碳的排放稅。
大數據有望成核心支撐
碳排放和碳交易機制構建離不開碳排放的精準測算和統計。然而交通運輸行業面臨車輛數量巨大、排放源多而雜、難以統計等問題。在此背景下,車輛網聯化和大數據技術將有望使新能源汽車納入碳交易體系成為可能。
“應以數據驅動的碳排放核算方法為基礎和重點,建立新能源汽車碳交易體系。”孫逢春強調。
“道路交通碳交易機制的基本原則就是要是基于車聯網與實時運行的大數據排量,進行精準統計和核算。”孫逢春進一步向記者介紹,大數據可從車輛生產、使用、報廢回收三個階段估算汽車全生命周期溫室氣體排放量。大數據平臺可以作為重要的數據支撐,進行交易信息登記、碳配額核查,彌補雙積分只交易到企業端的不足,并實現對終端用戶的低碳出行獎勵。
生態環境部機動車排污監控中心相關負責人也表示,大數據是支撐交通領域碳排放的核算的重要手段。在運輸行業中,道路交通特別是重型商用車是二氧化碳減排的重要領域。在該領域,依托實時大數據支撐碳排放核算方法體系的建立和校核非常關鍵。
王先進亦建議,應加快建立公路水路交通運輸能耗和碳排放監測評價體系,編制交通運輸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指南,加快建設交通運輸領域能耗與排放在線監測平臺。
評論